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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
小饭铺里充满了猪油炒菜的香气、苦力车夫身上的汗臭,和烈酒辣椒大葱大蒜混合成的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味道。
小高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山上那种飘浮在自云和冷风中的木叶清香,可是他也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贵优雅的高人名士,可是他也喜欢这些流着汗用大饼卷大葱就着蒜头吃肥肉喝劣酒的人。
他喜欢人。
因为他已孤独了太久,除了青山白云流水古松外,他一直都很少见到人。
直到三个月前,他才回到人的世界里来,三个月他已经杀了四个人。
四个声名显赫雄霸一方的人,四个本来虽然该死却不会死的人。
他喜欢人,可是他要杀人。
他并不喜欢杀人,可是他要杀人。
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使你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长安,古老的长安,雄伟的城堞,充满了悠久历史和无数传奇故事的动人风情。
小高却不是为了这些事来的。
小高是为了一个人来的——永远不败的英雄司马超群。
他带着他的剑来,他的剑就在他的手边,永远都在他的手边。
一柄用粗布紧紧包住的剑。
很少有人能看到这柄剑,从这柄剑出炉以来,就很少有人能看到。
这柄剑不是给人看的。
小高知道已经有人在注意他了。
到这里来的第二天,他就发现有个人在注意他,一个身材很瘦小,衣着很华贵,一双冷冷淡淡好像永远不会有什么表情的眼睛,看起来仿佛是灰色的。
他看见过这种眼睛。
十一岁的时候,他几乎死在一头豹子的利爪下,这个人的眼睛就跟那头豹子一样。
这个人一出现,小饭铺里很多人好像连呼吸都停顿了。
后来他才知道这个人就是“总管北道三十九路大镖局”的大龙头司马超群身边最得力的帮手——卓东来。
小高慢慢的吃着一碗用白菜煮的清汤面,心里觉得很愉快。
因为他知道卓东来和司马超群一定会怀疑他、谈论他,猜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相信他们一定不会知道他是什么人的。
他这个人就和他的剑一样,至今还很少有人看见过。四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屋子里虽然没有点灯,外面的灯火却越来越辉煌明亮。
寒风从窗缝里吹进来,已经隐约可以听见前面大院里传来的人声和笑声。
司马超群知道他请来观礼的佳宾和他没有请的人都已经来了不少。
他也知道每个人都在等着他露面,等着看他。
但是他却坐在椅子上,连动都没有动,甚至连他的妻子进来时他都没有动。
他烦透了。
开香堂,收弟子,大张筵席,接见宾客,对所有的这些事他都觉得烦透了。
他只想安安静静的坐在这里喝杯酒。
吴婉了解他的想法。
没有人比吴婉更了解司马超群,他们结合已经有十一年,已经有了一个九岁的孩子。
她是来催他快点出去的。
可是她悄悄的推门进来,又悄悄的掩门出去,并没有惊动他。
出去的时候,她的眼泪忽然流了下来。
司马又倒了一杯酒。
这已经不是第一杯了,是第二十七杯。
他喝的不是卓东来喝的那种波斯葡萄酒,他喝的是烧刀子,虽然无色无味,喝下去时肚子里却好像有火焰在燃烧。
他没有把这怀酒喝下。
门又悄俏的推开了,这次进来的不是吴婉,是卓东来。
司马垂下手,把这杯还没有喝的酒放到椅下,看着站在门口阴影中的卓东来。
“我是不是已经应该出去了?”
“是的。”五
大院里灯火辉煌,人声喧哗。
小高挤在人丛里,因为他不是司马超群请来的贵宾,不能进入那个灯火更辉煌明亮的大厅。
大厅里的人也有不少,当然都是些名人,有身份、有地位、有权势的名人。
除了这些名人外,还有一些穿一色青缎面羊皮褂的壮汉在接待宾客,每个人的动作都很矫健敏捷,每个人的眼睛都很亮,绝不会错过任何一件不该发生的小事。
人声忽然安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