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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肖言用了整整两天的时间才劳逸结合着把房间整理妥当。肖言做家务很细致,那种细致,是在我之前二十几年中或目睹或耳闻的成百上千的北方男同胞所没有的。我看着肖言拿着抹布趴着擦地板的样子,对他说:“你们南方男人简直要把我比下去了。”肖言不屑一顾:“你完全没有可比性呢。”说完,他站起身去洗抹布,然后又擦了第二遍。
在电饭锅把米饭焖得喷香喷香时,肖言正把一锅鸡翅膀烧得轰轰烈烈。我环视窗明几净的房间,悔不当初:我怎么直至今天才跟肖言住在了同一个屋檐下?
搬家的第四天,我和肖言请了七八个朋友来家中吃饭。巴掌大的房间中塞满了人和食物,吵吵嚷嚷地让我觉得天花板和地板在一并抖动着。
人说,人老了就总是爱念叨,再琐碎的事也能津津乐道个十几遍。这千真万确。比如我姥姥总是爱给我讲我小时候的事,讲得已经让我觉得历历在目,觉得自己像是亲眼看着自己长大的一般了。不过,为什么房间里这些风华正茂的男女这么喜欢翻来覆去念叨我和肖言的事,我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据他们说,他们这是为了寻求真相。
那个夏天,在艾米组织的旅行结束后,在我们一行九人从佛罗里达回到芝加哥后,我和肖言就如火如荼地“勾结”在一起了。那种“勾结”,是属于天知地知我知他知的暗地“勾结”。
我和肖言的第一次约会,是他请我去看了一场棒球赛:芝加哥白袜队主场对战纽约洋基队。去的时候,我们是从学校出发的。从学校门口到车站,我和肖言还假惺惺地装了回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的普通同学,两个人拉开三十米的距离,一前一后地闷头走。我一边走一边思考:我这是早恋啊,还是偷情啊?
离开学校远了,我和肖言也就“勾结”了。地铁里塞满了去看比赛的人,拥挤得像真空包装的带鱼。我第一次离肖言那么近。我的脸颊时不时地蹭着他的胸膛,我抬眼,觉得他下巴上的青色胡茬*至极。
到了球场,天却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比赛延后了。我和肖言肩并肩坐在看台上,二人共撑一把伞。我心想:让雨下个没完没了吧,让比赛延至地老天荒吧。一小时后,比赛在小雨中进行了。芝加哥输了比赛,但我和肖言却都在笑着。棒球是我们共同热爱的,但爱情,应该更甚。 。 想看书来
风险同居(6)
在肖言送我回家的路上,我们遇见了迈克尔,一个戴金丝眼镜,看上去有些许木讷的美国同学。我们和他寒暄了几句,就各走各路了。而我们万万没想到的是,等到太阳再升上天空之时,我和肖言的暗地“勾结”也随之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我不得不惊叹:闹了半天,美国人也喜欢家长里短。
朋友们众口铄金,咬定我和肖言早已暗度陈仓,皆不相信那场芝加哥输掉的棒球赛会是迅速如胶似漆的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大家有说有笑,我和肖言也只得将反驳之言囫囵吞下。肖言搂着我对大家说:“没错,没错,我和小熊早一百年前就已知己知彼了。”我笑着推开肖言,瞪了他一眼,禁止他在人前叫我小熊禁止了一百遍,他充耳不闻。旁人皆不理解为什么肖言会叫我小熊,因为这名字的由来是,肖言说我在床上时,娇媚得像只小熊。我始终斥他,这天底下还有熊是娇媚的?我欣赏肖言口中的“知己知彼”。爱情就像战争一样,知己知彼,才会百战不殆。
在朋友口中,我不叫小熊,我叫温妮。美国人都以为我的英文名字叫温妮,不过事实上,我姓温,名妮。
一群朋友中最美也最落寞的人,是茉莉。茉莉是从香港来的,但她会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她身材玲珑,眼如桃花,长年累月光着两条细白的小腿。她是我在美国最好的朋友,我们的感情犹如姐妹。我给茉莉倒了杯果汁:“来,笑一个,笑一个就有果汁喝。”茉莉迎合我,笑了一个。王大头也在,王大头看着茉莉的笑,魂魄被吸了个精光。我曾屡屡劝说王大头:一朵茉莉戴在大头上,不合适。劝着劝着,我和他倒像兄弟一般了。不过肖言却不认为王大头把我当兄弟,肖言说,他是退而求其次了,而那个“其次”,就是我。我喜欢听肖言这么说,他的酸溜溜让我倍感安全。
我那分了家的室友艾米,依偎在王子般的美国男朋友身边,像连体婴一样。而跟连体婴说笑着的,是茉莉的另一名追求者,晓迪。晓迪是海南人,今年19岁,比我和茉莉整整小了5岁。晓迪比我们晚一年来的美国,在西北大学念硕士,同我们并不同校。茉莉问过他:“你是神童吧?这么小就读硕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