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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目标其实有点冒进,因为当时的保险行业是“三无”——无机构、无人员、无办公用房。连人保总公司都人手缺乏,多方设法动员归队的“老保险”只有两三人,不得已还从江苏、上海借调几名“老保险”才算开张;办公地点落脚于北京西城区西交民巷22号,在那里直到1986年,阜成门的新大楼落成。
思想的禁锢被打破之后,中国社会到处萌发出勃勃生机,保险行业亦不例外。
1980年1月1日清晨,《人民日报》的元旦社论《迎接大有作为的年代》刊发在各大报纸头条。“这是我们乘风破浪的年代,大有作为的年代。”昂扬有力的措辞仿佛是第一缕照进人们心里的“80年代”的曙光。
就在这一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正式复业,停办了12年的上海国内保险业就此重获新生。上海保险复业的起点——圆明园路34号4楼,见证了那些重获生机的日子。
“最早的那几年,分公司约摸20几个人挤在一间20平米的房间里办公”,时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经理魏原杰曾经回忆。没有沙发、更没有打字机,就连筹备初期的几张办公桌都是归队“老保险”从原单位带来的,“完全是白手起家”。
实际上,恢复的速度比预想的快得多。
1979年1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保险公司黄浦区办事处办理了上海复业之后的第一张保单——上海港务局港内驳船运输公司投保的一份国内货物运输险。这份保险约定从1980年1月1日起生效,合同期1年。这笔保单的背后并非是“市场”,而是一位善用关系,刚刚归队的“老保险”找到在港务局上班的“发小儿”,才迅速“搞定”的。
1980年1月3日的《解放日报》刊发了上海国内保险复业的工作报道。根据报道,当时恢复办理的业务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及船舶保险5个财险险种。并且在1979年12月25日以前,“已经预先办好手续的就有267个单位,保险金额达11亿元,保费收入达274万元”,引领全国风气之先。
到1980年底,当时除西藏、台湾以外的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恢复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各级机构总数达到311个,专职保险干部已有3423人。
此时的保险都是各自为政。
人事级别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直接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为局级专业公司。而各地保险公司相当于当地人民银行“处一级企业单位”,尚达不到“局级”。多年以后,地方的保险公司才升格成为所谓的“局级单位”。(3)
职位分配上,保险公司省(市)分公司经理可由人民银行省(市)分行的一位副行长兼任,副经理应配备处长或者副处长级干部担任。各分、支公司内部可以根据业务和人员编制情况,分设若干科(股)。管理体制上,基本沿袭20世纪50年代的总、分、支公司的垂直领导模式。活脱脱一个行政机关!
1982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同时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颇有戏剧色彩的是,这一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并非出于市场本意,而是“对外交流的需要”,其实质依然是计划的要求。因为对外需要才成立公司董事会,这在中国国营公司治理变迁历史中也是值得书写一笔的趣事。
翌年7月28日,人保在北京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成立大会,宣布了公司章程。其第一条规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营企业,是经营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第四条规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
5亿元资本,成为1978年之后中国保险行业的资本原点。
“资本”和“资本金”首度出现在复业后的国内保险行业。而资本,以及背后的资本大鳄们未来将成为决定中国保险行业走向的决定力量之一。
1984年12月,人保迎来新“当家”。
于香港创立中国再保险(香港)有限公司(4)的秦道夫被调回北京,担任人保的总经理,至1990年卸任。而卸任之后,秦还担任过中国第一部《保险法》起草小组组长。
人保改为公司制之后,上收了部分权力。但是转轨时期,中国经济“一放就乱,一收就死”,保险行业也没能例外于这一悖论。弊端逐渐显露,例如总公司统收统支、统一核算、统一交税,对分支公司管得过多,统得过死;地方各级保险公司的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