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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起事件虽然惊险,却万幸没有人丧命,而之後的两起却不同……
第三起事件发生在易家的舞会上,易南的表妹在舞会中途被人发现失踪,彼时大家都并不在意,意味是女孩喝多了回到客房休息去了,可是宴会结束却发现她被人刺死在易南的房间里。
值得注意的是,死者在舞会中途遭人不小心泼酒到胸前,所以不得不借了身材相近的表姐易南的礼服。而死者死时的情形,根据留下的线索推测,应该是醉酒後误闯进表姐的房间,趴在床上休息。匕首从死者背後刺入,一刀毙命,凶手行凶时很可能没看见死者的脸,而把死者当作易南杀害。
第四起案件的死者是易南的男友。同样是刺杀,不过这次却是非常大胆的拦路袭击。案件发生的时间是前天深夜,易南和男友在公园里约会散步的途中,被埋伏在路边的歹徒偷袭,男友为了保护易南而被刺死,易南本人却因为大声呼救引来一对在公园里野合的男人而得救,遗憾的是去追歹徒的野合男人之一跑得不够快,最後还是让那人逃掉了。
“什麽叫跑得没有歹徒快,分明是一开始救人的时候赶得太急,来不及穿好裤子,把人救下来以後放心了,再跑起来去追人,才发现小鸟好冷噢,这才想起来要停下来拉裤门了。结果正在拉裤门的时候巡警赶到,就被当成猥亵罪抓起来啦!”──说得身临其境的,是不知什麽时候出现在凌胜办公室里的金乐福。
凌胜的眼神变得警惕:“金乐福,你知道得可真清楚啊!”
“是啊小胜,”金乐福得意洋洋的说,“是我朋友的朋友嘛!”
“啊……真是了不起的朋友啊……”凌胜客套的夸奖,突然又道,“话说回来,你为什麽会在这里?”
金乐福不作声,挤眉弄眼著从身後变出来一个盒子。
爱心便当这种东西,凌胜虽然没收过但也在杂志电视见过几次,所以看到金乐福拿出的东西,尽管愣怔了一下,也马上就明白过来了。一只绿色羽毛斗鸡眼的大肥鸡,──其实是米饭,蔬菜和豆子摆成的,上面插了四只鸡翅膀,──好像是怕它飞不起来一样……
虽然的确能看出金乐福用了心思,但是凌胜真心觉得很难开口说出称赞的话来,只能迅速的转换了话题。
“金乐福,我记得你是被包了两个星期的吧?”凌胜一边说,一边尝试著把两只鸡翅膀插在鸡屁股上做出尾羽的效果。
“是噢!亚历克斯说我是我们店里第一个噢!”金乐福一边点头一边帮他往尾羽翅膀上堆菜叶。
“那你把那姑娘一个人留在家里自己跑出来可以吗?”拗好造型,凌胜准备开动了。
“不可以呀!”金乐福在一边茶水咖啡的伺候著,笑眯眯。
“金乐福你耍我吗?!”凌胜把筷子磨得“唰唰”响。
“没有没有没有!”金乐福飞快的捂住口鼻,说话的声音变得甕声甕气,“我我我,我是说我没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
“你是说……”
“小胜你下午要出去查案吧?我们也去!三个人一起!”金乐福兴致勃勃。
(待续)
警察与牛郎 之 牛郎傍大款 3
三、
为什麽即使是金乐福朋友的朋友,也要是这麽“猛”的人呢?──凌胜无奈的想。
虽然选定了从最近的一起公园劫杀案入手,但是由於作为当事人的易南几乎只能说出──对方大概是男人,穿著黑色或者深棕色的衣服,戴著帽子、墨镜和手套……手套的话实际上并没有看清楚,不过既然你们说刀上没有指纹那一定戴了手套不是吗?……拿手绢垫著?啊,的确也是有这种可能性!那就不是戴著手套就是拿手绢垫著吧!……比自己高半个头?也可能是一个头?不过也可能并没有那麽高……右手拿刀?大概吧,毕竟左撇子的人比较少。不过你这样一说,又好像是双手拿刀……仇人?并没有什麽恨到非要杀死自己的仇人吧,自己也不知道为什麽会一而再再而三的遇到这种事啊……──大概就是这种程度的证词吧。所以寻找尽可能多的目击者,就变成了当务之急的事情。
但是为什麽已经年近五十的大叔还有激情在公园里野合呢?虽然随便批评别人的兴趣不好,可现年二十五岁的凌胜的确是绝对从来没有想过要和金乐福在公园里野合之类的事情。──难道是自己提前老了吗?
严肃的收回思绪,凌胜正襟危坐,──至少是摆出正襟危坐的样子,看了眼手里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