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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他夸张地叹气、摇头。“小琦说我们这叫孽缘,一时半刻很难有什么进展。”
“你们住在一起那么久,生米一直没煮成熟饭?”梁镜璇透过墨镜,不可思议。
“稻米在田里,连收割都还没呢!”
“你不知道什么叫抢收吗?在狂风暴雨来临之际,能收多少就先收多少嘛……呿,连这也要我教你。”
“我说这位大姐,你都是用这招,趁我们蓝大老板回国的时候抢收吗?”童凯大笑,这女人也太猛了吧!
“宇光喔……他不一样,遇到他,我只有被收的分。”提起蓝宇光,平日艺高人胆大、杀敌无数的梁镜璇意外地红了脸。
“镜璇,你脸红了?!”童凯像见了鬼似地叫。
“要死了,不准提到那个男人的名字。”她挥挥手,要他别吵。
“对了,有空帮我去看看小琦,她外表看来强悍,其实外强中干。”
“没空,自己的老婆自己想办法顾。”她立刻回绝。她出马的话,一定就直接下猛药了,要她扮演这种温吞的“守护者”,她才不干。
“你回绝得也太干脆了。”
“你不知道我的绝世武功就叫‘见血封喉’吗?”
“是,我的确见识到了。”他望向高速公路旁筑起的隔音墙。
即使万般不舍,既已决定,这一趟到丹麦,就要全心全意地投入研究,不能入宝山却空手而回。
童凯走了。
这是唐小琦每天醒来,呆望着天花板,总要想起的事。
她伸手探探心脏,还在跳动,那为什么会有种空虚的感觉,仿佛除了躯壳,里面什么五脏六腑全被挖空了?
原来,她以为规律、不受任何人影响的世界,其实是那样的脆弱。
别人的世界或许还正常运转着,她的世界却已瘫陷得一塌糊涂。
童凯为她特别设计的“吵死人闹钟”,号称连死人也受不了,会从棺材里爬出来按掉开关!此时,正在她头顶奋力地敲锣打鼓,她仍不为所动,呆滞地盯着天花板。
以她现在的模样,连死人都会跳起来叫她振作吧!
怕吵到邻居,她终于起身将闹钟关掉,拖着像不是自己的身体走入浴室,例行地刷牙、洗脸,然后从衣柜拿出制服。
以前,每天都要吵闹厮杀一番的房间,现在宁静地像处在废墟,孤单如鬼魅般从房子的四面墙朝她压迫而来。
她坐在床沿,搂住自己的肩,拒绝再想起任何有关童凯的事。
他刚离开的一星期,每天都会寄来一封mail,附上他四处乱逛拍下的照片,渐渐地,变成两天一封、一星期一封……
现在,已经两个月没寄来音讯,像从地球消失了。
人说分隔两地的情侣情路难走,更何况她跟他什么都不是。
童凯是个玩心太重的大男孩,踏上这个对设计师而言的自由圣地,浸淫于启发灵感的大自然里,他又怎能不在其中迷途忘返。
“振作、振作……”她换好衣服,下楼啃了几口昨天晚餐余下的面包,灌了一杯牛奶,出门上班。
走往捷运站的途中,只见零星的路人,连车子都少得很诡异。
她愈走愈觉得奇怪,该不会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闯入了第四度空间里的桃花源,而这里的人都不用上班?
脑中突然闪过了点什么,她从皮包里拿出行事历,才发现,今天是星期六。
“浪费,浪费,白白这么早就起床……”她嘟囔着,转身往回走。
假日,她总是能赖在床上多久就赖多久,这样就不必面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漫长虚无的一天。
这时,她的行动电话响起,是公司同事打来的。
“喂……”她有气无力的回应,装作被吵醒的沙哑声音,以防万一对方又用什么很瞎的理由要她帮忙加班。
“唐小琦,这么风光明媚、鸟语花香的大好日子,你居然还在睡?”电话里那个大嗓门的女人是公司内联谊名单中有名的“基本脚”。
联络联谊的时间永远比工作还多出数倍。
“大好日子就是用来睡觉的啊……”
“我跟你说,你现在起来吃完早餐,然后去美容院弄弄头发、上街买套亮丽一点的衣服,晚上跟我们联谊去。”
“没兴趣。”
“欸,我是因为你乎日很罩我,才特别告诉你这个好康的咧,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