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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花落两由之-谬骞人
看到好多人对谬骞人都很陌生,我摘了一片来自广州日报的文章,基本上道尽了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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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时代,仰望她的青年男艺人有许多,其中一位叫张国荣,一位叫林子祥,有个叫做黄秋生的男人,到现在还写博客记念她……
再一次见她,是在今年三月的上海。
暌违了外滩80年的半岛酒店重新开幕,火树银花,香鬓丽影。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她。
依旧短发,依旧端丽,一身绝不触目的小黑裙,无珠宝,亦无香槟在手。她只是站在角落里,陪在她白发斑驳的导演丈夫身侧,像每一个好太太那样不停地颔首、微笑。间或与身边的朱玲玲交谈一二——这对友人,曾经是前后两届的香港最上镜小姐。
不时有娱记爆发出一阵骚动,他们如同蜜蜂一样,牢牢地跟随着黎明与全智贤等当红明星的行踪。当那些熟悉的闪光灯再度耀了她的脸,她只是淡淡地掠了掠头发。是啊,当下,大多数人都如她所愿般,早就忘了她。
可我怎么会忘记你,缪骞人,飞鸿一逝的美人,性格十足的女星——在30年前的香港,你是最为鲜明的娱乐记忆
。从这张著名的合影上,你便能看出这对恋人当时的貌合神离:她穿着法国最新的时装,黑底印花v领,脑后梳一个光滑的芭蕾髻,双手抱臂,冷冷地斜睨镜头;他却是最平常的白t汗衫,笑得一脸憨厚阳光。
曾有人这样说,年老的女人,最大的光荣,便是被成名的初恋情人长久的怀念。
正是因为一个被动辄冠以影帝前缀的男人,她的名字,到现在还像传说一般,被隐约提起——每当周润发又获了大奖或拍了新片,她的照片,往往被缩得小小地放在报道最下端,标着如此的注释:缪骞人,周润发初恋女友,1976年香港最上镜小姐。
她最终没有拿到冠军,因为问答的时段,谈到恋爱的标准,她竟然说出一句“拣男朋友如食自助餐”,在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这简直是惊世骇俗的言论。至于她个人,倒对坊间的评论却并不在意——自小在美国长大的她,刚刚从瑞士读完书,更兼父亲又是与李敖齐名的狂傲报人缪雨,是以年纪小小,便有了几分名士派头。落选三甲之后,她把最上镜小姐奖杯往洗手间里一搁,便去尖沙咀邮局取寄来的毕业证书。tvb的导演李添胜手捧着剧本与合同上门来,她飞速看完中英两套剧本,随手指出几点语法错误,让一众人跌落眼镜——自此,李添胜便视她为御用女角,即便她中途弃演,仍是赞不绝口。
这部戏叫做《狂潮》,后来被称为香港电视史上第一部金装巨制百集长剧:狄波拉、石坚与李香琴等一众当红明星,众星捧月地拱照周润发和缪骞人两个新人,绿叶丛中,竟然还有当时年事已高的华南影帝吴楚帆。她自此一鸣惊人,成为香港最红女星。
整部戏边拍边映,足足占据荧屏一年,而她也不得不日夜守在男主角周润发的身边。后来她拍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里面有台词说,这一座城沦陷了,不过是为了见证他们的一段感情;似乎也可以说,整个香港与整部《狂潮》,那一年见证了她与发哥的初恋。
她成了周润发的女友,也成就了两个封号:“第一位有演技的港姐”,以及“香港最会穿衣的女人”。
在后人对她的评价中,都说她并不够美:高颧骨,细眼睛,典型的潮州女子长相,欠奉艳光。但她够型格,识打扮,那种极具时代感的味道,仿佛只有巴黎的女人才可以比拟。后来文隽回忆她时,总是如此形容:能把英语法语普通话说得如白话一般精熟,在上世纪70年代月薪300元的时候,便敢穿ysl去拍戏——等到《狂潮》演完,她成了周润发的女友,也成就了两个封号:“第一位有演技的港姐”,以及“香港最会穿衣的女人”。
那个男人,在当时还没被称为发哥,也没发胖,当然也没有后来的城府。他在记者面前毫不掩饰地谈起这个日夜相对的女子:她挺好,与她相处后,我才真正领悟到缘分的含义。
对于一个只受过中二教育的清瘦少年来说,这已是最文艺的表达。
初恋最是甜蜜,他们头顶头在冰室共饮一杯茶,他们手挽手从《胡越的故事》一直演到《倾城之恋》,全香港的观众,都是见证;但初恋也最是脆弱,4年之后,她已被时光打磨成一位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