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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对她礼貌性质的伸出了手,她被动的与他一握,顷刻间感觉到他的掌心厚实有力,还布满了粗粗的茧,这不是一双文人的手,但却相当的男子汉,她不由得注视着他。
雷荣森——
这个名字有好多的木。
她不止一次的从方芃口中听过这个名字,他是方芃继母带来方家的孩子,和方家没有血缘关系。
但是,她知道方芃和这个没血缘的兄长很亲,经常大哥长、大哥短的提到他。
方芃的游泳是他教的。
方芃的吉他是他教的。
方芃的第一只宠物狗是他买来送她的。
方芃第一次偷尝红酒是和他一起躲在仓库里喝的。
方芃失去初恋那晚是靠在他怀里哭泣的……
这个男人对方芃而言别具意义,亦父亦兄亦友,甚至每次方芃提到大哥时那晶灿的笑眼,她都会取笑方芃是否有恋兄情结。
而今天她终于见到雷荣森的庐山真面目了。
她有种感觉,闻名不如见面,这个男人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
他有一双英气勃然的双眉、霸气十足的野瞳、高挺的鼻梁和坚毅的唇线,体魄剽悍高壮,比例则非常均称。
他不怒而威的俊脸透露着精明与敏锐,他像是浑然天成的领导者,然而另一股不是滋味却悄悄浮上她的心头。
她知道,雷荣森没有在第一眼被她绝丽的外型给电到。
从来,美貌就是她自恃的。
她自认为是造物者精雕细琢的完美艺术品,身材窈窕修长,肌肤从来就不需要防晒也白皙无瑕,遗传自母系的自然鬈令她的大波浪长发显得妩媚极了。
她是浓眉大眼的代表作。
修眉、眼线与假睫毛向来是她不屑碰的彩妆品,她娇俏的挺鼻立体到常有人误以为她化妆时打了鼻影,而她的樱桃小嘴则得天独厚的拥有玫瑰般的色泽,只要随便抹抹护唇膏就动人不已。
她通常是在第一眼就征服她想或不想征服的男人,如果连她姣好的外貌都无法在第一眼令男人为她而倾倒的话,不管她对对方有无好感,她都会有很不甘心、很不甘心的感觉。
雷荣森是第二个让她感到不甘心的男人。
第一个不用说,当然是连正眼也不看她的公孙河岸。
然而公孙河岸带给她的挫败感并没有那么重,因为她同样也非常之厌恶他,不想用正眼看他。
然而雷荣森却不同。
他紧紧的抓住了她的目光,她却没能即时从他眼里读到类似惊艳的讯息或感兴趣的光芒。
对她这个艳冠群芳的绝色美女,他像在招呼再乎凡也不过的一个女人,就好像,她沉鱼落雁的容貌很通俗似的……
“映文?是映文来了吗?”
身后传来引擎尚未熄火的声音,同时公孙映文听到一个柔雅的女性嗓音在轻唤她。
她马上转头,看到吴芝娴刚下车,一看到女儿的挚友来了,她竟感伤到末语泪先流。
“伯母——”她也激动了,立即丢下行李趋前紧紧握住她的手。
她忍不住的想,方芃啊方芃,得母如此,你这一生可以说已经没有遗憾了。
第二章
清晨时分,天色微亮。
公孙映文老早就睁开眼睛了,但她不想动,懒洋洋的栖在被里,脑子像陀螺似的,片刻不停的想着许多事。
昨天是她抵达蕾梦庄园的第一天,和伯母在门口遇到之后,雷荣森就搭着送伯母回来的黑色轿车走了。
她见了方芃的父亲和奶奶,他们都悲痛逾恒,她知道这份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不会随着时间而冲淡,因为方芃是延续他们生命的骨血啊,就这样走了,就这样话也不交代一句就突兀不已的走了……
不不,不能再想!
她猛地打断自己的思绪。
她在心里对方芃发过誓,她要带着笑容送她离开,今天就是她的丧礼,所以她万不能再想任何会揪痛她心脏的事了。
打起精神梳洗后,她换上一件适合参加丧礼的黑丝绒及膝洋装,从位在二楼的客房走出去,长廊里静悄悄的,显然还没有人起床。
方家很宽敞,足足有十六间房间,除了自己家人之外,还有两名帮佣和司机,园丁、厨子,或许这样规模的庄园在此地很平常吧,是她住惯了地小人多的台北,所以一时之间不能适应这里写意的气氛。
如果她不是来参加方芃的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