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借你狗头(第1/2 页)
“太古的诸神啊,天地间的精灵啊,我以鲜血为引,以灵魂起誓,将自己的生命完全奉献给我的主人,从此之后,成为主人的血奴,生死与灵魂为主人掌控,为主人奉献我所有的力量,直到消亡的那一天……”
拜伦跪在地上,将流着鲜血的双手高高举起,朝向李云飞,如同在朝拜一尊神灵。
一口精血从他的口中喷出,连同一丝灵魂一起分离出来,来到李云飞身边,融进了他的体内。
李云飞立刻感觉到,他的脑海之中,多了一条蓝色的丝线。有了上一次收取蒙托作为血奴的经验,他自然明白,这条丝线就是拜伦的一根魂丝。从此之后,他就掌控了拜伦的生死,只要他愿意,随手可以斩断魂丝,拜伦也将就此死去。
好在李云飞自己的精神力足够强大,因此虽然收取了两名实力不弱的魔法师作为血奴,却并没有什么不适的感觉。
做完这一切,拜伦立刻委顿在地。之前的战斗中他就已经消耗了大部分的精神力,此时完成血奴咒的契约之后,几乎抽干了他的精神力。而且分出部分灵魂的感觉就像是用针扎进大脑一样,一时半会儿很难恢复过来。
李云飞嘴角一扬,这个拜伦显然也是个聪明人。血奴咒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血奴必须对奴主有发自灵魂深处的忠诚,否则的话必然会遭到咒语的惩罚。
拜伦的反应,显然说明他已经对李云飞彻底拜服,生不起一点反抗之心了。
在胸口轻轻一捶,李云飞恢复了人类身体,看着眼前的拜伦说道:“起来吧。”
“是,主人。”拜伦立刻挣扎着站起身来,垂首立在李云飞面前,静候吩咐。此时他的心态与蒙托当初还不一样。毕竟蒙托是在生死关头临时想到借用血奴咒保命,当时的李云飞不过是一名普通岩巨人,还没有现在这般强大的实力。
而现在李云飞所展现出的魔法天赋、火焰斗气、熔岩巨人形态,以及手中那巨大的火魔晶战刀,无一不说明他有着极强的实力,也有着极大的潜力。就算成为奴仆,如果能够跟随这么一位强大的主人,也不是什么坏事。
要知道人类历史上,就有不少原本是传奇人物的奴仆,最终因为自己主人的强大,而功成名就,青史留名的人。
拜伦正想着,眼前突然黑影一闪,一个东西朝着他飞了过来。
他下意识抓住,这才发现,手中赫然是一柄法杖,正是刚才李云飞随手丢过来的。
看到这法杖的瞬间,拜伦的眼珠立刻再也挪不开了。
因为他手中拿着的,竟然是一柄水系坚岩法杖!
真的是坚岩法杖!这法杖是由一种极为稀少的名为“鲨蔓”的水生魔法植物制作而成,杖身的两侧还镶嵌着两枚指头大小的水系魔晶,法杖的形状完全是流线型,看起来极为漂亮,也意味着不俗的威力。
作为荆棘佣兵团的副团长,坚岩法师大人,拜伦也不过仅仅是有一支流沙法杖而已。能够得到一柄坚岩法杖一直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没想到在成为李云飞的奴仆之后,竟然立刻拿到了这么一柄对他来说堪称顶级的法杖!
早就已经见惯了这些土包子震撼的嘴脸,李云飞面无表情地说道:“它是你的了,只要在我手下忠心办事,你会得到超出想象的回报。”
“是!谢主人!”拜伦单膝跪地,再次向李云飞行了个大礼,拿着坚岩法杖的手依然在颤抖,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荆棘佣兵团还有多少人?”李云飞继续问道。
“荆棘佣兵团总共有五百二十七人,算是中等规模,今天穆勒等人一死,实力已经大为受损,不过倒是更好控制了……”听到李云飞的问话,拜伦心中一颤,瞬间想到了这个主人的意思,不由变得更加激动。
“很好,你是个聪明人。从今天起,荆棘佣兵团就是你的了。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都要成为荆棘佣兵团的团长。需要人手或者金币,可以直接找到蒙托,他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李云飞看着前方城堡大厅中的断壁残垣,缓缓说道:“不过,以后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不许再做,被我知道了,全部处死。”
“是!属下明白!”拜伦头上冷汗直冒,连连点头说道。经过了刚才的战斗,他绝对不会认为那句“全部处死”是玩笑话,自己的这位主人,可是一个杀神!
“好好去做,能不能将荆棘佣兵团发展壮大,就看你的本事了,以后我会有用到你的时候。”李云飞之所以将这拜伦的性命留下,并不是因为缺少这么一个血奴,而是对那荆棘佣兵团起了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