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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好像有点消化不良,我等一下再吃。”
她又看了一眼杂志上三个人的合照,她的学长安令崇长发飘逸,鼻梁架着黑墨镜,吴玟瑶戴着一顶大牛仔帽,根本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而阿锋……
她的手指轻轻抚过照片,阿锋的庞克头一点都没有变,他斜背着吉他,表情傲然,据说他的歌迷是锋乐团最多的,还曾有激动的韩国歌迷为他殉情过。
这些关于他的事,如今她都得从媒体得知了,一开始是刻意去找寻他们的消息,现在虽然不再刻意,但不小心看到,还是会让她惆怅好久。
她凝视着窗台外洁净修长的海滩,椰树在窗外沙沙摇曳,她嗅闻到熟悉的海水味道,藏着那年夏天的所有回忆。
她不由得轻启菱唇,悄声在心中对那个她思念由来已久的人问候。
“嗨,大魔王,你好吗?别来可无恙?”
魔碟娱乐唱片公司是华人市场近三年来最赚钱的唱片公司之一,旗下拥有无数的当红偶像,大多横跨演歌二线,每年为公司赚进无数钞票,其中以三年前一炮而红窜起的锋乐团为最,他们被喻为魔碟唱片的金鸡母,光是世界巡回演唱的收益就足以撑起一间上市公司。
因此,他们拥有专用的录音室。
他们也很跩,从来不上电视节目,也不上广播节目,只在签唱会和演唱会露脸,纵使作风高傲,但特殊的摇滚曲风仍然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歌迷拥戴着他们。
人红,是非多,但礼遇也多。
席坤静满意的站在录音室外盯哨,身为魔碟唱片集团的总裁之女,也是未来魔碟唱片的接班人,每逢锋在录音,她场场必到,这不但给足了锋乐团面子,也让外界对她和锋乐团的关系有无限的想像空间。
没错,她喜欢阿锋!这是公开的秘密。
她知道美丽强势精干的自己和阿锋根本完全不搭,但爱情是没有道理的,她喜欢阿锋,就像小女生崇拜偶像、迷恋偶像一样。
是呵,她比阿锋大三岁又怎样?现在流行姐弟恋不是吗?锋乐团是她一手打造起来的团体,他们傲视全球娱乐圈,现在是一个连西方人也着迷的东方偶像团体,只要阿锋也对她有意思,她席坤静敢爱敢恨,根本不在乎外人的眼光。
然而这些念头只能想想而已,三年了,她还是摸不透阿锋的心,除了在公事上接近他,私底下的他神秘到最高点,但她决定打持久战,她相信近水楼台先得月,等久了,人就是她的。
“坤静,等一下一起吃晚饭好吗?”潘士群走了过来。
他是魔碟唱片的行销部副总,他家和席家也是世交,双方长辈都很熟识,他一直积极在追这位总裁千金,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好啊。”她大方的答应,红唇自信的勾起。“等他们录完,大家一起去,我想他们也累了,我来做东好了,叫张秘书订位子,大伙好好放松一下。”
潘士群知道自己没有反对的权利,锋乐团是目前两岸三地的天王乐团,三年来密集发行了八张专辑,还有一张跨海为东洋庞克电影做的原声带,每张都刷新乐坛纪录,打破了唱片界不景气的魔咒,他们走路有风,就连他这个高级主管也要敬他们三分。
饶是锋乐团是目前华人乐坛最闪亮的一颗明星,他也不相信席伯父会答应把唯一爱女嫁给歌手,龙配龙、凤配凤,这是自古以来流传已久的道理。
他看得出坤静对锋乐团异常迷恋,早已超出一个老板对员工关心的范围了,她的个性从小就很叛逆,所以他现在也只能打风险牌了。
打赌“家世”会是她想和寇汉锋发展地下情的阻力,那么佳人早晚会是他的囊中物……
这些录音室外的风起云涌,人在安静录音室里的阿锋当然不会知道,他也一点都没有知道的兴趣。
他的世界只有音乐,只有音乐是唯一。
“玄赫今天又在媒体上向你喊话了,锋。”录音结束,安令崇拿掉耳机,他黑如子夜的长发束在脑后,一袭普通的黑色休闲运动装仍显得星味十足。
“满无聊的家伙。”他对玄赫一直只有“不予置评”四个字。
玄赫是韩国近两年走红的创作小天王,拥有一张俊俏的单眼皮帅脸和结实修长的身材,不过这人很奇怪,常在媒体上对他隔空喊话,仿佛他们韩国都没有音乐人材了,将人在台湾的他视为唯一对手。
他当然是不理玄赫的,这种疯子,只有疯子才会理他吧。
“总觉得,那家伙好像在暗恋你,所以故意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