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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志哈哈大笑,忽然一手勒住林春的脖子,当然没下真力气,他说 :「又有什麽所谓。书kai子,只要你快找个『大码头』(注一)养你一辈子就行了! 比如说找个商人养你,你呢,就做个文化人在家专心写书,打理『家头细务』(注二),也是美事一桩。」
「你在胡说什麽。」林春挣开戴志,因为肤色苍白,所以脸一红起来就十分的明显。
陈秋哪里会听不懂戴志的暗示,也来一个笑里藏刀 :「商人也挺好的。不过在这世道,做记者也挺不错。戴志伟,你要做热血社工嘛,大不了之後找个记者养养你,那你就能专心一意去普渡众生。」
林春先是一呆,後来才想起陈心正在C大读Journalism,看见戴志难得噤声的窘样子,林春不禁一笑。就只有李旭单纯,认真地想著他们的话 :「是是,所以我也想去读Journal,梦想是去HK电台工作。但你们也未免太没大志了,什麽找个记者、找个商人养自己,难道你们真打算靠女人吃软饭吗? 再讲,林春,你真去做文化人的话,日後要养家就难了。」
林春正不知如何回应,戴志就将话接下去 :「李旭,你真打算成家立室吗?」
「打算! 怎不打算成家立室呢! 日後等王秀明康复了,交了女友後,我李旭才真要大展身手,马上就交个又贤慧又美丽的女友,大概交往一两年後步入教堂,第一个孩子要在三十岁之前生,最好是男,由哥哥保护妹妹,第二个打後的全是女也没关系,女孩子挺好的,孝顺又乖巧……」
平时寡言的李旭正说个滔滔不绝,勾勒著未来的蓝图,林春总觉得这个未来不太可能实现。他与戴志、陈秋交换一个眼神,一同以怜悯的目光看著李旭。
「既然你这麽想交女友,不如现在就去把个。我对女人还算有点办法,有什麽target就尽管说吧,一场朋友,我一定会做你的军师。」陈秋坏笑著说。跟林春有了亲密的关系後,双方也不再像从前那样患得患失,就算林春现在听见陈秋说女人的事,他心中的刺痛也减少一点。
李旭想也不想就猛摇头,托著粗框眼镜说 :「不行不行,我跟王秀明约好了。约好了就是约好了。如果一开始就不打算遵守承诺,那约定来干嘛? 所以一旦答应了,就要遵守到底,绝不能反悔,无论如何也不能。这就是我的原则。」
「真的不动摇? 中六有个女生还挺不错的,虽然胸部不大,但胜在可爱。我看你平时也常常借故闪到人家班房前,往班房里看上几眼。打死我也不信你对别人没意思。」戴志也搭话。他之前是田径队队长,小息时常常跑遍整间学校找队员,所以不时碰见李旭。
李旭的耳根子都红了,还结巴起来 :「我、我、我……干·卿·底·事!」
「你就真的不上吗?」林春也问。
「说了不上就不上,我答应过秀了。说真的,假如是跟别人作的约定,我还会有0。01%的可能去反悔,但跟王秀明约定了的事,我绝对不会反悔。因为这可是那家伙叫我做的事。」李旭收起笑容,正经八百的样子很严肃,身子挺得笔直,像一块拗不弯的铁板。
「但看著这麽多好女生经过自己身边,不会感到可惜吗?」林春好奇地问。
「也不会,缘来缘去,说到底都是要有缘才行。」李旭很随意一笑,与他话语背後隐含的沉重意味相违背。他是那种说一就一,说二就二的人,永远只会直线向前,不懂得拐弯和找捷径。找到很重要的人,如王秀明,就一股死劲子记著 : 王秀明是很重要的人,所以他叫我做的、他希望我做的,我就要做。这是一种很傻、又很单纯的想法,林春他们三人几乎难以想像现代社会还有这种人,一根直肠子捅到底,没有一个弯位。
戴志笑叹 :「真是便宜了他。」
李旭还在追问便宜了谁,陈秋已笑得伏了在桌子,林春倒觉得李旭这种性格有两面,或者真的很好搞懂,但这种人一旦认定了什麽,就很难再改变。
注一 : 大码头,意思有点复杂,但此处指有钱人。
注二 : 家头细务,即家务而已。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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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88(美攻平凡受)
…再上来,这几天真是忙到「得閒死唔得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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