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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话,他环视了眼前这几个人,同时长长吁出一口气。
紧绷着的神经松弛下来,他打了个冷战,开始感到了疲惫和寒冷。
余至瑶回房上床,躺下就睡了。
梦里一片颠颠倒倒,余朝政歪在他的身边,一只手就合在他的脖子上。他大睁着眼睛去看余朝政,余朝政面无表情,也看着他。
手指掐住咽喉,忽轻忽重的时收时放,他微微张开了嘴,始终都是半窒息。他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想要清醒,却不能够。煎熬许久之后,他渐渐平静下来,又不想醒了。
他真真切切的看清了对方脸上每一道皱纹,看清了对方鬓边依稀花白的短发。他们父子相貌相似,余朝政年轻时英俊,上年纪了也是个体面的老头子,只对着余至瑶最丑恶。
余至瑶难得距离他如此之近,可是没有感受到他的体温与呼吸,心里就想:“真是死了,变成鬼了。”
他的心情反倒平静下来,觉得还是这样好。
余至瑶一直睡到了翌日中午,才醒过来。
这时他已经烧的遍体滚热,如同火炭,喉咙里肿的“满”了,连口水都咽不下。头脸倒是有些恢复,可扭伤的右脚脚踝却又皮肉透亮,成了馒头。
杜芳卿捏着一条手帕,坐在床前拭泪,因为一颗心总悬着,所以早上无心梳洗,一张脸苍白的没有血色。哑巴小心翼翼的端了一碗汤药进门,他连忙起身去接;哑巴腾出了手,便是走到床边,力大无穷的把余至瑶扶了起来。
杜芳卿眼含珠泪,将一碗汤药喂给了余至瑶。余至瑶每咽一口,感觉都像是吞了刀片,然而没有办法。昨晚一定是受了风寒,喝完汤药祛了寒气,想必也就好了。
与此同时,何殿英正坐在家中长吁短叹。
昨晚太冲动了,他现在几乎要把肠子悔青——怎么就干起了霸王硬上弓的事情?难道除了用强之外,就没别的办法了吗?
办法多得很,可他偏偏走了最笨的路子,并且还没成功。冲动,还是冲动,何殿英抬手抽了自己一个耳光,清脆响亮,让自己长长记性。做大事的人,总是脑筋发热怎么能行?吃一堑长一智,趁着年纪还轻,务必要改正进步。
他在心中把自己狠狠教训了一顿,然后思想又绕到了余至瑶身上。
其实撕破脸皮也没什么的,这仿佛是迟早的事,不过事到临头了,他心里还是难受。喜怒全形于色,这依旧不是大人物的所为,他忽然很想向余至瑶当面道个歉——能把表面上的情谊维持下去,也是好的。
何殿英唉声叹气的,在家里坐了一天。他有点不大敢见余至瑶,心虚打怵。万一登门之后再被余至瑶轰出来,那就更不好看了。怎么办才好呢?他把头发挠成鸡窝,想不出两全其美的主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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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你侬我侬 。。。
余至瑶在家里躺了半个多月,这期间杜芳卿衣不解带的服侍他,因为知道他夜里做不成那一桩事,所以心里不怕,早早晚晚总在他的身边。
余至瑶心里感激他的好处,所以等到可以下床出门了,便张罗着给他买狗。正好顾占海的太太是养狗的,家里母狗刚下了一窝崽子,正经是纯种哈巴狗。于是这天余至瑶便穿戴整齐,带着杜芳卿出门前去顾家抱狗。
顾占海的太太是从乡里出来的,胆怯怕生,不肯见人,两个八九岁的男孩子却是嘻嘻哈哈的跑出来,好奇的围着客人饶舌。顾占海撵了几次,没撵开,便不再管,自顾自的对余至瑶说道:“二爷,您看这只小狗怎么样?一窝的崽子,属它最欢实。”
其实这话应该对杜芳卿说,因为是杜芳卿要挑选小狗。可顾占海不好意思正视对方——男旦在他眼中,是很带有神秘性的,尤其又是二爷身边的人。
余至瑶不置可否,单是对着杜芳卿使了个眼色,让他快做决定。杜芳卿果然弯腰抱起了那条活泼小狗,狗白,他的手背上涂了雪花膏,也白。亲亲热热的把小狗托到胸前,他扭头对着余至瑶嫣然一笑:“就是它吧!”
说这话时,顾家两个小子跑到了他的身边,扯了他的长袍下摆往脸上蒙,因为他从头到脚都洒了香水,满身芬芳。
顾占海见此情形,连忙抓鸡似的一手一个,把这一对不省心的儿子扯了过来:“不许讪脸,回后院去!”
小儿子胆子大,伸出小手一指杜芳卿,他仰着脑袋告诉父亲:“这个哥哥好香哟!”
顾占海老虎似的一瞪眼睛:“小兔崽子,找你娘去!”
说完这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