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都市言情 > 镇龙棺阎王命曹家下场 > 第260章 镜光

第260章 镜光(第1/1 页)

目录
最新都市言情小说: 一胎三宝:爹地,你拐错妈咪了!渣男的假面人生带着系统去古代夫人她有钞能力我真的是神医抄家后,我靠亿万物资成团宠我都重生了,还管她是不是义妹!前夫他总是不死[末世]成为丧尸后她躺赢了穿越70:死对头成了我闺女娱乐:一念之差神仙姐姐爱上我高武:你尽管努力,好处都是我的全家掉进了模拟经营游戏争朝江湖睿幄忆平生与仙君恩断情绝后未婚夫他总想上位穿书后误惹疯批暗卫炮灰庶女开始发癫七零之寡妇要改嫁

随着高若梅被一抓穿心,我和她的魂魄联系立时断开,立时就觉浑身血液逆冲,肌肤如同针扎。 密密麻麻的眼睛在脑海中不停地闪烁,千万种声音在耳边低语。 刹那之间,就能让人永堕幻境地狱! 我立即将“护神咒”打入眉心,但在这恐怖的蛊惑之下,哪怕是护神咒,也只能保短短短的三息时间。 一呼一吸,就是一息! 只听到凄厉的惨叫声此起彼伏,那些滚倒在地的红灵会众,已经被自己抓挠撕扯得血肉模糊,地上溅起斑斑点点的血花。 那狗道长和阴阳脸双手抱着头,忽地发出一声怪叫,摸出匕首,疯狂地朝着自己脸上划去,同时口中虔诚大叫,“红灵老母,大慈大悲,护佑我身……” 随着他们的脸被割开,里面渗出的血却是暗黑色的,蜿蜒下来,竟然形成了一个符咒模样,用来勉强抵御通灵尸眼的蛊惑。 二息…… 我把目光转向高山岳。 只见高若梅已经满身是血地倒毙在地,双目圆睁,淌下一行血泪。 而高山岳一边口中大声祈求主人降临,一边同时对付曹永贤和那手握巨斧的两具阴尸。 这曹永贤在半人半尸的时候,就已经是铜甲尸级别,此时更是又上了一层楼,肉身强横无匹,而那手握巨斧的阴尸,并不逊于他。 在两者的联手夹击之下,哪怕高山岳一时间也奈何不得。 忽然间狗道长和阴阳脸双手结咒,突然间同时发出一阵古怪尖锐的咒声。 随着咒声响起,正快速移动中的高山岳陡然浑身一震,如同被重锤砸了一下。 虽然被他硬生生地扛下了,但就是这么一缓,曹永贤那两具阴尸已经合围而上。 巨斧当头直斩! 高山岳避无可避,只能口中大叫“求主人降临”,双手一合,向上疾托,当的一声架住巨斧! 边上人影疾闪,曹永贤如同猛兽般直扑而来,一把锁住高山岳的腰部。 “呼……” 就是现在! “地为坤!” 身形一闪,倏忽出现在三人阵中,桃木剑向高山岳的左眼疾刺。 就在这时,满天密密麻麻的眼睛突然齐齐眨了一下,顿时就觉浑身血液如同沸腾了起来,脑海中被数不清的眼睛给填满,魂魄如同被灼烧一般。 我左手一翻,催动咒语。 “起!” 御光镜在我手中急转,忽地大放青光。 在青光的辉耀之下,空中那密密麻麻的眼睛如同被针刺了一下,急忙闭起。 趁着这短暂的间隙,我挺剑直刺! 高山岳瞳孔猛缩,想要向后疾退,然而曹永贤锁在他腰上,如同挂了万钧巨石,没等他来得及移开,剑尖已经贯入他目中。 血光闪烁! 高山岳怒吼一声,左手抓住桃木剑。 我握住剑柄一震,桃木剑立即从中断成两截,顺势一个斜斩,断剑斩在握着巨斧的那条胳膊上。 随着咔嚓一声,桃木剑粉碎,那条胳膊也是一软,被他握着的巨斧松手坠落。 我顺势抓住巨斧,挥手横掷,巨斧旋转飞出! 如同活蛇般扭动的藤蔓,纷纷被旋转的巨斧拦腰斩断! 随着藤蔓断去,那密密麻麻的眼睛还来不及睁开,就忽地枯萎,化作飞灰,纷纷扬扬地飘落地面。 “请主人降临!请主人降临!”高山岳捂着被刺瞎的左眼,发出一阵如同野兽般的凄厉尖叫。 看着那满天飘散的飞灰,我忽地心中一悸,抓住旋转飞回的巨斧,朝着高山岳掷了出去。 巨斧急速旋转,带着暴烈的破空声,向着对方迎面斩去! “当!” 就在巨斧即将斩中之际,高山岳忽地一抬手,竟然仅凭一只手,就抓住了巨斧的锋刃。 而此时的高山岳,却是极为怪异,表情不停地变幻,肌肤下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不停地乱蹿,游走他的全身。 “主人降临了!主人降临了!”高山岳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左眼不停地涌出血水,淌得满脸都是,狰狞无比。 忽然间,他的额头正中裂开了一道口子,那口子越来越大,竟然变成了一只眼睛! 当那眼睛睁开的一刹那,我只觉魂魄剧震,浑身血液直冲炉鼎! 一个念头疾闪而出! 通灵尸眼降临了,降临在了高山岳身上! 我无限遐想,立即催动御光镜,朝着对方一晃。 高山岳额头的那只眼睛,被青光一照,顿时如同遇到刺目的阳光,下意识地闭了起来。 “地为坤!” 趁着这极短的间隙,身形疾遁而出,右手结“镇尸咒”,朝着高山岳额头拍落! “去死!”高山岳大喝一声,忽地挥动巨斧,朝我疾斩而来。 “水泽隐!” 霎时间,身形一分为四,从四个方向,朝着高山岳合围而上。 高山岳一斧子斩断两道身影,却被我一记手印打在后背。 轰! 只听到一声巨响,高山岳的身形一震,向后踉跄了几步,却又稳稳站住,呼地一斧子斩了过来。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年代文炮灰女配认错男主后我是真有宝藏重生的青梅竹马别看书了,看看我吧!开局金光咒,我被校花直播曝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