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两税法(第1/2 页)
以往北直隶每年夏税、秋税收的田税、新军饷加派、折绢、棉花等等之类,不管起运还是地方存留,合起来折算白银二十万左右。
今年重新厘清户帖,北直隶在册田亩由四十九万三千顷扩增为五十三万八千顷,所有田亩起征田税、新军饷加派后,北直隶征得白银一百九十一万两;丁役折绢六万余匹,草料七十万束。
实际税银就地采买新粮,或者允许百姓以粮食冲抵银税后,一共存留、起运粮食三百三十万石;白银地方存留十二万,起运户部太仓银圆三十万。绝大部分的银税,转了一圈又换成了宝贵的粮食。
这个过程里吕维拿出一百五十万银圆做中转,最终有九十万银圆回到他手里,六十万银圆换成了一百二十万石粮食。这一百二十万石粮食又充入太仓,户部也拿出六十万两太仓银给吕维,这六十万太仓银在银作局转一圈,就能冲压造成一百二十万面值的银币。
户帖清查重制后,北直隶由过去在册的三百四十万人口变成六百七十万人口;这些多出的隐户都是要缴纳丁口折役钱的,或者折成绢布缴税。
但北直隶处处都要举行大工程,最缺劳力,户部提出一系列备选的改革办法,希望吕维选定几个,先在北直隶试行……说白了,就是换着花样压榨民力,节省中枢支出。
整个大明的税制算是完成了一轮大改革,从单纯的田税,过渡为田税、人口两道支柱税种,也简化了税种名目,今后只征这两种税。
原来的徭役在海瑞的一条鞭法里被折算成银钱,或绢布征收;这个过程里因白银流通不够广泛以及不断贬值、区域差价大的原因,导致徭役折税后中枢、地方两头亏损。
官府用徭役缴纳的折役钱重新雇佣熟练工,看着能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官府、纳税者之间的流转环节、成本,实际上即给空有劳力却没钱的百姓增负,地方上也减少了庞大的徭役劳动力。
这种徭役、兵役折钱,官府再拿钱雇工、募兵的税法,两汉就有了。你不想服役就缴纳相应役期的工钱,由官府出面征召代替的人,以满足国家、地方上规划的工程。
只是两汉时征的折役钱能保证雇佣到合格、期限相符的雇工;而大明的折役钱是一口定死,各地区通行……本来一个月的役期雇佣需要三百文、或四钱、五钱银子,可你一个名额只征三四分银子,这就很过分了。
如果直接找服役者征收三四钱银子,这得把人活活逼死;北直隶偏僻地方尚且白银流转不足,更别说其他地方。
所以徭役方面必须进行根本上的改革,打补丁不行的,越打补丁,税制越臃肿,效率低下不说,与百姓减负、国家增效的改税目相违背。
于是户部提出了两税法,商税、关税这类杂项先放到一边,反正这些税涉及范围固定,不适应于天下。
所谓两税法,征收重点就围绕着田产、服役人口进行。
按照户部新的改革意见,今后不征丁口钱,放弃对十七岁以下男丁、十五岁以下少女,及六十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服兵役、生员、举人、进士、官吏的丁口钱,其余所有人都属于徭役征发对象。
再说生员优免……在吕维动手之前,就在户部杂项摊派内容中被免掉了;杂项摊派里有四十万左右的白银,就来自生员优免一项政策废除后重新起征的钱粮。还有官员优免,万历时期就被砍掉了,官员等富裕家庭还要带头服役配合官府进行民运,以减轻官府的运输支出和贫民的负担。
退休的首辅申时行也不能豁免,写信嘲讽提倡、执行这一改革的南直隶巡抚徐姓弟子。大概意思就是他堂堂退休内阁首辅运粮运到北京去,被人认出来岂不是很尴尬?别人问起来怎么回答,难道说我来服役运粮?
没有生员优免,也没有官员优待……官员优待还有一些,万历后期改革,正式按照官员品级给与了免税田亩的面积;在此之前,起码在张居正执政之前,官员名下田产也是要纳税的。
勋戚、藩王都被砍掉了,没道理放着这一点点免税田额度不砍,被砍的还有九边各镇军官的养廉田。
只要是大明境内的田地,不管是皇庄,还是百姓、官员的田,都得缴纳田税;不能有一亩特殊之田,坚决贯彻到位,就能简化、提高征税效率。
徭役就更简单了,除了兵役、官吏、生员、举人这四类人外,余下的只要年龄合适就要服役;适龄男子服徭役,适龄女子继续执行徭役折绢征收。
放弃大明原来十年一轮的徭役征收体系,执行全面、全年服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