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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网站上的电子版权都在作者手上,要是作者想要换网站,也是可以的,这是作者的自由。
作者手里的版权,除了可以印刷纸质书籍赚钱之外,什么电视剧版权,电影版权,游戏版权,漫画版权,小说周边产品版权等等。
像神墓这样的小说,每一样版权都可以让作者赚得一笔不菲的信用点。要不怎么说,一个好的作者甚至可以成就一个家族呢?一个作者的一部小说,要是受欢迎的话,让周围的亲朋好友,都能受益。
毕竟作者自己不可能将所有的利润包揽下,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有很多事需要其他人一起做的,所以一个受欢迎的作者甚至可以行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成立一家顶级公司或者成就一个家族等等。
当然了,也有的作者选择和一些有实力的公司合作,不仅那些公司能够得到好处,作者也能受益达到双赢的效果。毕竟那些版权想要换成信用点,除了直接卖出这样的一锤子买卖之外,与人合作是最好的做法了。
毕竟这样稳赚不赔的事情,很少有作者直接卖出版权的,都是和一些有实力的公司合作。比如制作漫画,作者出版权,公司出制作团队,以及宣传包装,还有销售渠道等等,至于双方的利润分配,就需要双方协商了。
当然在这个世界,国家大力扶持作家作家地位很高的情况下,一般来说作者本身所占的利润是更多的,一般的作者都能占到60%,要是一些大神,那就更高了,所以说在这个世界成为作家是一个很有钱途的职业。L
☆、第九十六章:书友聚会
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作家的,在这个世界,国家大力扶持这么多年的情况下。连学校都有专门的培养作家的学校,也有培养作家的专业,但是真正成为作家的还是很少一部分人。
当然所有人都有成为作家的梦想,也有可能都有所尝试,不过在这个世界并不是说你写了一本书就能成为作家的,需要得到别人的认可才可以。
怎样才算得到认可呢?那是有标准的,直接受到中央电脑的监控的,不论在什么网站发表文章,中央网站系统都会根据一个公式计算每一篇文章,计算合格的,其作者才能算是一名作家了。
具体怎么计算的白灵也不太清楚,只是在白灵写神墓写到二十万的时候,神墓这本书才被认可了,之前的人气也很旺,打赏也很多,因此白灵推测这个标准并不仅仅是点击,收藏,打赏等等。
还有其他的像什么文笔,想象等等其他的标准在里面。不过这个怎么评论白灵不关心,毕竟她已经评上了。现在白灵关心的是怎么样让这本书赚更多的钱,订阅打赏是一个方面,其余的版权的问题才是白灵不知所措的。
白灵刚来这个世界不久,除了之前认识的那个警察之外,这个世界白灵一个人都不认得,因此自然不可能有人帮助白灵弄这些版权延伸产品什么的。虽然可以找大公司合作,不过白灵现在也不知道怎么联系这些公司啊。
不过现在神墓这本书才刚开始不久,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因此白灵并不着急。而且白灵有个想法,那就是等白灵见过自己的书友之后。发展了信徒,在让信徒来帮助白灵,这样不仅白灵能获取更多的钱,白灵的信徒也可以从中获利。
再说了,神墓还在连载,那些周边,影视等等还都制作不出来。至少要等发表了大半之后才可以吧。因此白灵决定再发表一个月。然后开始印刷第一本纸质书籍,毕竟现在的字数都已经可以印刷一本了。
日子就在白灵一边逛着光脑上的东西,一边上传小说中度过了。虚拟现实网络技术还真的是很神奇。比白灵自己弄的变异幻阵要好很多,看着这么多人来虚拟社区,商业街上闲逛的时候,白灵有一瞬间差点以为自己还在地球。
原来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不逛街。只是不逛现实的街而已,在虚拟网络上面。大家的逛街的热情还是很高的。
白灵来这里主要原因是看看在这种状态下,能不能发展信徒。不过白灵的担忧是多余的,信徒的信仰本就是精神层面的东西,而虚拟网络里面也是精神体的体现。所以完全是可以的。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怎样聚集书友了,因为虚拟网络上面很方便的原因,所以不用担心路途遥远的问题。但是书友的选择该怎么选择是一个问题。毕竟有很多看了书的书友,并不能成为白灵的信徒。他们的崇拜或者喜爱程度达不到成为信徒的要求的话,即使聚集起来也没有什么用的。
而且这样还容易暴露,所以白灵需要想一个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