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僧道政策(第1/2 页)
洞天世界内,吕维依旧在灵泉边接见卢象升、袁枢。
两人各带着一叠公文前来,还有厚厚的资料数据,吕维先翻阅卢象升的公文,题目是‘厘清天下僧道数额疏’、‘论征道德之士侍奉天门策’、‘浅论宫观寺庙藏经处置’,一共三份公文。
依照大明律例,天下僧道数额有限,北京两千人,南京一千人,每府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皆是定额。但历朝历代管理不严,道籍、僧籍增发、滥发,特别是为了短时间内凑钱,更是放松僧道考核。
毕竟僧道不事生产,考核通过,就能免去丁钱,所以要交十两银子才能拿到合法的度牒、僧道名籍。
卢象升的第一道公文并无更改之处,只是重申大明律中僧道相关的管理条例,命令地方彻查。
勒令天下僧道分成三批轮流入京参与考核,考中者重新授予度牒,考不中者杖刑后还俗;无合法度牒的僧道悉数还俗,违者与其师按例一同治罪;一户男丁少于三人的,严禁出家,私自出家与其师一同治罪。
女子年纪小于四十岁的,不得出家为尼姑。
又重申僧道收录弟子的管理条例,年十四以上,二十岁以下,家中父母、祖父母同意,并有多余兄弟侍养父祖的情况下,才能申报当地县衙后,拜入僧道门下。学习经典五年后,入京参考。若延迟、推诿参加考试的时间,本人连同其师一同治罪,普遍都是杖刑。
还严重申明女眷私自不得入宫观寺庙参拜,否则相关僧道、女眷,及其家中户主一同杖刑。只有户主、男丁陪同下,女眷才能入寺参拜,以避免淫行或相关有伤风化的流言。
另有一条尤为重要,一切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不能当僧道;若私自剃发入道,本人及收留他们的僧道、主持,一律充军。
最后一条也有意思,汉人出家的僧道不管有没有度牒,只要学习番教一律发配附近卫所充当劳力;若汉人冒充番人,发配永远充军。永远充军,顾名思义,永久性发配边远地区充军,这辈子只能老死边地,不在赦免之列。
这一道公文有理有据,只是重申大明律的内容,吕维也不觉得有什么该改动的方面,就伸手蘸墨,食指在公文上一抹,一个‘准’字出现。
接着是第二道公文,用意浅显,即以‘自愿’的方式,征发天下僧道中的青壮年来京为吕维服役,即侍奉天门。
按僧道相关律例,整个大明朝合法的僧道应该有将近四万人,但实际从事僧道职业的人口少有二十万,多有三十万,甚至四十万。
卢象升的第二道公文,就是从现在的僧道中选拔年轻力壮的来京城效力,减少厘清僧道名额过程中的阻力。
毫无疑问,天下僧道自然不喜欢花钱跑那么远路程来北京考试、看人脸色当孙子。将他们中年轻力壮的那部分抽到北京来,即便不满,也很难闹出大祸患。而且收编这部分年青的僧道,利于震慑、瓦解、吸收各地僧道。
官府不方便管理僧道,一支直属于仙家的天兵,惩处各地僧道,是上到朝廷,下到百姓都没话说的事情。
就征发名额,卢象升只是提议十五征一,从四万合法僧道数量中选择两千五到三千人。并认为这项制度持续十年,就可全面执掌天下僧道,保证天下任何一府、一州、一县、宫观、寺庙里都有在天门前侍奉、效力的人。
毫不犹豫,吕维也懒得去深想这项制度造成的冲击,当即写下几个大字:“佳,速办。”
越是经济繁华区域,越是僧道泛滥重灾区。
北方一些贫困州县连定额的上限都凑不齐,但这项征募对象是合法的僧道,那南方泛滥的僧道队伍里,绝大部分人会失去这个机会。
这年头穷人没资格当僧道,这是有钱人的兼职。
几乎任何一个僧道都是当今时代的知识分子,能吃好喝好的殷食人家出身。放到汉唐时期,这就是典型的良家子、府兵来源。
虽然很不想搭理僧道这堆烂摊子,可自己打着仙家旗号,这本来就该是自己的根基力量。不去捋顺、收拾这个盘口,反而会引发很多不好的现象。
至于天师道张家,大明朝皇帝眼里这就是个摆设,洪武皇帝一句话就废掉其天师名号,即原来道教领袖的地位。
最后一项是京中各宫观寺庙内所藏的经书,这个很棘手,朝廷方面也不敢动手处置,到底这些东西是正统还是非法,都得看吕维这个仙家的意思。他说没问题,这些经书就还是正统经典,他若不认可,那会引发极大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