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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我吃惊的还在后头:酒局结束大家往外面走的时候,Christy 很留意的和我走在一起,小声笑着对我说了一句“原来Yolanda 在这边交的那个朋友就是你?嗬嗬,你好福气噢!”老子当时惊讶的下巴都差点掉下来!我和阿芸在一起的那小半年,彼此都认真强调过不能让公司里的任何人知道我们的关系(因为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这些个人隐私谁都不会自己拿出去说的,但阿芸竟然会告诉她?当然我肯定是相信阿芸的,只能有一个解释:Christy 绝对不是普通人,她道行太深了!
我后来仔细回想,也许Christy 就是在那时候开始注意我,开始隐约觉得我是可以和她一起做事的人。她可能通过阿芸的事情感觉我“胆子比较大”,因为在当时,大陆男和港女谈朋友的确是需要一些勇气的,毕竟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别。
半年后PwCC被卖给18M ,这个突发事件让Christy 有点措手不及。安然出事的时候她也考虑过五大这种地方会受到影响,但是肯定没有想到变数会这么大而且来得这么快。按理说她是属于PwC China 总部的人,和我们PwCC的人不一样,她如果想要一直留在嘉里中心的话并没有什么问题在北京的这两年多时间,Christy 的本来计划是要发展出一些“离太阳比较近”的关系,争取能够多取得几条自上而下的route。但这个事情其实完成的并不好,因为她的背景始终都还是“外面”的。可能是觉得在北京已经再难有什么突破,于是当Edwin 找到她商量一起出去开公司时,她立即就答应了。
当时Tom 是Edwin 的小弟,所以Tom 肯定也会加入这个公司。关键的问题就是我,在这之前我并不认识Edwin ,和Tom 也只是一般熟而已,所以他们决定拉我加入的唯一理由——我后来回想——只可能是Christy !所以她才会单独带着我去广州,所以她才会在广州对我特别照顾如果没有猜错的话,Christy 在2002年我们决定离开普华的时候就已经看上我了!
任何做大事的人,挑选帮手和培养臂膀从来都是提前动手的。
2003年我们的骗钱公司出事,我和Christy 被Edwin 算计了。这个事情在我来说的话很正常,因为当时的我还不能算“经验丰富”,疏忽大意是不可避免的;但在Christy 来说,只能算阴沟里翻船。当时老丁已经在为她工作了,但是搞得并不好,整到后来局面几乎失控,Christy 正被老丁搞出的麻烦事所累,根本就没工夫照顾到我们的骗钱公司这边,所以一不小心就被Edwin 钻了空子。
当初Christy 决定和Edwin 整这个博盛公司,其实是采取的一种“体验”办法。体验什么?她需要知道一些华尔街对手在中国的具体玩法,最好也是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扮演他们的客户角色。其实除了她直接参与的我们这个公司外,她还入股了很多小型的创业公司(包括最早老丁的网站)。不为别的,就为了取得第一手资料。
在广州呆的那一年,其实是对我改变非常大的一年。这一年里几乎都和Christy住在一起,耳濡目染,再加上很多时候她有意识的“影响”,慢慢的我自己也感觉到我变了:以前的我虽然确实是比大多数同龄人都要成熟,但我仍然是一个话很多、爱开玩笑、做事高调的人,但这整整一年下来,我脸上的表情开始越来越冷,话越来越少,心越来越硬。我慢慢的学会了隐晦和不露声色,学会了把自己变成沙漠里的一滴水
Christy 当初看中我,是因为我身上暗藏的很多特质。她其实是在一步一步的观察和考验我,虽然我或多或少看出来了一点,但当时我认为那不过是她在培养一个事业上的帮手而已。当然,此“事业”非彼“事业”。我根本没有猜到她的真实身份是什么。
2004年春天,我和周越分手,正在迷茫的时候,Christy 主动打了电话过来。那次通话时间并不长,只有半个多小时,确认了一些事情。两天后,我收到了她从深圳寄过来的一封EMS。我花了2 个小时一字一句的看完这封信,没有怎么犹豫,按照她吩咐的立即烧掉了信,然后给她回了电话“我同意了!”
当时我只知道“北角财务公司”、“沟满桑科斯”和“卡莱”,对于北角的美国老板,只模模糊糊的知道“全是big name家族”(但是并不清楚具体是哪些,而且更没有想到美国的big name家族某种程度上就是华盛顿的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