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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肯定不是汤森期盼的结局,大伙披星戴月一路跋涉过来,可不是为了挖坟埋人哭鼻子。
所以,虽然战役策划可以千千万、战术安排可以万万千,但此时留给荆棘玫瑰的选择余地却几乎没有,而且在生死之战中,也完全不用考虑势力背景和政治因素的必要——简而言之,荆棘玫瑰的战术只有偷袭。偷袭!从偷袭到偷袭!整场战争中都要抱定这个战术。
偷袭战是什么概念呢?简单地说就是躲躲藏藏的下黑手,通俗地说就是坑死人不抵命。
汤森爱死这个战术了,因为偷袭就意味着少伤亡、意味着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为了增加后者的效果,他亲自带领参谋们做出一份详尽的偷袭计划。当然,这个作战计划肯定集阴险、冷酷、歹毒于一身,也充分显露了汤森的内在特征——那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性格。
这种矛盾要从汤森的地位谈起,首先,他是荆棘玫瑰的缔造者和最高首领。在这个战略位置上,他的表现极其沉稳也极其冷酷。他能未卜先知的训练部队,他会毫不犹豫的发动战争,他甚至在最重要的战略安排上一意孤行……完全独裁、完全铁血、完全没人情可讲。
但在更细节的层面上,他又算是手下这伙兄弟的家长和兄长,特别是在军队方面,几乎每个手下都是他亲自挑选并训练出来的,所以他对他们有很深的感情,所以他舍不得让任何一个人死伤残费……所以这就注定了汤森会在战术层面上酷爱偷袭、喜欢兵行险招。
换了别人,也许会把这种感情当成一种负担,但汤森不会,相反他还对一路上的实战训练结果感到欣慰——将近三千里的路程,好几次战斗,没有一个人战死也没有一个人残疾!他内心希望维持这种局面。当然了,卷进战争就会有牺牲,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汤森努力的方向,是不让手下兄弟的血白流!
部队登陆之后,半个小时内完成轻装准备。从上到下,每人都只携带三天口粮和必要的作战装备。然后在瓦胡等人的带领下,队伍拼老命直冲本次战役的第一目标——马奇部落!
瓦胡等人非常熟悉马奇部落,就跟熟悉自己的部落一样,基本上事无巨细全知道。
在半年以前,马奇部落就有一万出头的人口。因为不善渔牧,马奇部落的聚居地在距离海岸三百七十里的丘陵地带边缘。在晨曦议会的帮助下,他们在这片沃野上开垦良田,以种植和简单加工为主要营生,在各方面都处于本地领先位置,甚至连聚居地都是一副内陆风格。
长期以来,马奇部落在本地是只逊于瓦胡部落的第二大势力,并在十几年里联络其他部落与瓦胡部落对抗,期间大小战争打过无数。所以在战斗力方面,马奇部落称得上“强大”。
马奇部落有很强的机动作战力量——两名晨曦议会的常驻异能师,七百多精锐部落战士,其中还包括百人左右的土著骑兵。而且在打赢瓦胡部落之后,他们的部队肯定会扩充。
第一节:目标(中)
在防御方面,马奇部落非常尽心,已经把自己做成本地势力的榜样。
它的主营地,尽量模仿了内陆城镇样式,有木质围栏和岗楼,有固定的守卫队。另外,在主营地周边约二十里处,以河流为依托,他们环形布设了四个小营地。
这些大概千人规模的小营地不但解决了整个部落难以集中居住的难题,也能为中心营地提供保护和预警。因为相互距离和地形优势,无论敌人从什么方向来袭,都不可能绕开小营地,而中心营地却能迅速动员部队支援……
但不巧的是,因为他们刚刚消灭了本地的死对头,所以在洋洋得意进行的仲夏狩猎中,马奇酋长带走了绝大多数部队,他们大概是为了在其他部落面前耀武扬威,却留下了防御空虚的营地。
主力不在家,他们居然连营地周围的眼线都没多放几个,很敷衍了事。但汤森最喜欢打的就是这种武备不全的对手——因为战争是一种你死而我活的残酷斗争,所以欺负敌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登陆的第三天清晨,荆棘玫瑰的偷袭部队已经扫清的外围,潜伏在马奇部落南侧的丘陵中。士兵们抓紧时间吃完了战前的加餐,然后在军官的命令下休息。因为部队在之前进行了针对性的训练,所以很少有人出现异常状况——每天一百多里的路程还要绕过那些零散的小部落聚居地,整支部队居然没有掉队减员,士兵们还保持着相对高昂的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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