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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分钟后,沈丛宇回到了家。
沈丛宇家住在距离B中大概十分钟车程的一个小区,三室两厅,不算是非常高档,但也还不错。周边的配套设施完全,公交车站的班次也很密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马上建好的地铁距离这里并不太近,但是瑕不掩瑜,已经足够了。
这个小区住的大都是公务员,虽然这里并不是集体分的宿舍,但是因为距离机构很近,所以许多公务员都会买这里的房子。
沈丛宇本人对于住宅其实也没多少感觉,只要足够大,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房间,而且周围交通方便一点就行。所以他对自己家的房子十分满意,一百多平米给三个人住绰绰有余,从家里到学校只要十几分钟的车程,非常方便。因此,尽管他们家还买了市中心的一套更大更好的房子,他也一直坚持不要搬过去。
“回来啦!”刚一打开门,一个温和的女声传来,是沈丛宇的母亲。
“嗯,回来了。”一边脱鞋子,沈丛宇一边回答。
沈母姓江名红颜,单拉出来这个名字就显得有点俗气,但是当你看到她本人的时候,却完全不会有这种感觉。
江红颜人长得十分娇小,大概一米六都还不到,和沈丛宇站在一起显得更加小巧。她的皮肤很白,是那种典型的江南水乡养出来的白皙——虽然W市并不是江南水乡,而江红颜的确是地地道道的W市人。
江红颜有一张玲珑的瓜子脸,五官虽说不上精致,但眉眼却很清秀,一眼看上去很容易心生好感。
她习惯于化妆,但是却向来只化淡妆。她认为化妆是对别人的尊重,因为这样能让自己用最好的一面面对他人,但同时她又认为把自己化得过于漂亮了却有种哗众取宠的感觉。
因此,她一直都是那种放在人群中不太容易注意到,但是仔细打量却越看越有味道的女性。
沈丛宇知道她母亲酷爱披肩,几乎到了痴迷的地步。与一般女人喜欢手机和手提包不同,江红颜那个专属的大衣柜里,各种换季的衣服首饰都是挺正常的数量,唯有披肩叠了几十件。
平常工作外出时,她都习惯把头发束成一个发髻,十分干练。到家后则完全披散下来,透出一丝慵懒。沈丛宇觉得私下时才是江红颜真正该有的样子,那种与这座气候诡异,人们的脾气普遍火热而暴躁的城市格格不入的恬静、温雅的气质显得尤为可贵。
小时候,沈丛宇常常幻想他的母亲应该做一些更有文艺气息的工作。比如说开一家咖啡馆或者花店,又或者是做些工艺品甚至当一个裁缝。
但是江红颜却是一个朝九晚五的公务员。大学毕业后,她就非常果断地选择考了公务员,一做就是十几年,因此沈丛宇最常看到的就是她穿职业装的样子。
沈丛宇一进厨房,江红颜就对他说:“明天晚上我们吃牛排,中午的时候我路过麦德龙,看今天的肉还不错,就买了一点。”
江红颜的厨艺不错,平常很喜欢琢磨一些新菜,中西餐都不在话下,而且还乐于学习各种地方的特色。
之前她在泰国吃了冬阴功汤,觉得很不错。回到国内后发现很难买到香茅,于是就托人买了些香茅种子,在阳台上种了几株。想吃的时候,就摘一小撮下来。周末无事时,便会一个人去逛进口商店,搜罗一些没见过没用过的食材或者调料。
不过她在厨艺的天赋却一点都没有遗传到沈丛宇身上,这也是让她有点耿耿于怀的地方。
沈丛宇从冰箱里拿出一杯酸奶,应了一声:“好的。”
“对了,我今天碰到你李阿姨了,和文文他爸一起在超市里买东西。”她指的是裴诩文的父母。
沈丛宇说:“他们好像现在是还住在一起吧,其实我完全不能理解……”
江红颜微微笑了笑,用小木槌轻轻捶着砧板上的牛肉:“我看他们的感情挺好的样子,估计是要复合了吧,其实我对于他们为什么离婚还感到很奇怪呢。”
“真的吗?裴诩文都没跟我们说过。”
“说到这个,估计他们一家感情其实一直都还不错吧。你看裴诩文从小就那样,可能一直都跟他妈妈有联系吧。”
说到裴诩文的父母,沈丛宇就想到了他小时候,第一次遇见裴诩文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天的更完了,欢迎大家朝我开火,作者君一定会把自己的玻璃心给收起来的OO〃…
☆、第四章
沈丛宇懂事的早,因此还勉强记得小时候,裴诩文和他父亲刚刚搬过来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