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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他太相信那只披着羊皮的吴樾狼了。
酱油小哥见他许久没有做出响应,很好心的问,“小后生可是记错了时辰,错过了饯别?”
方晗无视他剁了剁脚,踩歪了一株刚看到蓝天白云的小草,仰天长啸,“吴樾你这个大骗子、大骗子、大骗子——”
吴樾甩掉方晗的时候,大概没能猜到他会固执追寻而来。可惜方晗并非常年习武之人,自然是不能同身强力壮的青年战士相提并论。即便追上来,之前拉开的距离也不是能轻易赶上的。
方晗想着要不要雇佣一辆车来,他知道这的确不妥当,所以也没有用身体力行。
实在累得不行的时候,他也是会在雪未蒸发干净的石头上歇一歇,尽管坐的时候会浸湿他的衣裳让他结结实实打了好几个喷嚏。揉了揉走得发痛的脚踝后,起身从行囊拿出紫薯馅馒头,一边走一边咬着吃。带的竹筒水喝光了,他就将树叶上积攒着的雪花打落,存放进竹筒。
一路寻着地上常胜军留下的痕迹,然后计算着相距的路程。他望着头顶层层盖盖的枝叶,有几分庆幸还好是在冬季,没有毒虫。夜晚降临的时候,他是不敢一个人靠在树干上睡觉的,只有爬到树上,找个硬实的枝干躺一晚,虽然树干上的疙瘩常常咯到他的背让他睡不好觉,也有一次差点从树上摔下来,但只要一想到吴樾就在前方不远,他重新拍拍自己弄脏的衣服,再次前进。
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原本就没有多大日光的天空又开始飘雪,整个森林由地底升起雾气,模糊所有路线行径,只依稀留下树干影子。方晗心急如焚地找寻足迹,想要将浓稠的雾气赶走,可发现这只是徒劳。
雪花大朵大朵下在他的头发肩膀脸颊上,他忽然开始觉得寒气由破了好几个血泡的脚底冻结上来,一直冻到他剧烈跳动着心脏,将原本一切的晴好封锁在透明的冰晶里。
他在想自己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是为了让那个自己想了四年的青年稍微能够看一眼自己,稍微能够在他的生命留下一点点属于自己的足迹吗?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执着一件事情,所有的事物都有一个因果关系,与吴樾的不期而遇,大概就是这段故事的因,也就成了他所执着的信念。
他十五岁的时候,有一次偷偷从俊林山偷溜出来翻了几座山头跑到皋城想要看看心目中日日夜夜想着的方府是如何模样。到了皋城,正好赶上吴家凯旋的军队,满天满地都是张扬的燕字红旌旗,光洁的青石砖倒映出对称的世界。他在人潮涌动衣香鬓影间正好望见端坐在绝影马上的吴樾,一身象牙白银鳞片冷色调甲胄,手上握着方天画戟,戟上寒光涔涔,将他好看的眉眼薄凉的唇色都一并裹在飘渺冷清里,余晖浅浅飞花靡靡,看起来是那样不真实。
以至于后来被师傅逮回去禁足在俊林山三四年,那些年,他忘记过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事情,却唯独没有忘记过遇见吴樾的那天黄昏,即便这个记忆中的少年他已经记不大清眉目如何,棱角如何,可是依旧清楚记得,他跨坐在马上,手上握着画戟,有着高挑的神情。
方晗抱着行囊,靠着身后的树干慢慢滑坐下来。从来,他都不大能这么执着思量一件事,却一直思量着以何等姿态出现在吴樾面前时,让他眼前一闪,再也无法忘怀。或许这种心态只是出于小孩子对英雄的崇拜,想要在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心里留下一席之地。单纯又固执的。
他想,如果吴樾真心想带上他,一定会同他一起走。纵使真的错过了,也会在不远处,或者停下来等等他。只要吴樾是真心。可惜他从一开始就没想过带上自己,或者现在都不晓得自己在努力追赶着他,就像他从来不知道这四年有一个除了记得吃还记得他的傻子兜兜转转一直想要到他身边去。
这是一厢情愿的事情,这真是无可奈何。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燕陈两国交界处,有一座山,因荆棘树常年茂盛郁青和时不时就有几只荆棘鸟来做生命最后壮举的缘故,所以取了个相当有研究意义的名字,荆棘山。
行走了五天的常胜军终于在离陈国二十里远的这个荆棘山点起火堆扎营。
第六天深夜,一轮冬月悬在荆棘树梢上,纵横交错的树影蔓延到地上一个个白色的营帐顶上,扭曲成一幅幅诡异画面。冷飕飕的风由树枝间隙穿过,带着几只荆棘鸟悲壮绕梁如霞的歌声,凄凉却又惊心。
韩镜的营帐烛火通彻,不知从哪里过来的风将烛火拽的即将湮灭。他将身上的风衣收紧,挑了挑泡在油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