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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军功制度(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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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结束的很快,白括下令天黑前必须全歼宋军,不过战斗比他料想的还要顺利。两个多时辰,战场上已经看不到站着的宋军了。

这是七万人,是七万有手有脚、会蹦会跳的人,不是七万头猪,即便站着不动任人宰杀,也需要数日吧。但是青龙军做到了,在最短的时间里歼灭敌人。

白括没有放过任何一人,没有接受一个俘虏,即便投降也会被杀。很多宋军见投降无用,逃跑又无望,打算拼死一搏。可惜,背水一战的勇气与决心,不是什么人都有的。反抗的浪潮如同大海中的一朵小浪花,很快就泯灭在巨浪中。

战场上,青龙军正在清扫战场。有的在收敛兵器铠甲,有的在搬运粮草辎重,而最多的是在收割脑袋。

烽国自唐曦登基之后,便实行了军功制度,一个人头一点军功。以后论功行赏,封爵封地都是看人头数。杀得越多,功劳越高,烽军不流行贵族那一套。不管是皇亲国戚,还是世家贵族,只要进了军营,就必须赚取军功来换取官职、封赏,人人平等,毫无例外。

自军功制度发布以后,军队中的能人异士就多了起来,什么国家的都有,烽军一律照单全收。哪怕你在别的国家是强盗、杀人犯,只是进了烽军,那就是烽国的合法公民。当然,加入烽军不是那么容易的,而加入之后的考察也是无孔不入,只要确认忠诚,那就和烽人一样了。

数年来,烽国的几路大军的人员虽然没有扩编,但是素质却高了不少。如果不是因为养不起那么多人,唐曦绝不在乎多个三四十万军队。

这些军队日日操练,为的就是在战场上能够获取军功。烽国的所有军队都无比羡慕永安军,因为永安军可以经常与乌朔交战,在他们看来,那不是凶恶的敌人,而是一颗颗等着自己去摘取的功勋。

畏战,在烽军里是不可能看到的,他们每日都在期待战争,好为自己和自己的子孙留下家业。对乌朔的阴影,那只不过是一个笑话,疯狂的烽军甚至敢单枪匹马冲进乌朔的骑阵。

除了夏大陆首次出现的军功制度,唐曦还颁布了与之对应的军法。第一便是不得杀良冒功,如果一经发现杀死百姓来冒充军功,那惩罚绝对是不可想象的。

因为烽国这几年没什么战事,所以这样的事情不多,不过在永安军还是出现了几例。那几个屠杀平民的士卒,被地煞的人带走之后,就没了音信。直到十天后,稷、穗、麦三城城门口分别悬挂着数具尸体。

说是尸体,其实并不准确,他们顶多算是尸骸。因为这些人除了脑袋是完整的,其它部位都只剩下了森森白骨。但是这些人的内脏却还完好无损,一条肠子垂落下来,直到地面。

城门边张贴着一张巨大的告示,上面叙述了这些人为什么受罚,又为什么被悬挂在城头,原来这些人就是杀良冒功的士卒。百姓们没有被血腥的场面吓到,纷纷站在城门边指着尸骸咒骂。烽人好战,且不畏死,何况边城百姓,他们见过的生死比将军还多,经历的战事令人侧目。

如果杀的是官员,或许唐曦不会那么残忍,但是他们杀的是百姓。在唐曦的记忆里,华夏历史中记载杀良冒功的事件,都是血淋淋,残忍至极的,所以他根本就没有一丝犹豫,直接下达了命令,并且以此为准。

生在红旗下的唐曦,对于老百姓的重视,远远高于这个时代的其它君王。工农革命的力量有多强大,熟读史书的他比谁都清楚。民为水,君为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是唐曦在朝堂上郑重其事说的一句话,也让群臣彻底明白了他的心思。

在烽国,唐曦这个君主可以得罪,大臣可以得罪,军人可以得罪,唯独百姓,不可欺辱。所以唐曦在民间的声望之高,足可与那位血染尧山,一手建立烽国的先祖相媲美。

唐曦一直以来致力于打造一支像现实一样的军队,以百姓子弟兵的信念存在,以守卫国家人民为立军准则。目前看来,虽然不能说成功,但也初见成效。

这部军法第二条,便是冒领军功。在战场上,战友是自己是唯一可以依靠和信任的人,如果背叛战友,那会被军队唾弃。唐曦将这个信念写入了军法,让其有了法律的保护。

除了那一部厚厚的军功法,唐曦还设立了一个新的职位,名为行军书记,职责就是详细的记录每一笔军功的来龙去脉。行军书记不是官职,而是一个机构,一种制度。每个军团都有自己的行军书记,它的最高长官名叫军功使。

行军书记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是烽王的直辖武官,位低却权重,一般都是选自天眼中最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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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惹我的都要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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