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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颈窝处传来陈秋闷雷一般的声音,对方的吐息依然使自己的心轻颤,林春想,时间是威力无穷的,也许分开之後,经过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他就会遗忘了陈秋的热度,再也想不起陈秋的唇有多柔软,他身体那种纤韧、他头发的轻软,这一切,都会像向东流的河水般,从此不再回来。
或者人为了前进,就要丢弃某些包袱,身子变轻了,那麽走多长的路也不会再疲累。人的成长,就是一次又一次的舍弃,所以这一次,林春和陈秋互相舍弃对方,也是一个无可奈何的必经过程。
陈秋在心内默默数了三声 : 一、二、三——每一下都好像将一块巨大的岩石扔入平静的湖里,激荡出一阵比一阵澎湃的水花,然而水花会有消失、平静的一天。他放手了,然後看到林春半掩著眼,背靠门板的样子。陈秋别开脸。
「你走吧。」他不带任何感情地说。他本想说 : 要我为你开门吗? 但他说不出口,因为林春来过他家千百次,这里的锁,他也开过无数次。不要说是门锁,陈秋相信在这个家的任何一件物品、任何一面墙上,都必定会有林春的指纹。厕所中的牙刷、漱口杯,他房间里的床铺上、林春那清淡的气味,这都是他曾经在这里住过、活过的证据。但陈秋知道,这些物品终有被丢弃的一天,一旦扔掉了,他就会连林春曾住在这里的事,也日渐遗忘。
然後,他就会渐渐想不起林春在他身下轻吟的声音、他豔红而隐忍的脸,还有他既惹人怜惜、又让人想欺负他的颤抖。他和林春的关系,是建立在沙滩上。他们天真地各执一根树枝,在沙上画下了很多图案,便以为自己找到一个栖身之所。
可陈秋忽然想起很久之前,林春讲过的话。林春说过,游戏总有玩完的一天,就算去沙滩玩,夕阳时还时要离开、回家。现在,他和林春就是两个在沙滩玩了一整天的孩子,当夕阳披著那红得凄豔瑰丽的衣服,飘然而至时,他们就不得不扔下树枝,回家去了,然後在一夜里,海水就涌上沙滩,一下子冲走他俩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心血所画下的东西。
过後无痕。
「我走了。」门卡一声关上,林春後悔自己没有正眼跟陈秋笑著,说那一句「我走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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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个三更吧~
《春秋》56(美攻平凡受)
…这是本天的二更,等会儿还有一篇,想等下去就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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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分开」,林春想不到第二个词语去解释那天、他和陈秋的事。说是绝交吗? 又不太妥贴,毕竟他们本来就并非视对方为朋友。说是「分手」? 只有情人才会用这个词,但他和陈秋也不是情人。他们是一对短时间的伙伴,只是想要一个人陪在自己身旁,只要自己不是独个儿活在世上,那就行了,哪管对方是谁。
这种关系结束了,一点都不会让人感到难过——至少对林春而言。
日子如常地过下去。很多人喜欢说 :「没有人是没了谁就活不下去的。」这句话说得真对。在这段关系中,本来就是林春给予陈秋更多——他给予陈秋照顾,为他做菜、陪伴他、欣赏他,而陈秋好似从来没给过他什麽实质的东西。所以林春很快就适应分开後的生活。
没有什麽大分别,只是过回他遇见陈秋以前的那种生活而已。他将补习调回平日,星期六日就待在家读书,尽量不出外,连图书馆也很少去,因为去图书馆时要经过单车径,而单车径是去陈秋家的必经之路。林春想,如果在单车径再遇上陈秋,那他就会想起新年的那段日子。
那时,陈秋也是在单车径上见到他,然後把他抓上独秀居,一住就住了七天,要是让母亲知道了,一定会被她说荒唐、专赖在人家处不走……林春淡然一笑。
他们依然和戴志伟和李旭他们做朋友。有时候小息,五个人一起下去吃东西,午饭也会一起吃。林春多跟李旭一起坐,都是较内向寡言的人,陈秋就跟王秀明拌嘴子,看似针锋相对,其实两人都吵得挺高兴的,互相顶撞不停,长袖善舞的戴志就周旋在四人之间,调节一下气氛,五人看起来跟以前无大分别,所以大家都没有察觉到陈秋和林春之间的怪异。
放学时,林春收拾好东西,便跟戴志说声 :「我走了,戴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