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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照相,叔叔,帮我和美丽的姐姐照相!”回过神之后,刘曜连忙挥舞着双手叫道,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和女神合影,还是如此亲密的合影……只是可惜了,自己怎么才五岁呢!
约翰逊无奈地从包包中摸出了相机,给两人照了一组相片。
照完相,刘曜借口困了,就这么赖在了周蕙敏的怀抱中,一直到上车,都不愿离开。
可惜,周蕙敏只是公司派来接机的,将他们带到了宾馆之后就要离开了。
看得出,周蕙敏也很喜欢刘曜,临走前,还再次亲了他一下,可惜,只是亲脸,不过要是亲嘴,恐怕周蕙敏都要被约翰逊当成是恋童癖了。
周蕙敏走后,刘曜有一种浓浓的不舍,然后,他终于说出了重生之后最大胆的一句话:“约翰逊叔叔,我想要这个姐姐!我想要这个姐姐照顾我!”他亲耳听到母亲对约翰逊说过要找一个好的保姆照顾他的,既然如此,他心中一动,为什么就不能是周蕙敏呢?现在周蕙敏似乎还没有成名吧?
约翰逊倒是为难了,他知道刘雪华联系这家公司只是因为和其老板有私人之间的友谊,并不是什么下属机构,那个姑娘一看就知道是公司的新人,会同意做一个保姆么?若是以前倒还可能,但现在的问题是,刘曜说得难听点就是在避难中,只是一个失了身份的庶子,甚至由于改姓刘,连私生子都比不上。根本就无法用他父亲的名头来施压。至于刘曜的真实想法,他倒没想太多,毕竟刘曜还是一个五岁的孩子。喜欢周蕙敏,更多的是喜欢这个姑娘身上那股纯净的气质吧。
“叔叔!叔叔,好不好嘛!你就帮帮我嘛!”为了女神,刘曜豁出去了,连那么恶心的话都说出口了,想想看,一个26岁的男人像一个31岁的男人撒娇,这是神马状况啊!
不过这招还真有效,约翰逊眉头皱了皱,点头道:“这件事,我会和你母亲说,但是不能保证,不过你也别伤心,回到华夏,叔叔给你找一个更美丽温柔的姐姐好么?”
“不!我就要她,其他不要!”刘曜黑着脸拒绝,他想好了,假如还不行,他就哭。
约翰逊无奈,只好拨通越洋电话和刘雪华联系。
电话那头刘雪华听了约翰逊的话之后,也是皱了皱眉头,想了一会,便对约翰逊道:“这件事我来办,你把电话给嘉里!”
刘曜接过电话,结果被刘雪华一阵大骂,最后委委屈屈地将电话挂掉。
只是他不知道,刘雪华在骂完他之后,就立刻拨打了另一个电话道:“朱莉,你去一趟香港,帮我雇一个人,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付出什么代价,务必让她同意做我儿子保姆,直到他……13岁吧!”
“是,老板!”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干净利落的女声。
刘雪华放下了电话,呆呆地站着,末了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嘉里,假如不是为了你的未来,妈妈肯定不会让你离开妈妈身边,委屈你了!”
图谋落空之后,刘曜闷闷不乐,觉得香港似乎也没有那么令人期待了,倒是约翰逊看他不高兴,安慰他道他母亲会帮忙的,让他不要着急。
不过奇迹最终没有出现,两天后,一个壮汉和一个中年妇女来到,将刘曜接走,而周蕙敏,则再也没有出现。
按照计划,由香港这边安排刘曜偷渡到华夏内地,然后再有刘曜的那位何叔叔将刘曜接到w市,再和约翰逊汇合。当然,期间自然有人会帮刘曜入籍。
这回路上不再有什么惊喜,毕竟是偷渡,一切都要低调,但是由香港偷渡回内地,相对于从内地偷渡到香港要简单得多了,所以倒也没有什么意外发生。刘曜保持他不爱说话的伪装:其实他心中很苦逼,不是他不爱说话,而是怕露陷,要知道一个26岁的男人要装一个5岁的男孩,天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露陷?正所谓言多必失,闷声才会大发财。
而带他偷渡的那个壮汉和中年妇女,尽管将他照顾得很不错,但是也不是多话的人,和约翰逊相比,多了一分拘谨,少了几分亲切。
一路无话,不久后一行人就到了华夏的第一站:s市。
对于s市,刘曜倒是很熟悉,因为重生前他曾经在这里流浪过一段时间,但是最终还是因为物价太高难以为继离开。这座城市是华夏开放的窗口,被誉为“一夜崛起之城”然后高速的城市发展所带来的高生活节凑并不适合刘曜这种靠音乐讨生活的人。所以对于这个城市,他的印象并不好。
只是在这里,他母亲口中的“何叔叔”将会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