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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文化的侵袭下,就连冥月妖国的许多部落,都仰慕人类文化,更别说那些林立的小国了。
原野见王清歌确实非常喜欢这些,又揣摩了一下王清歌喜欢的风格,便假托之前游历时听到一首好诗,然后送给了她,却是李商隐的《锦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王清歌听了之后,月牙般的漂亮眼睛放着光,兴奋地喃喃自语,说这位作者一定是东齐的著名诗人,只有东齐人才能写出这样华美到极致的诗歌!
王清歌又忍不住询问原野诗歌中的那些典故是出自哪里的,这可让原野尴尬窘迫了一阵,毕竟这个世界可没有什么“庄生”“望帝”,沧海倒是有,在冥月妖国,乃是鲛人聚居之地,而鲛人的眼泪确实是珍珠,不过却没有“蓝田”这个地方,自然也没有“蓝田玉”了。
原野只能随便糊弄过去,反正他也没说这诗是他自己做的,所以说在异界抄诗装逼,必须谨慎啊……
随后两人便离开了茶馆,在原野回自己居所的路途之中,王清歌一直抓着他的手,让他想挣脱都没有办法。
感受着女孩柔荑完美纤细的同时,原野只能暗叹这位王清歌大小姐对这个王七感情确实深厚,但他却根本不是王七,他虽然魂穿到王七的**中,但却没有与王七的灵魂融合,相反,他的超脑直接吞噬了王七的灵魂,说他是王七的杀人凶手也不为过,若这事被王清歌知道,那就是个**烦。
虽然原野自认为演技非常出众,能够瞒过王清歌,但这确实是一件很费心神的事情,他觉得还是与王清歌接触越少才越妥当。
就在此时,忽然有一个看起来颇具气势的汉子挡住了他们的路,他双手抱着一把刀,一副长刀所向高手寂寞的模样,实际上看他的打扮就知道他仅仅是个平民武者,修为不过锻体境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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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以人弈剑 以剑弈敌
此人名叫刘刚,目的就是向王七挑衅找茬,显然就是受某位想对王七落井下石的家伙的指使,炮灰般的角色。
“王七!我刘刚今日……”还未等刘刚放出狠话,原野身边的王清歌便毫不客气地出手,她仅仅用手掌化作手刀,仅仅只是轻轻一划,却见一道凌厉的刀气破空而出!
刘刚也颇具眼色,心说这一手元气外放最起码要锻体境六重的武者才能施展,而不借助武器竟然就可以催发锋锐的刀气,更显得此人在用刀技巧上至少已经登堂入室!
因此,这等只差一步就是先天的高手,他是万万不能与之匹敌的!还好对方没有真正起杀心……刘刚毫不犹豫地逃了,暗骂王七真有狗屎运。
毕竟刘刚已经确认了王七确实已经从那令他仰望的锻体境七重先天高手的境界掉落到了锻体境三重,他绝对有把握完成那位大人物的任务,却没想到王七的身边还有这样一位高手!
王清歌在驱逐了这个武者之后,心中却叹了一口气——难怪小七要离开大康,这位锻体境四重的平民武者主动找茬,显然也是受某位对小七落井下石的家伙指使,要不怎么说这大康对小七来说就是个是非之地呢?小七之前结下的仇怨太多,现在却到了反噬的时候,我要想再庇护他,也困难重重,毕竟在王家人眼中,他已经完全失去了价值……哎,为何小七会遭到这样的不幸?
原野见王清歌三下五除二将那宵小之辈搞定,心中却微微感到有些可惜,因为他自认为完全有实力解决那个小喽啰,却没想到竟然被王清歌抢先了。
没过多久,王清歌在与原野恋恋不舍地分开后,她不断地喃喃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帷帽下那张清丽如仙的脸颊上,落下一滴清泪,也不知是因为这诗太过动人,还是其他缘故。
与王清歌惜别之后,原野独自一人回到了自己的居所,收拾行李。
他这次离开大康后的目的地,却是隶属于北边漠州的一个边境郡城,名为落日郡城,那里人烟稀少,却也不缺修炼所用的磨刀石,毕竟边境总是不安定的,多得是刀口舔血的恶人,甚至妖族的部落还会南下打秋风,原野正好拿这些人开刀。在这种不起眼的地方,同样才能做一些不能见光的实验。
而若是在大康城的话,原野起码得需要拥有锻体境十重的武道大宗师境界,才能肆意妄为一些,否则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