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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宋异。 国史叙事,甲子不殊,闰朔多异,以此故也。耶律俨《纪》以《大明》
法追正《乙未》月朔,又与陈大任《纪》时或抵牾。稽古君子,往往惑之。
用《五代职方考》志契丹州军例,作《朔考》。法殊曰“异”,传讹曰“误”;
辽史不书国,俨、大任偏见并见各名;他史以国冠朔。并见注于后。
(表略)
宋元丰元年十二月,诏司天监考辽及高丽、日本国历与《奉元历》同异。辽
己未岁气朔与《宣明历》合,日本戊午岁与辽历相近,高丽戊午年朔与《奉元历》
合,气有不同。戊午,辽大康四年,己未,五年也。当辽、宋之世,二国司天固
相参考矣。
高丽所进《大辽事迹》载诸王册文,颇见月朔,因附入。
○象
孟子有言:“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
甚哉,圣人之用心,可谓广大精微,至矣尽矣!
日有晷景,月有明魄,斗有建除,星有昏旦。观天之变而制器以候之,八尺
之表,六尺之筒,百刻之漏,日月星辰示诸掌上。运行即察,度分即审,于是像
天圜以显运行,置地柜以验出入,浑象是作。天道之常,寻尺之中可以俯窥,陶
唐之象是矣。设三仪以明度分,管一衡以正辰极,浑仪是作。天文之变,六合之
表可以仰观,有虞之玑是矣。体莫固于金,用莫利于水。范金走水,不出户而知
天道,此圣人之所以为圣也。
历代仪象表漏,各具于志。太宗大同元年,得晋历象、刻漏、浑象。后唐清
泰二年已称损折不可施用,其至中京者概可知矣。古之炼铜,黑黄白青之气尽,
然后用之,故可施久远。唐沙门一行铸浑天仪,时称精妙,未几铜铁渐涩,不能
自转,置不复用。金质不精,水性不行,况移之沍寒之地乎!
○刻漏
晋天福三年造。《周官》契壶氏,悬壶必爨之以火。地虽沍寒,盖可施也。
○官星
古者官星万余名。遭秦焚灭图籍,世秘不传。汉收散亡,得甘德、石申、巫
咸三家图经。经纬合千余官,仅存什一。分为三垣、四宫、二十八宿,枢以二极,
建以北斗,纬以五星,日月代明,贵而太一,贱逮屎糠。占决之用,亦云备矣。
司马迁《天官书》既以具录,后世保章守候,无出三家官星之外者。天象昭垂,
历代不易,而汉、晋、隋、唐之书累志天文,近于衍矣。且天象禨祥,律格有
禁,书于胜国之史,诖误学者,不宜书。其日食、星变、风云、震雪之祥,具载
《帝纪》,不复书。
卷四十五 志第十五
◎百官志一
官生于职,职沿于事,而名加之。后世沿名,不究其实。吏部,一太宰也,
为大司徒,为尚书,为中书,为门下;兵部,一司马也,为大司马,为太尉,为
枢密使。沿古官名,分今之职事以配之,于是先王统理天下之法,如治丝而棼,
名实淆矣。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不以名乱之,其兴也勃焉。太祖神
册六年,诏正班爵。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
汉人。国制简朴,汉制则沿名之风固存也。辽国官职,分北、南院,北面治宫帐、
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初,太祖分迭剌夷离堇为北、南二大王,谓之北、南院。宰相、枢密、宣徽、
林牙,下至郎君、护卫,皆分北、南,其实所治皆北面之事,语辽官制者,可不
辨。凡辽朝官,北枢密视兵部,南枢密视吏部,北、南二王视户部,夷离毕视刑
部,宣徽视工部,敌烈麻都视礼部,北、南府宰相总之。惕隐治宗族,林牙修文
告,于越坐而论议,以象公卿,朝廷之上。事简职专,此辽所以兴也。
○北面上
北面朝官
契丹北枢密院。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契丹军马皆属焉。以其牙帐居
大内帐殿之北,故名北院。元好问所谓“北衙不理民”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