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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在嘴上跟这人讨回本来:
“让一让,像样警察小史同志现在需要验看这面墙,麻烦无关人员让一让。”
“什么玩意儿,我这带队的怎么就是无关人员了?”回呛归回呛,郑彬还是让开了地方。
史明打亮手电,从工具箱取出马蹄镜,凑近细察起那些转为暗红的抹痕。
“看颜色和粘稠度,目测这些应该是血液不错,待会儿我做个鲁米诺检测,”顺着痕迹走向,史明一边一寸一寸移动镜头,一边介绍自己发现的情况,“啧,全是擦痕,没看到指纹,这个糟蹋文物的人怕是戴着手套,而且是没有明显纤维的那种——这种擦痕顶多用作对比,没有实际鉴定价值,真是可恶。”
保险起见,痕检员接着又逐根线条挨个字母地复查了一遍壁画上的涂鸦,但最后也只能不甘心地宣布,未发现任何有效指纹。
“核心现场那边呢,”郑彬问道,“有什么发现?”
“发现大了去了,”痕检员反身一指,“你先自己看。”
其他人依言看向那片被警戒带封锁的区域,但见史明在几座鼓座上架设了临时光源,将原先的昏黑之处照得亮堂一片。
主鼓附近,血泊已从鲜红转成暗赭;串串践踩叠压的脚印本就不甚清晰,此刻也随时间推移,愈显凌乱模糊。这种情况下,痕检员的一个操作可谓雪上加霜:他用指代不同鞋只的彩色粉笔,在血泊周围的地砖上留下了大量记号。于是,六种颜色勾绘而出的圆圈箭头铺展开去,可称得上万花迷眼;各类标记符号互有交错而又并行分离,属实是纷繁复杂。
然而定睛细视,六色标符虽有多处重叠,总体却脉络清晰,一一展示出所指代的六双鞋——六个人各自的步伐方向。
“你已经把案发当时的情形捋清了?这么快?”郑彬略感讶异。
“那是,什么叫专业,这就叫专业。”
隔着头套,史明做了个整理发型的动作,“我猜啊,在你们看来,那边不过是一大滩被鞋印糊得乱七八糟的血,自然三看两看就看花了眼;但到我眼里,鞋印与血迹形态就跟地图上的图例一样清楚,这就是我和你们这帮外行的区别。”
而后他稍稍谦虚了一下,“当然,除了我本人十分专业以外,也有现场保存状态理想的原因:案发不久,再加上这里平时没多少人上来,积落的灰尘较好地留存下了当时在场人员的行动轨迹;我只做了些微小的工作,把数串脚印区别厘清、标画出来。”
讲到这儿,他不忘打开工具箱,向众人展示了一下局里新给自己配的灰尘足迹提取器。由静电吸附仪与灰尘足迹提取膜组成的装置其实不甚复杂,但不耽误痕检员好生一通炫耀。
“你小子别嘚瑟了,”郑彬忍不住提醒他,“快说正题。”
痕检员冲他哼了一声,而后敛起神色,清了清嗓:
“贯检,接下来麻烦你帮忙记录。”
贯山屏依言将手中的速记本翻了一页。
“根据脚印不同的形态与鞋码,我判断当时现场共有六人,五男一女。其中,鞋码42的脚印无论大小还是鞋底花纹,均与现场遗留的那双休闲鞋相吻合,且步迹中多是鞋头鞋边着地、印痕较浅,运动轨迹也在主鼓附近彻底中断,所以我合理推测这串脚印为受害者所留,用红色粉笔标注。”
他停顿几秒,整理了下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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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受害者脚印、几乎一路伴行的其它四串脚印,鞋码自41码至44码不等,步间距较大。由此我推测,有四名男性一路搀架着受害者前行,这也解释了受害者的脚印为何多有不全。这四个男人,我分别用黄色、蓝色、绿色和白色粉笔标注。”
“而我之前提到的那串怀疑为女性所留的浅跟脚印,鞋码大小为37码,我用粉色粉笔标注,”痕检员接着说道,“从行动轨迹来看,这个女人虽然与四个男性同伙并行,但彼此之间相隔有一段距离,应该是没有直接参与行凶。至于她的角色是指挥者还是从犯,就交给你们刑侦判断了。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女人到达主鼓边后,仅停留片刻,随即折去了另一个方向。”
史明说着,指向了壁画。
“她在主鼓与壁画间有多次往返——我想,她便是那个取血涂鸦的人。”
作者有话说:
可以看出,某种意义上讲,老王和郑队在面对老贯时都有点儿(雾)
不过能跟老贯共事,谁不想的,可以理解啦!
邪性(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