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其他小说 > 人类行为和动物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 怎么会有人被巴掌大的小狗怜爱啊

怎么会有人被巴掌大的小狗怜爱啊(第1/3 页)

目录
最新其他小说小说: 我囤货投喂,流亡憨公主逆袭成女帝重生后踹开渣男被闲散王爷宠上天hp有些东西是会传染的兰山的风吹不到吕梁精灵梦:人间守护者综漫:身为超人,女英雄常伴吾身妖孽王爷把大师拐走了小漂亮又被怪物盯上了【无限】火影:吞噬长生靠!顶流他老公惊是外星人!气运之子别慌宿主她好孕又多胎零三年少年的生活记录快穿炮灰带空间,宿主她有囤货癖无上的神明突然得到聊天群离婚重生:遇狂霸军少强娶四个人的伤痛,是谁造成的?赛尔号:神级赛尔霍格沃茨的福尔摩斯:梅林之后别闹!你真辞职回家种田了?快穿:又双叒被病娇男主强制爱了

小栗虫太郎的异能叫作“完美犯罪”,可以通过释放迷之生物销毁案件证据。异能本身并不带任何攻击性,看起来,至少他身上的伤完全是因为这个十八岁少年随身带了把小刀,而异能体完美复刻了这把武器的存在。

这倒霉蛋从未修习过专业防身术,也从未经历过如此漫长的半个小时,可以说要战斗意识没意识,要实战技巧没技巧。一人一异能拿着各自的水果刀在漫天大雾中菜鸡互啄,能赢全看谁更有毅力。异能体的缺陷仅仅在于不会变通,小栗最后体力耗尽,只能头昏眼花抬起胳膊,尽量护住胸腔与头部等要害部位。幸亏在异能者失血过多送命之前,雾散了,朋友找来了,他安全了。

但为什么说这异能是“看起来没有攻击性”呢,很好理解吧?这种能力一旦肆意使用,对人类现有的制度将会产生其他异能无可比拟的冲击。

小栗虫太郎起初还不知道这叫异能力,也曾充满真情实感地困惑过。

自己不算常规意义上的好孩子,他承认。比起学校那些傻蛋热衷的社交游戏,小栗虫太郎喜奢华,爱诗书,大诗人醉舟(阿蒂尔笔名)是他的心头好,最近尤其推崇美国那边声名鹊起的新星推理作家爱伦.坡。

在日本,不合群是很危险的,可小栗觉得还成。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遗产够他潇洒,成绩又足够优异受到老师青睐庇护,还有更不合群的同班同学横沟和他一起尽情探讨各种有趣的杀人手法。日子有滋有味,唯一一点由于自己跟横沟设计的手法秒掉市面上所有推理小说导致无书可读的厌烦,也随着日本作家江户川先生的横空出世变成了过去式。

自江户川先生之后,国内外受到感召迅速涌现出大量推理小说,纵使良莠不齐那挑一挑也有良了呀?大家都不需要亲自挑哦,江户川先生头号粉丝“邪恶青花鱼”为先生建有应援网站,偶尔江户川先生会冒个泡发表些读后感,推荐推荐喜欢的作品。

小栗虫太郎对书籍有自己的品味,不至于照单全收,先生没提到的书也有所涉猎。不过爱伦.坡先生就是因为江户川先生大力举荐进入他视线的,短篇小说《幽会》一举俘获了小栗的心。

咳,说这么多,两个年轻人再怎么协商凶手应该如何构建密室,那都是虚构、虚构的!他们只是在为横沟的第一篇推理小说练习!哪家好人会分不清小说跟现实呀?他俩还因为担心读者太投入了分不清,主动加入不少离奇怪诞的情节进去呢——其实感觉这么写故事更好看了诶,果然他们不适合江户川先生那样写实的文风啦。

甚至小栗虫太郎还没想清楚以后是要自己动笔写,还是就瞧着横沟写呢。他知道自己写东西一贯喜欢炫耀学识,横沟夸他文笔华丽诡秘,很有坡先生的感觉(诶嘿~),但是受众不一定会接受吧……不对,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他会觉醒抹除犯罪证据的能力啊啊啊啊啊?!!

小栗自认遵纪守法,以后估摸着也不会违反乱纪伤害他人,故而刚刚觉醒异能的那段时间真是丧气到不行。横沟看不下去了,就像苦恼青春痘的人永远会第一个发现别人脸上的痘,以前是没那个意识,他后来注意到周围有几个人似乎同样拥有特别的能力,不禁心生怀疑,拉上小伙伴狗狗祟祟溜去横滨黑市四处打听。

黑市的消息总是灵通的,知道这种叫异能力的玩意儿跟本人品性没有直接关联,小栗才、他还是没能松口气。两个高中生之前压根没想过要跟里世界的人打交道,聪明归聪明,说话做事过于青涩,还是不小心被套出了话。

黑市的消息总是灵通的。

横滨黑手党云集,“消除犯罪证据”,天哪,这不是老天赏脸给他们的福利吗,必须弄到手!至于福利本人怎么想,那不重要,他虽说没有亲眷,不刚好还有个朋友?年轻人的友情最纯粹啦,他一定可以说服自己想通,乖乖配合大家呢。

小栗虫太郎看着傲慢冷酷,实则吃软不吃硬;巧了,他的朋友横沟正史看着绵软成天傻乐呵,实际上软硬都不吃。

什么心仪的大学、什么未动笔的小说,正如那些混球所说,统统比不上少年人唯一的挚友!横沟眼里的阿虫正直善良,自尊心极强,如果由于顾虑自己,阿虫被迫忍耐良心的谴责去做那些肮脏的事情,而他哪怕为了不让好友担心努力经营生活,强行营造“一切都好”的假象,又怎么可能真正心安理得?一旦这么妥协,他们两个到底谁能获得真正的快乐?反抗!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地反抗!

可以欺负聪明人刚开始什么都不懂,不过时间稍微拖久一点,等他们气鼓鼓反过来学会那些腌臜手段

目录
待宰的羔羊妻妾同娶?我携崽二嫁王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