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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试穿一下?”他提醒。
她回过神,拿着鞋子坐下,弯下腰,从拖鞋里抽出脚,伸进新鞋里,凉凉软软的缎面紧贴脚上的皮肤,脚尖很快抵达鞋头,脚后跟一落,发现大小刚刚好。
穿好后她站起来走了两步,转过身到他面前:“好看吗?”
他没回答好看还是不好看,反而问:“你穿得累吗?”
“不累,很舒服,重点是这个跟也不高。”
“因为太高的跟不适合你,我就选了一双跟比较矮的。”
“你亲自选的?”
“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问题只是我太意外了,你以前不是说我不适合穿高跟鞋,穿了也没有女人味?”
“的确是那样。”他缓缓地说,“不过后来我发现你穿球鞋的感觉更糟糕,有必要提高一下你的品味。鉴于你穿着保守,我没有买风格太鲜明的款式,选的这双中规中矩,你平日里就可以穿。”
熊橙无语,虽然他是一番情意,但为何说出来的话让她又受了一下打击?
“不喜欢?”
“不是,我挺喜欢的。”她想起什么,“你等等,我回房换一条裙子,看看鞋子的效果怎么样。”
等熊橙换了自己新买的一条宝蓝色,修身束腰的连衣裙出来,站在贝翊宁面前,双手叉腰:“现在你可以直接说了,好看吗?”
她个头不算高,但身材比例很好,小腿笔直修长,穿上高跟鞋后更显得拔高了一点,腰肢很细,颈部和手臂的线条都很漂亮,加上皮肤一直很好,特别水润,宝蓝色更打亮了她的肤色,此刻的她看起来漂亮得有点耀眼。
“谈不上让人惊艳,但比你穿球鞋和帽T要好太多。”他漫不经心地评价。
她一听就乐了:“真的那么好看?”
“我从来没用‘那么好看’四个字。”他风轻云淡地纠正。
“我了解啊,你那么毒舌,怎么可能直接表扬我?说到这份上,我就懂了。”
贝翊宁不置可否。
熊橙坐回椅子,伸直长腿,又臭美地看了一会自己脚上的鞋子,越看越喜欢。
直到贝翊宁走过来,慢慢蹲下,一手握住她的脚踝,一手帮她脱下鞋子。
“我还想多穿一会呢。”
“急什么,现在在家穿着不方便做事。”
“做事?”
“你还要进厨房做菜。”
“”原来是这样,他花钱买了一双鞋子,不是单纯地讨好她,而是为了她投桃报李,乖乖进厨房掌勺,给他烹饪大餐。
他帮她脱了鞋,手还扣着她的脚踝,慢慢地往下,摊平掌心,贴住了她的脚心,注视手里这只漂亮的脚,白净无瑕疵,轮廓纤细,脚背线条流畅,趾头圆润,在灯光下如同玉石一样,他就这样看了一会。
“你又在检查我的脚趾有没有畸形?”熊橙觉得他认真专研的眼神很奇怪。
“没有,随便看看。”他否认,轻轻放下了她的脚。
熊橙站起来,掸了掸裙摆,回过身看桌子上的塑料袋:“你饿了是吧?我去做饭了。”
说着走向厨房。
“等等。”贝翊宁说,“我和你一起。”
于是,他们一起走进厨房,熊橙掌勺,他给她打下手。
这也似乎是她唯一可以指挥他的机会。
“排骨要洗干净。”
“牛肉切叮要斜切。”
“芥菜皮要在热水里过一遍。”
“秘制酱料等会放,不是现在”
贝翊宁转头,声音有些冷:“你好像一直不停地‘质疑’我所做的一切?”
熊橙不敢作声,她实在不忍直视他把牛肉切得乱七八糟,含蓄地表示不用他帮忙,他却没听懂似的,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慢条斯理地一刀又一刀。她总不能说“你做得都不对,放手,一边歇着去”,只能旁敲侧击。
“你不会认为我连做一顿饭菜的能力都没有吧?”
“当然不是,我只是提醒你一下。”熊橙干笑,“不过你怎么会想到和我一块进厨房?”
贝翊宁忽的想起昨晚的电台节目,那档一男一女一唱一和,嘈杂无比的口水节目上说,会下厨的男人最有魅力,和情人一起下厨是最浪漫的事情。
当然他不会直说,转移了话题,说道:“做这个对我来说没有难度。”
熊橙看了砧板上被切得面目全非的牛肉叮,善良地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