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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几年虽然读的都是金融,但是坦白说她对这些并不是很感兴趣,如果不是因为担心自己老爹苦心所创的家业都败坏她的手上的话,她一定是懒得学的。
这样大的家也自然也不是她说不要就不要的,从某些方面来说,她将来的选择真的很少,叶歌真的是候选人中最好的二分之一。
不是他就是明卿,又何必去祸害明卿呢?
毕竟不爱了就是不爱了,不是他多爱一些就能弥补回来的。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人从初恋的打击中突然清醒过来一样,哦,原来我的爱并不是那样深刻,也不是那样一辈子。
她并不是很排斥叶歌,哪怕他做了很过分的事情,找了一个她根本不想去研究是真是假的理由。
精神分裂这种事儿……而且是叶姿的心理医生,那还用说什么?
终究只是一个借口罢了,他清楚,她也清楚,她只是给了彼此双方一个机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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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轻侯愁眉苦脸的抽着烟,他对面的叶姿优哉游哉的抽着烟,两个人都有烟瘾,但是彼此都没有干涉过对方这个小小的爱好。有时候越轻侯手头没烟了之后也会抽一根叶姿的——反正这位是从来不愁女士香烟的。
叶姿一边抽一边吐着眼圈儿,一边数着已经几个了。
越轻侯继续愁眉苦脸。
结婚怎么就这么多的事儿呢,这么多事儿也就算了,为什么他要去管自己的大舅子呢?问题是自己的大舅子还不只是一个,足足四个,而其中一个还是他这辈子唯一的死党的情敌啊。
两难有没有!
现在他大舅子之一已经把人吃干抹净了他到底是要不要告诉自己的死党呢?
而且还是用强的啊!混蛋!
他从精神上鄙视叶歌,你小子什么时候居然变成了行动派,还给老子找了这么多的事儿。
叶姿一根烟抽完拧灭了烟蒂没好气道:“我有跟你说过没,你有时候真的是太优柔寡断了!”一碰到明卿的事儿就婆婆妈妈的不像是一个男人,平常的时候也没这样啊,如果不是她知道这两个家伙都是直的不能再直的家伙,她一定很想一脚丫子踹死他们两个算了。
不知道这样老娘我会很吃醋啊!
她气哼哼的想着,用脚丫子真的去踹越轻侯的小腿肚子,说:“你到底想好了没,你看我可是一点都没犹豫的就告诉了你这个消息哟,不过话说回来,这也是明卿自己的错吧?”
她总觉得明卿昨天晚上似乎好像有些不对劲,好好的怎么就没坚持送她回去呢?
女人说不需要就不需要了?虽然……昨天的书长安是很冷漠就是了。
她其实也知道,书长安那个女人有时候看上去外表十分柔顺,但是有时候却是一个毅力惊人并且相当有主见的女人……在这种机会下如果她不想给明卿机会,怕是……
不对不对!
她的脑子里面突然蹦出来一个事儿,她一下子凑到越轻侯的身边,抓着他的衣领子问:“我怎么觉得明卿身边的那个小丫头助理不简单呢?”
明卿什么时候用过女性助理?他那助理与其说是助理不如说是保姆,负责他的衣食住行外加和秘书协定他的行程,从来都是用男人而不用女人,她也能理解,效率高废话少不用对着他发花痴嘛,多好。
“你问这个做什么,啊,我想起来了,那个丫头好像是叫冉秀?一个风风火火的丫头,只是家里现在有些中落了,又因为继承人的事儿弄的人心惶惶的,那丫头的能力还是有的,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明卿的助理了,怎么了?你该不会是觉得明卿和她有一腿吧?”
叶姿冷眼看着越轻侯,笑容怎么看都怎么有点狰狞,涂着大红指甲油的手指挑起越轻侯的下巴冷笑道:“这事儿有几年了吧?你难道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词儿叫日久生情吗?”
她就说怎么觉得不对呢,昨天明卿自从吻完了之后看上去就有些恍惚,她还以为是因为书长安的态度太冷淡呢,但是都没坚持送书长安回家,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贯绅士的明卿的作风。
还有,他昨晚也很早就离开了宴会……似乎都没有记得昨天宴会的重点内容是来商量合作的,这太反常了吧?
她拍拍越轻侯的脸颊冷哼道:“我坦白说如果你敢给我弄个女性助理,小心我就阉了你!”
越轻侯闻言一挑眉,将手中的烟蒂拧灭然后一下将她抱住笑道:“你刚刚说什么?阉了我?你舍得吗?”
要不说女人吃起醋来都是外星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