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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晚看到有人打架就也去凑热闹,一举把这五个山贼给打败了,那五个山贼见状,依照约定认她做大姐,白晚就这样收了他们当手下,开始了占山为王的贼寇生活,她要别人管自己叫女大王,她的手下叫做“五寇”。
五寇性格火爆爽直,都是讲义气的好汉,虽然白晚年轻气盛,但他们对她十分忠心*护,她当时正是孤单落寞,于是相处下来和五寇产生了感情,她把他们当成了家人一般。
可是江湖险恶,不久之后另有一股势力瞄上了他们,在交手之中,对方人数众多,设计擒住了五寇来要挟她,不止要她的地盘还要她的人,她投鼠忌器只有逃了出来。
她的武功当然不弱,可是输在了江湖经验上,加上他的敌人住在易守难攻的高堡里,不肯光明正大的与她打斗,设下了许多埋伏陷阱,而她每强攻一次,那货残忍的畜生就会加倍的虐待她的五寇,割下他们的手指脚趾鼻子耳朵送给她,想到五寇此刻正不知遭受着什么样的折磨,只想转身离开的白晚,脚下如承受了千钧之力一般,再也迈不动了。
白晚深深抽了一口气,装作若无其事的问万血王:“你这里龙蛇混杂,我怕我去给你摘莲蓬的时候被人拦住。”
万血王用小指甲盖掏了掏耳朵,又吹掉了指缝里的耳屎,随口说:“你可以拿着你的刀,若有人拦着你,你想杀谁就杀谁。”
白晚听了,果然就解开了自己衣服一件一件的甩在地上,最终□,唯一能遮掩她雪白肌肤的就是她乌黑的长发。
少女的身体惊艳了所有人,换来了许多不怀好意的目光。
白晚昂着下巴,手里持刀,就像是公主出行一样,从七层楼走到一层楼,其中不乏有人想要对她无理,都被她收起刀落将人劈成了两半。
说来奇怪,她这次杀人不但没有惹来仇恨,相反让人添了几分钦佩,能进这楼和万血王一起喝酒的人,都是在武林上叫得响名号的,被她杀的人里面更有武艺非凡的,在她赤脚趟过血泊,留下血色的足印之后,她的事情立即被楼里的人口口相传,当她脱掉衣服之时,所有人把她当做一个女人,可是她把莲蓬摘回来之时,很多人已经忘记了她是一个女人。
白晚重新穿上了衣服,而且得到了万血王的乌鸦令。以万血王的威名,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自然不能食言。
白晚带着三十个乌鸦卫攻破了高堡,端了仇人的老巢,把仇人剁成了四十九块,这一战让她扬名江湖,可是她的五寇已经死了四个,救回来的那个也成了残废。
她带着那个残废消失了一段时间,寻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把缴来的财宝全部给了他,让他好好过下半辈子,可是再多的财宝,能买回来健康完整的身体吗?
白晚后来再没见过那个人,她不敢见,她也再也没有收手下,从此形单影只,因为她不敢接纳任何人,她怕会伤到自己。
等一切结束之后,她来到娘子湖畔将乌鸦令送还给万血王。
再次见到的万血王模样也上次大不相同,他这次换了一副年轻人的面容,而且也没喝醉,年轻的万血王收回了乌鸦令,然后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笑着说:“我叫阴息风,如果下次你脱光了爬上我的床,我还能再帮你一次。”
“我不会再来了,永远不会。”白晚不会忘记自己在这个地方受到的屈辱。
阴息风看她的眼神就像看着一个无知的孩子一样,他感到新鲜和有趣,他说:“我打赌你两个月之内还会回来,我的大门会为你而开。”
白晚两个月后没有回来,她多捱了一个月才来,虽然她有高强的武功和哪怕赤身暴露人前也丢不掉的傲气,可是江湖险恶,她的敌人越来越多,朋友越来越少。
一入江湖深似海。
阴息风把他的新玩具,他的小姑娘小白打扮的漂漂亮亮,他拥着她说:“你需要朋友,你的朋友太少又太没用,我虽然不是最好的朋友,却一定是最有用的那个,你跟我交朋友,那是选对了人。”
☆、第三十七章
阴息风的眼睛里;他那双琥珀色的瞳孔里;仿佛重现了娘子湖畔巍峨的楼宇;声色犬马和纸醉金迷;这让他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然后又暗寂了下来。
但现实中没有雕栏玉砌的花岗岩阶梯,只有一间两层楼高的木架小楼;也没有鱼贯而入的美侍和调笑的宴客;只有一面轻轻垂下的素纱窗幔和窗幔旁笑容冷清的白晚。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盛极而衰就像是冰火两重天;他已经失去了他的七层楼宇,失去了他的大座和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