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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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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木。

我多么傻!

我紧紧地裹着棉被,温度似乎瞬间降低了一个冰点,周围的空气凝结成一粒粒冰渣穿过心肺刺骨的痛。我看着她的嘴唇一张一合,终究没有开口拒绝。大概经历过一次失去,和我或多或少从丁建业口中得到一些毓敏秀的消息,知道她过得很好,知道他很疼爱她,知道她已经在悄悄孕育一个新的生命,心中也就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生活总要回归正统,一个人一辈子总要结一次婚,哪怕不能成为灵魂的伴侣,至少这样的婚姻也是无害的,不爱不恨无欲无求,也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窗外的风呜呜的呼啸着,像是谁沉痛的哭泣,破旧的木门随着风声碰的一声狠狠合上,惊起一阵细碎的尘埃。

那一年,我十九岁。在一九八一年的台北,正是适婚的年龄。

'3'为了与你长相厮守,我嫁给一个不爱的人又何妨

☆、第 26 章

我和丁建业糊里糊涂地交往了大半年,说不上如何感动或如何羞耻,大概就像这座城市里所有恋爱中的情侣一样,吃饭逛街看电影,没什么新奇。当时台湾的电影行业刚刚兴起,满大街都是浓妆艳抹的女人的海报,最时髦的事就是捧着一桶爆米花在戏院里看戏。他总是笑着说我们是不打不相识,缘分真是好奇妙。我常常不置可否,一笑了之。

丁永昌很反感电影这种新兴玩意,与传统的歌仔戏有利益上的冲突,而且是下流低俗的表现手法,我们瞒着他只看过一两回。在那乌漆墨黑的电影院里,听一群女人或兴奋或惊惧或放浪的笑声,我的兴致本来不高,再被林佳喜一破坏,就越发的兴致泱泱了。那时候她十六七岁,扎着高高的马尾,总仰着一张无辜天真的脸跟着丁建业身后,建业哥哥建业哥哥的叫着。丁建业有时候很反感,却从来没有义正言辞的拒绝过她。我想男人大概都是一样,从来不会拒绝任何一个送上门的女人。

丁建业二十三岁了,变得沉稳成熟,会讨女孩子欢心了。他会给我写情书——如果那算情书的话,也算别出心裁的情书——有时候是生活中的一点小笑话,有时候是一些无关痛痒的琐事。每次交给我之后既不追问下文,也没要我回信,好像寄给了一个遥远的知心朋友,漫无边际的谈天说地分享生活的经历。那些信有些我看过,有些我没来得及看就被塞进箱子里。

他很健谈,说的多是一些幽默风趣的趣事,有时候谈论时事,大多都是小心翼翼。说话之前总喜欢先舔一下嘴唇,润湿之后更显得丰厚。每次听他说话,我都会下意识的想起曾听人说过,厚嘴唇的男人好情欲重感情,却不知是否真实。

丁建业偶尔会告诉我丁建国和毓敏秀的近况,我也只当故事听听,像报纸上某个角落里的人物列传或者某个有过一面之缘的远房亲戚,听来也无关痛痒。那次大病好像偿还了我所有的罪孽,终于得到了原谅和救赎。那些陈年的往事,就像被积压在厚厚的木箱底下了,从此尘尘土土风风雨雨,再不相关。

那个女人,那个叫毓敏秀的女人,终究是别人的女人。

我爱上了看日落。有时候是在湖边,有时候是在山上,落日的霞光照在身上暖暖的懒懒的,身上的每一个细胞在这个苟延残喘的时代找到了一个裂缝自由的呼吸,像母亲温暖的子宫。据说人从受精到出生会经历漫长的十个月,从一个小小的精子和卵细胞结合,在羊水温柔的包围中,分辨,成形,我们睁开眼睛,张开拳脚,越变越大,只得蜷缩着自己,十个月之后,才来到这个世界。所以人们在受伤或者无助的时候,都习惯环抱自己,因为这是我们来到这世上最初的姿势。所有最初的东西都是美好纯洁的。那时候我就在一片霞光中环抱着自己,觉得安宁祥和。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自己在那一片祥和里死去了。

到一九八二年的时候,发生了很多事。先是戏院无故被查封了两次,戏班的人担惊受怕,有几个得力的武行转去了别的戏班,演出受到很大的干扰,接着戏班的老板横尸街头,人心惶惶,戏班连夜搬离了台北。命运的脚步如此纷繁杂沓,或许就在某一天阳光正好的午后,死亡冷不防的撞开了门,从此告别了这颠沛流离的人生,又或者就那样被远远的甩在记忆的角落里,来不及咀嚼,也不允许拒绝。

事情发生的那天,阳光娇好慵懒。一院子的人都在彩排白娘子中许仙篷船借伞的桥段,我依然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魂不守舍地看着许仙与白娘子一见钟情,院外就响起了杂乱铿锵的脚步声。一群穿着黄色卡其衣服的人匆忙而紧张的从院门前走过,随即枪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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