会员书架
首页 > 武侠修真 > 奇瑞方回应车模大尺度动作 > 第73章 解除诅咒?

第73章 解除诅咒?(第1/1 页)

目录
最新武侠修真小说: 太极阴阳经武侠:我的十大贴身高手我在武道世界当大反派我是江湖普通人神雕后传之黄衫女子逆流上武侠之无敌圣王莲花楼地狱之花如何攻略佛前青莲季赖双雄古墓奇谭滴滴代打,一小时速通武帝城热血江湖行江湖规矩破坏者沈浪与朱七七的江湖太子被杀,建立镇武司,马踏江湖我还在练武,怎么女儿就成仙了射雕:一剑霜寒十四州剑影之林羽风云开局穿越成为婴儿武侠之春秋大梦李响侠影少年行

花落静坐了一个小时,有她和牧师同时配合,伤口恢复的很快,很快就将受的伤大致恢复好了,虽然不能完全恢复,但也足够了。 看着被整个挖出来的巨眼花落心里毫无波动,她知道这个巨眼可能有很大的价值,但她也同样知道自己并没有那个能力拿下对方,而且现在即便自己想抢,也未必打得过武者协会的五人。 “至少不是毫无收获。”花落着自己手心中有一片紫色鳞片和一只黑色断裂的手臂,这两个就是自己所击杀魔物首领所掉落的,也就是说,自己也算是占到便宜了。 但是至于有什么用,就要慢慢研究了。 花落来到了零琅所在的屋子之中,也让她松了口气,结界没事,看来并没有波及到这里。但是想要将零琅带走,还要解决她身上的诅咒啊! 而那个诅咒可能源于魔窟,自己拿到的这两个东西不能随便对着零琅使用,稍有不慎那可就完了。 “小零,姐姐回来了。”花落敲了敲门,不过很快就见零琅把门打开,虽然这省了时间,但这孩子也太好骗了吧?不过花落并没有想什么,零琅才几岁啊,在她父母的保护下,她心智恐怕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是一样的。 “姐姐,爸爸妈妈他们呢?”零琅弱弱的问了一声,这三天她一直呆在房子之中,虽然房子里的东西足够她在里面生活一星期都没问题,但还是很想出去看看什么情况。 但一想到花落走之前说的话,她还是忍了下来,现在花落回来了,自然心中有一堆的疑惑。 “小零,乖。这里出了点事,你爸爸妈妈去处理去了,事态紧急,来不及和你道别。”花落蹲了下来,和零琅同一个高度,她时刻关注着零琅的神情变化,此刻让零琅知道父母死亡的消息必然是不能的,所以这个谎必须得撒! “爸爸妈妈很忙,但,他们不会忘记琅琅的——姐姐,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啊?”零琅眼眶之中已经充满了泪珠,这也直接把花落整难了,对啊,自己怎么忘记了零琅对于她父母的认知。 “没有,这些事情很多很复杂,你父母也是迫不得已,所以拜托我接下来这段时间先带着小零你。”花落也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下去,不过零琅委屈的表情却是瞬间舒展开来了,嘻嘻就笑了起来。 “琅琅知道了,爸爸妈妈经常出远门,有姐姐陪我,我很开心!”零琅扑到了花落的怀里,花落看着还活泼乱跳的零琅也暗叹一声,自己才和零琅认识多久啊?自己说什么都信,万一遇到歹人骗她几句,还不是完了? 不过还有一个难题,那就是诅咒该如何处理?花落眼中零琅的后颈上又出现了那一团黑色的乱码,想要动用超算程序的话就要等小金从沉睡中出来,而这段时间自己也只能是住这了。 “姐姐,你能带我出去看一看吗?”在花落在这里住了一天之后,零琅走了过来弱弱地问道。 如果是正常情况,无论是她还是商恬零企,都是不可能放她出去的。但是现在这对于花落来说无异于是天籁之音! 她在这一天时间内还想到一个问题,哪怕可以解开诅咒,那么零琅真的会跟自己走吗?如果自己执意要带她离开,零琅也必然会产生疑惑。 这和护送武承可不一样,这并不是任务,而是花落为报恩情的唯一方式了。她并不是无情无义之人,虽然她在上一世视生命为草芥,一切的一切都是利益为基础,但那也是因为她那个身份必须这般做。 这一次,她更想当一个不仅仅杀伐果断,更是具有一定良知的人,而这也是她的良知。 “嗯……你父母要离开挺久的,可以是可以,不过你要答应姐姐,去到外边可不要乱跑哦。你要是走丢,我又找不到,那可就完了。”花落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作出了一番深思熟虑的表情。 对于零琅来说,听花落所说的话,父母要外出很久,自己在这边还有小镇那边居民的帮组,在生活方面肯定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也就代表自己要独居很久,这肯定受不了的! “我会的!我肯定听姐姐话,不随便乱跑!”零琅连忙答应了下来,花落也笑了笑,摸了摸零琅的脑袋。 “主人,过载问题已经解决。”小金的声音忽然出现,而花落也感觉有必要快点解决诅咒的问题了,在这里也不能耗太久的时间。 花落让小金将那团乱码记录下来,接下来几天花落和小金一直在分析乱码的破解工作。花落主要是提出意见,而小金则是实行。 终于在第五天时终于破解了,而花落发现这乱码之中还蕴藏着两个字:“死亡。”花落将其记于心中,很快找到了零琅,摸了摸她的后颈,在其没有丝毫感觉下就将诅咒给祛除。 “准备准备,我们该走了。这个屋子闲置一段时间估计要积灰不少,重要的东西都带上吧。”花落微笑道,而零琅等这一天也很久了,匆匆忙忙就去收拾东西了。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趋吉避凶:开局签订神鬼契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