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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曰。人之善忘者。何气使然。岐伯曰。上气不足。下气有余。肠胃实而心肺虚。虚则营卫留于下。久之不以时上。故善忘也。
本篇曰。目。者五脏六腑之精也。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八正神明论曰。观其冥冥者。言形气营卫之不形于外。而工独知之。又曰养神者。必知营卫血气之盛衰。故此以下。复论营卫之行。所当详审者也。夫营卫生于中焦之阳明。营运于形身之外内。气者。先天之真元。生于下焦精水之中。上通于心肺。环转于上下。上气不足。下气有余。则肠胃实而心肺虚矣。虚则营卫留于下。久之不以时上。
故善忘也。倪仲玉曰。肠胃。阳明也。先天之气逆于下。则后天之气亦逆于中。中下并逆。则上气大虚。故善忘也。
黄帝曰。人之善饥而不嗜食者。何气使然。岐伯曰。精气并于脾。热气留于胃。胃热则消谷。谷消则善饥。胃气逆于上。胃脘寒。故不嗜食也。
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精气并于脾。则脾家实而不能为胃转输。则热气留于胃。而消谷善饥矣。
夫谷入于胃。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别出两行营卫之道。清者为营。浊者为卫。其大气之搏而不行者。
积于上焦之胸
中。胃气逆上者。谓之悍气。上冲于头而走空窍。盖脾不能为胃行其津液。则营卫大气。留而不行。
胃之逆气。反上冲于头。而别走阳明矣。胃脘者。胃之上脘。大气不行。则上焦虚而胃脘寒。上焦虚寒。不能主纳。故不嗜食也。以上二节。论营卫生始之因。
黄帝曰。病而不得卧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卫气不得入于阴。常留于阳。留于阳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跷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目不瞑矣。黄帝曰。病目而不得视者。何气使然。岐伯曰。
卫气留于阴。不得行于阳。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
阳跷者。足太阳之别。起于足之外踝。循胁下肩膊。从口吻至目内 。与阴跷会于足太阳之睛明。阴跷乃足少阴之别。起于然谷之后。循胸上入缺盆。从咽喉至目内 。与阳跷会于足太阳之睛明。卫气行阳二十五周。下行阴分。而复会于目内。行于五脏之阴。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复会于目。是以卫气出于阳。则目张而寤。入于阴。则目瞑而卧。故卫气留于阳。则阳跷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目不瞑。卫气留于阴。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此言卫气行阳行阴。皆从目以出入。故曰目者。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
王子律曰。此节重见者再。盖其文则同。而各有所谓也。
黄帝曰。人之多卧者。何气使然。岐伯曰。此人肠胃大而皮肤涩。而分肉不解焉。肠胃大则卫气留久。皮肤涩则分肉不解。其行迟。夫卫气者。昼日常行于阳。夜行于阴。故阳气尽则卧。阴气尽则寤。故肠胃大则卫气行留久。皮肤湿。分肉不解。则行迟。留于阴也久。其气不精则欲瞑。故多卧矣。其肠胃小。皮肤滑以缓。分肉解利。卫气之留于阳也久。故少瞑焉。
卫气外行于肌肉之纹理。内行于肠胃之募原。分肉者。肌肉之腠理。其人肠胃大。则卫气行于阴而留久。皮肤涩。分肉不解。则出于阳而行迟。留于阴也久。其气不精。则欲瞑而多卧矣。其人肠胃小。则卫气周于阴也速。皮肤滑以缓。分肉解利。卫气之行于阳也久。故少瞑焉。盖卫气日行于阳。
夜行于阴。阳气尽则入于阴而卧。阴气尽则出于阳而寤。如留于阴久则多卧。留于阳久则少瞑焉。上节论卫气通贯于阳跷阴跷之脉中。
此论卫气出入于分肉募原之气分。夫卫者阳气也。主外而夜行于阴。卫者浊气也。注阳而复贯于脉。
此应天道之营运。无往而不遍者也。
黄帝曰。其非常经也。卒然多卧者。何气使然。岐伯曰。邪气留于上 。上 闭而不通。已食若饮汤。卫气久留于阴而不行。故卒然多卧焉。( 焦同)
此言卫气留于上而不行于上。则卒然多卧。盖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也。非常经者。非一日行于阳。夜行于阴之经常出入。此因邪气留于上焦。则上焦闭而不通。饮食于胃。则中焦满实。以致卫气久留于下之阴。而不能上行于阳。故卒然多卧也。
黄帝曰善。治此诸邪奈何。岐伯曰。先其脏腑。诛其小过。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