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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里,怎么会去偷莫大夫的东西?”
“扒了你的皮,我也认识你的骨头。”为首的大汉嗓门大得很,足以让围观上来的众人听得清楚:“前天莫大夫出门采药,嘱咐我帮他看家,昨天和前天,我都是在他家里睡的。你昨晚摸进莫大夫家里,偷走了一副玉镯,临走时被我发现,却被你跑了,今天居然还敢在镇子里游荡,真以为别人认不出你来吗?”
雷烈心中那一丝不安越发强烈,却可以清晰感觉到,这不安虽然和这些汉子有关,真正的来源却并非他们,而指向的对象也不是自己,而是某些和自己关系密切之人。正在思索,忽然瞥见见小妹已经下了马车,一脸焦灼地向这边走来,身子不禁一震,顿时明白了自己的的那种感觉由何而来:这些人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诬陷自己,而是要让自己和小妹分开,然后对小妹下手!
“少和他废话,这种小贼,先打个半死再送他见官,在苦役营待他个一年半载,看以后还敢不敢再偷!”人群中突然有人高喊,顿时一呼百应,十几个汉子一拥而上,手中的棍棒雨点般向着雷烈落下。
第六章决断,出手
雷烈的心神此时一片空明,眨眼间,已经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想了个清清楚楚:且不论那莫大夫是不是真丢了东西,这些汉子根本不是来捉贼的,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往自己身上栽赃嫁祸。这个世界的法律远没有前世健全,一个无亲无故的山里小子,在这小镇上因为做贼被当场捉住,哪怕没有半点的物证,凭着这些人证,也足以让自己在苦役营过上几年,就算被当场打死,恐怕也没有人会替自己出头。
但这远不是这些人身后之人的最终目的,如果秦易的猜测不错的话,那个幕后指使者真正目标并不是自己,而是小妹。只要把自己这块绊脚石搬走,小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又从来没见过世面的十三四岁小姑娘,任何一个强壮点的男子都可以对其为所欲为。
又粗又硬的棍棒带着风声呼啸而下,距离雷烈的脑袋已经不足半尺,他却仍然在飞速思考着:“虽说是法不责众,但在光天化日下弄出人命,就算官府也不能随随便便就糊弄了事,不管是想把自己关起来还是要自己的命,都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自己身上那小偷的罪名被坐实,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一个关键人物肯出来作证,这就是苦主莫大夫。以他在此地的人望,想要构陷自己并不费事,但他和自己素昧平生,却为什么要这样做?”
一个始终挂着温和微笑的英俊面容蓦然从眼前闪过——林远山!雷烈的脑子突然灵光一现:“此人原本并不把我们放在眼中,却在看到小妹之后主动搭讪,还提出要同行,当时自己就觉得奇怪,如今看起来,恐怕他那时就已经存了心思要打小妹的主意,只是被我拒绝,这才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弄来这些壮汉来对付自己。以他的家世,花钱雇一帮闲汉自然轻而易举,甚至逼迫莫大夫作伪证也绝非难事。”
这种推测并没有事实根据,然而那出生入死,千锤百炼出的预感却告诉他,自己的猜测并没有错,唯一不知道的,就是对方这样做的理由:小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山里女孩,无钱无势,容貌虽然清秀,但长年生病体虚,样貌委实算不上什么大美女,一不为钱,二不为色,雷烈却是怎样也猜不透林远山究竟有什么目的。
不过——只要知道有人想对付小妹,这就足够了。一抹杀机在雷烈的眼中闪过。下一刻,那些高居棍棒的汉子突然觉得眼前一花,自己的棍子居然只是穿过了空气,却没有碰到任何的实体。不等他们再有别的举动,脱出战圈的雷烈已经如疯虎般再度冲了上去,先是一拳撂倒了为首那汉子,接着拳拳到肉,如同村夫打架一般,和那些壮汉厮打在一起,对于迎面打来的棍棒能躲就躲,躲不过的就硬挨,拳劲却和抗击打力一样吓人,每拳必有人倒下。
“这小贼的拳头好重!”被雷烈撂倒的人呻吟着。
“这家伙是个疯子,打起架来不要命!”一个壮汉一棍砸在雷烈的头上,顿时鲜血长流,后者却好似全无知觉,劈手夺过木棍,先敲倒了那汉子,接着木棍虎虎生风,向着其他人冲了过去。
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雷烈此时的表现,就如同一个武技粗疏却天生神力,又敢于拼命的山里汉子,虽然出手没什么章法,但凭着那股狠劲,就算是战劲境一二层的高手也未必敢正面招架,更何况这些只是粗通拳脚的普通人。看着满脸流血却仍然向自己猛冲的雷烈,剩下的八、九个汉子的胆气急剧滑落,不等人招呼,已经是一哄而散,却连地上躺着的同伴也顾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