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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凶杀案呢?”
“什么?”白天反问,“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不如我换种说法吧,其实我们忽视的是制造密室杀人最简单的一种方法,那就是……”段宏磊斩钉截铁地说,“就是死者本人即凶手,也就是说,袁文彬是自杀的。”
探索六:现场再分析
白天感到一阵昏厥,他没有预料到段宏磊会提出这种可能性。
“‘除去不可能之外所剩下的,不管多么令人难以相信,那就是真相。’”段宏磊缓缓重复着这句名言,“大致看来这是一句很简单的真理,但实际上在我们的真实侦查中,除去所有的不可能并保留剩下来的——即是穷尽一切可能性,这有多么困难?”
“而此案就是最佳写照,在发现真相之前我们先后假设了三种可能性,每次都认为已穷尽了可能性,却每次又被否定。幸好最终我们还是找到了真相。”
“能把这个推理详细解释一下吗?”白天依然带着一丝不服气的口气问。
“好,”段宏磊拍了一下手,“我会让你心服口服。”
白天点了一下头。
“听完我的推理你就会发现,只有死者自杀才可以排除一切疑点,同时又能解释案发现场的所有痕迹。
“先分析动机,这其实不用我说了,袁文彬自杀的动机就是骗取保险金,从而筹取为儿子治病的钱。
“然后我们逐个分析你们在侦查时发现的证据。首先,为什么袁文彬在案发当天明明答应了要在公司会合然后出差,但他却没有去?这是袁文彬故意留下的心理盲点,他故意给我们的心理造成这样一种认识,即他是出于某些突发情况而被杀。因为任何一个准备自杀的人都不会在自杀当天还主动接下出差的任务,而袁文彬故意这样做,就是为了让你们在分析案情时根本不考虑自杀的可能性。”
白天不禁回忆起最初调查此案时的经历,包括他在内的所有警察,确实都没有想过自杀这一可能,显然是受了这一诡计的心理诱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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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窥视(17)
“然后我们分析案发现场的各种痕迹。”段宏磊继续说,“关于防盗网上奇怪的泥迹,其实我们不用做过多的考虑,袁文彬只是想伪造泥迹让我们以为凶手是从窗户逃走的,但是他无法伪造自己伸手无法触及的远处,因此才留下这种不协调的痕迹。
“而作案工具——那把水果刀,是袁文彬在伪装他杀时的一种无奈,因为如果他不用自己家的刀具而准备一把新的,在他自杀之后他就没有力气再掩藏凶器了——那一刻他已奄奄一息,这样凶器就会留在现场。于是便会产生一种极不协调的情况:哪有人会用自己随身的刀具杀人后不把刀具带走?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警方有极强的排查能力,凶手留在现场的东西,别说是一把刀,就算是一个螺丝钉,警察也能顺藤摸瓜,找出何时何地何人曾购买过这种东西。”
“袁文彬不得不用自己家的水果刀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指纹。”段宏磊竖起一个手指放到眉心,以十分认真的表请说,“如果用了一把新刀,自己在自杀后已无力擦去刀柄上的指纹,这便产生一种奇怪现象,刀柄上没有凶手的指纹并不奇怪,可以理解为凶手擦去了,但为何又有死者自己的指纹呢?为了摆脱这种矛盾,袁文彬必须让凶器上存在自己的指纹显得合情合理,那他必须用自家的刀具。”
“啊,原来是这样!”白天拍了一下手,“总算能对凶器做一个合理的解释了!”
“是的,袁文彬这样做也是出于无奈。”段宏磊继续分析道,“他知道这样做也会显得不协调,但总比让别人发现他是自杀的好。可是他仍然忽视了一点,正是这一点,我才从凶器中推理出了袁文彬是自杀的。”
“他忽视了什么?”
“仍然是指纹,他只想到让凶器上留下自己的指纹不显得奇怪但忽视了其他地方。我们很容易想到,作为袁文彬自己家的刀具,凶器上的指纹只可能有三种情况。第一,凶手没有擦去指纹,因此凶器上会有凶手、田恬、袁文彬三人的指纹。第二,凶手擦去指纹的同时连凶器上田、袁二人的指纹都抹掉了,这时凶器上不会有任何指纹。第三,凶手戴手套行凶,因此既没有留下自己的指纹也没有抹去田、袁二人的指纹。
“从你们的检验可以得知,凶器上只有田、袁二人的指纹,那也就是符合第三种情况,可是这么一来就奇怪了,凶手既然是戴手套作案又怎会在桌子上留下指纹?田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