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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着耳朵听到雷振模糊应声后,他一点也没客气,跑到电视墙边打开冰箱门,从里面拖了一盒樱桃又拖出了一盒葡萄。红艳艳的樱桃和紫莹莹的葡萄已经事先被清洗好,被妥贴装在了玻璃保鲜盒里。
钟云清抱着樱桃一边吃,一边像在自己家一样东逛西逛,溜达了半天,他都没有找到电视的遥控器在哪里。很快他反应过来,雷振十有八|九根本不看电视,客厅墙上那台超薄超大的液晶电视,估计就是个摆设。
钟云清一脸可惜,又坐回到沙发上,闲不住的他又开始吃起了葡萄。
“少吃点,再炒一个菜就能开饭了。”雷振端着某个二货点名要的红烧肉和一碗奶白鲫鱼汤到餐桌上时,看到仅一厅之隔的客厅里,钟云清正抱着一盒葡萄埋头猛吃,边上另一个保鲜盒已经空了,他立刻皱着眉,眼神有些严厉,“过来帮忙盛饭。”
这么凉的水果,再放任他吃下去肯定要吃坏肚子,饮食毫无节制,难怪全身上下没几两肉,腰更细的可怜,嗯……除了屁股。想起早先抱了满怀的手感,雷振在暗中摇摇头:这么个野东西,人长成这样,拳头却又那么硬,甚至把那个身高跟他相仿,却脑满肠肥的王中兴揍得满地找牙。
简直是魔性。
一边等得正不耐烦的钟云清听到要他帮忙,立即毫不留恋地丢下那盒葡萄,屁颠屁颠地响应了雷振的召唤。
一走进厨房,几乎占了整面墙的双开门大冰箱就映入他眼帘,在一排排的刀具、锅碗、各种调料瓶映衬下,系着深蓝色围裙,手执锅铲的雷振没有一点格格不入,让钟云清都有些看傻了眼。
谁能想象在外面杀伐决断的雷大老板,脱下西装穿上围裙的样子也这么霸气威武呢,就连炒菜的样子都像个巡视疆域的帝王,充满了男人味。
“碗筷在料理台上,饭锅在那边,去盛饭,马上就可以吃了。”手里有条不紊地翻炒着锅里的西兰花,雷振又回头对钟云清示意了一眼,做这些的时候他显得驾轻就熟。
雷振喜欢吃,也会吃,他的好手艺都是在一个人生活的这些年里练就的。
最难的日子里,每天一个地沟油炒菜的盒饭就是一顿,再加上各种烟酒应酬,他的胃很快就坏了。最后因为胃穿孔吐血被120急救车拉到医院,当医生的一位老同学指着他鼻子骂了足足一个钟头,问他要钱还是要命时,雷振才意识到问题严重。也是在那之后,雷振开始注重养生,并尝试学着自己做饭。
把最后的清炒西兰花装盘端到饭厅时,钟云清早已经乖乖坐到位子上,紧盯着桌上那碗油光晶亮、香气扑鼻的红烧肉两眼冒光,一脸垂涎欲滴。
“吃吧。时间急了点,这肉火候可能还差一点。”
见状,雷振的眼神里也难得显出了一丝纵容,在他出声之后,肚子里的馋虫早就在作祟的钟云清毫不客气,立即把最大的一块肉夹到了自己的碗里。
“好吃!”一口下去咬了满嘴油,猪肉酥而不烂,一点都不腻,肉味鲜香浓厚,入口回甘,好吃得根本停不下来。“呜呜呜……为什么会有这么好吃的肉?”
比他吃过的任何红烧肉都要好吃,作为一个无肉不欢星人,钟二看雷振的眼神都跟着变了,红烧肉当前,节操几毛一斤?要是能够顿顿吃到雷振的红烧肉,要他在下面他也愿意!
“调皮。”看到钟云清连吃块肉都吃得眼泪汪汪,雷振摇摇头,忍不住露出笑意。常年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多了眼前的人,这饭似乎也吃得没那么冷清了。
一碗肉,最后有大半都进了钟云清的肚子,把浓稠的肉汁拌在白米饭里,钟云清在吃到第三碗还想再添饭时,就被雷振制止了。吃饭有饥饱,无论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度,口腹之欲是人之本性,却不值得以牺牲健康为代价。这就是雷振这个老饕的美食之道。
赶鸭子一样把钟云清赶去了客厅待着,雷振开始一个人收拾善后。等他做完一切,擦干净手来到客厅时,就看见钟云清窝在沙发一角,脑袋规律地一点一点,像小鸡啄米般打起了瞌睡。
刚刚吃完饭就睡着,只是一顿红烧肉就能让钟云清没有防备到这个地步,雷振不知道该喜还是忧。本来想上去叫醒他,可转念一想又作罢。也不急在一时,算了,慢慢来吧。面对钟云清时的雷振,似乎变成了这世上最有耐心的人。
看了眼沙发上的人,又看了下表,确定时间充足后,雷振就拿过一边的薄毯给他盖上,然后搬来笔记本,在边上坐下开始办公。
他的心思仍然在钟云清身上,作为一个眼光敏锐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