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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眼睛里却分明写着:危言耸听。毕竟,格律诗只是一家仅有百万资产的小公司,还没
有强大到可以翻云覆雨,而伯爵公司主营AV 音响,虽然在Hi…Fi 领域略有渗透,但毕竟不
是主营业务。况且,乐圣已经拒绝了格律诗代表的求和,诉讼胜负几乎已见分晓,格律诗事
件很可能只是音响市场的一个小插曲,谈不上对伯爵公司构成威胁。
总经理说:“我们都知道80 年代初靠收录机起家的雅艺音响,雅艺固定资产从30 万发
展到2 个亿用了10 年的时间,而从2 个亿到破产只用了3 年的时间。一个称职的干部应该
善于远远地就能发现可能存在的危机,不仅在还没有形成威胁之前就预先化解,而且还要转
化为可以利用的发展机会。轻敌、迟钝是商家的坟墓,谁犯戒埋谁。”
苏逸文看了一眼刘部长,示意他继续发言。
刘部长说:“乐圣一次性卖给格律诗1000 副套件显然是在利用对方的幼稚和盲目,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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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事件也就有可能是一次简单的清仓甩卖。但是,基于什么人做什么事这个守恒定律,只要
我们看看组织、策划格律诗事件的核心人物是何许人,真相就一目了然了。我们知道格律诗
的幕后人物是丁元英,我们通过各种渠道调查此人,此人是柏林大学经济学硕士,先后就职
于柏林H。N。S 国际金融投资公司、北京通达证券公司、柏林《世界经济周刊》经济发展战略
研究员。此人在1994 年6 月创办私募基金,据业内人士估计,私募基金受托资本最少超过
2 亿人民币,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从股市至少卷走2 个亿。此人性格孤僻,不善交往,也没
什么名气,但是真正了解他的人都有一个共同评价——鬼才。面对这样一个鬼才,我们还能
说格律诗事件只是简单的清仓甩卖吗?”
总经理付子清补充道:“格律诗是在与乐圣1 比50 的资本力量对比下发起攻击,如果按
此推论,一旦格律诗和乐圣优势互补,他们与伯爵的资本力量对比将缩小到1 比4,格律诗
又为什么不敢对伯爵发起攻击呢?”
苏逸文说:“我们对很多情况还不了解,但是并不妨碍我们去做一个最基本的判断,谁
胜诉对伯爵公司的威胁更大?是乐圣还是格律诗?”
销售部部长许家玉说:“当然是格律诗胜诉对伯爵有威胁,因为乐圣胜诉只是各自退回
原位,而格律诗胜诉则意味着他们掌握了更低成本的生产方式,价格是法宝,市场规律就吃
这一套。伯爵产品全部在上海生产,综合成本比广东还要偏高,比格律诗就更高。”
企划部部长王振光也表态道:“我同意许部长的意见。”
苏逸文看了看其他几位干部。
其他几位干部纷纷表态:我们也持这个观点。
苏逸文说:“我们希望乐圣公司是一场虚惊,我们也希望这场诉讼只是Hi…Fi 领域的龙
争虎斗,但是这不妨碍我们预警在先和创造机会。因此我建议,伯爵公司以董事会的名义正
式向格律诗提出我们愿以650 万元的价格收购贵公司,同时向媒体公开发布消息。”
650 万!这个天价的数字把在场的人惊呆了。
王振光脱口而出:“为什么?”
苏逸文说:“这里面有很多为什么,你问的是哪一个?”
王振光问:“为什么要收购格律诗?为什么是650 万?”
苏逸文回答:“收购格律诗是预警和创造机会的需要,200 万收购是趁火打劫,400 万是
抛媚眼。乐圣向格律诗提出600 万的损害赔偿要求,说明格律诗有这个能量,我们在这个数
上添加50 万以示与争议标的有区别。”
财务部部长黄秋明说:“乐圣的600 万赔偿要求是诉讼战术需要,是虚的。如果乐圣败
诉真正的损失不止600 万,如果胜诉实际损失达不到600 万,我们尚不知道格律诗公司能不
能胜诉,如果盲目收购,被告主体就会发生转移,就成了伯爵应对这场诉讼。”
苏逸文说:“你不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