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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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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恋人都没睡

作者:蔡小雀

男主角:韩德森

女主角:万小花

内容简介:

啧啧!这是哪门子的笑话啊?

身为国际知名服装公司的新任老板

这个伶牙俐齿的恶女除了衣著品味烂到极点

还老是用“恐怖配色法”来残害他的视力

什么?她竟敢说他是出于嫉妒才会批评她?!

哈哈哈!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可笑的话

他可是有流行界最神奇瑰艳的魔术师之称的耶

怎会去嫉妒一个脑袋被猪附身的“色盲”丫头?

厚!这妮子没品味没气质,心眼比针眼还要小

一言不合就动手动脚,差点把他踢成“天残脚”……

要他化腐朽为神奇不是难事,但也要她配合才行

偏偏她老是不按牌理出牌,说话没头没脑的

气得他“熊熊”失去理智的抓起她就吻了下去

哎呀糟糕,这下子他的麻烦可大了…

正文

说起品味这家伙 蔡小雀

基本上呢!品味这种东西是可以很主观也可以很客观的……呜,先别急着扔皮蛋……

我的意思是,很多人觉得好看的品味,不见得真的好看,例如亦舒阿姨常常在书里提到的,有款名牌服饰众多小明星趋之若骛,可是那等亮片五彩鲜艳加蕾丝,某些人穿起来活像尖沙咀的皮条客……各位看倌,你看看!你看看!品味这种东西啊,真的是很难说哩,甲之熊掌乙之砒霜啊!

虽然我个人对亦舒阿姨的崇拜已经到达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亦舒阿姨的品味是怎么品都对我的味,因此她说的话一定都没错,如果有错,一定是我眼花看错。

想起雀子我当年的品味实在不怎么样(现在还是不怎么样),尤其是对于时尚流行穿衣打扮这回事,更是有着天才与白痴一线之间的徘徊。

怎么说呢?

我曾经穿着尼泊尔的咖啡色手染刺绣长衫,搭配层层叠叠晕染的雪白裙子,再加上一条贝壳项炼,以及长发飘飘,看起来就是很有味道的样子。

但更多时候我会突然有水瓶座天外飞来一笔的“特殊创意”,比方说穿红T恤搭绿裤子,铭黄色针织衫配黑色宽松长裙、黑鞋子,如果再加支扫把,就活脱脱像疯狂的飞天女巫了。

所以看到这里,应该觉得有点耳熟了吧?

唉,没错,书里的万小花就是偶本人某一个层面的翻版,事情就是这样的。

所以说起品味这家伙呀!

还真是一个最难搞定、最难摆平的东西呢!

第一章

“艺术是平民化的运动。”

坐在台北市立美术馆外头广场的长椅上,万小花慎重地向长椅另一端昏昏欲的老人道。

“嗯嗯……”老人一身浪迹天涯的打扮,怀里抱着一团鼓鼓的黑色塑胶袋,陷入昏睡的脑袋沉重得都快掉了。

“普世最高价值的艺术,就是不该被厚厚水泥墙壁阻挡住,它应该是在每一个人伸手可及的地方,让所有男女老幼都欣赏得到……”她激动地比画着,口沫横飞的说着,“而不是被关在那里——那个重重警卫,冷气强得快冷死人,不见天日,空气不流通,并且连穿拖鞋还不能进去的地方!”

“呼噜……”老人已经彻底弃械投降,整张脸埋入塑胶袋上头。

“穿拖鞋又怎么样?毕卡索晚年不是也常常穿着破破烂燸却舒适的拖鞋作画?

还有万能神圣的耶稣基督,它脚上穿的是什么?“她愤慨地叫道:”拖!鞋!可是有谁敢质疑它?“

老人多年来闯荡街头,早已练就一身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神功,不畏噪音骚扰,痛快的与周公捉对厮杀。

“还有苏东坡穿芒鞋拿竹杖,是何等的浪漫何等的潇洒?”万小花气恼地亮出穿着一双上头缀有大朵向日葵的黄色夹脚拖鞋的秀气脚丫子,“凭什么我穿拖鞋就不能进去欣赏艺术?”

老人与周公战况激烈,恐怕一时三刻是醒不过来,自然也无法回答她这世纪大问号。

“穿拖鞋又怎样?阿嘉莎。克莉丝蒂还是在浴缸里写出举世闻名的侦探小说的

咧,不落俗套、不畏世人眼光,这才是艺术……“她再也忍不住的站起来,指着不远处的两名警卫,大声吼道:”懂不懂艺术啊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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