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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风愣住,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跟他说他不应该低头,其余的人都不喜欢他抬头,要他谦卑的低头,头最好低到土里面。
“把那些草给除了。”小歌指了指院中一些有毛絮的野草。“除干净,一点都不能留,不然引得我哮喘发作,我就敲断你的骨头。”
“哮喘?”御风微怔。
小歌淡淡道:“胎里带出来的老毛病,不能接触那些能刺激我鼻子的东西。”她很幸运,别人赤条条的从胎里出来,什么都不带,她虽同样赤条条,却带了一堆的先天疾病,哮喘只是其中之一,不会要人命的那种。这么多年,对于自己的身体,小歌已经能够做到八风不动的淡定了,反正不淡定也改变不了自己的身体状况,甚至可能影响到其它情绪不能受刺激的毛病,最后倒霉的还是她自己,因此从记事起她就学会了接受现实。
所以她不是在嫌弃自己住的地方?这个认知让御风心里好受了些,赶紧去将院中所有可能刺激小歌哮喘发作的东西给丢了出去。
御风的院子在公子浔府邸最偏僻的角落里,只有一间草屋,屋内是真正的家徒四壁,除了一张床和一张案几什么都没有,小歌跳上床看了看被褥,里面什么都没填,非常薄且旧。小歌微微蹙眉,但很快就忍住了,从布袋里取出一些吃食给御风让御风吃,并且将布袋交给了御风。“吃完后隔一段时间再吃,少进多餐对你的肠胃有好处。”说完小歌去抱了一些干草在地上铺了起来,再抱着被褥铺在干草上。
“你要睡地上?”御风蹙眉,北方的仲春并不暖和,就小歌的样子,若睡地上,非生病不可。
小歌霸道的道:“是你要睡地上,床归我了。对了,外面不是有水吗,你去把自己洗干净,我这里有些药,帮你上些。”虽然御风没有说,但她看得出来,御风的身上有很多的伤,若是不处理的话,肯定会落下顽疾,孩子的身体最为脆弱,需要精心照管。
御风愣了下,随即去沐浴了,但水是冷水,而御风也不知多久没洗了,怎么洗都洗不干净,反而碰到了伤口,却没有露出龇牙咧嘴之色,他早已习惯身上的伤痛。小歌等了好一会,见此,干脆扎起袖子。“算了,我帮你。”
小歌将手放进水里,双手隐隐发出红色的光晕,一桶冷水很快就变成了热水,小歌将自己的帕子在热水中打湿帮御风擦洗起来,一边擦洗一边道:“我活了这么久,一直都是别人伺候我,这还是我头回伺候人,算你有福气。”
御风没有说话,小歌已经尽量小心了,但如小歌所言,她是第一次照顾人,所以不可避免的碰到了伤口,很疼,但心里很暖和。帕子擦洗到两腿间的时候,御风不可避免的流露出了羞涩,偷偷看了眼小歌,却发现小歌毫无羞涩之意,似乎并未发现他与她的不同,亦或者,在她的眼里,人是无性别的,御风估计小歌是后者。
洗完了身子,小歌诧异的发现御风的皮相非常不错,长大后或许能与老头一比,只是老头很具有欺骗性,不管心黑成了什么样,外表都是宛若谪仙般冷淡疏离的,而御风,眉眼生得极为凌厉,一看便知日后定是个霸道的。“皮相不错。”小歌支着下颌赞道。
御风露出了羞涩腼腆之色,不管小歌的男女观念有多么的稀薄,他都清楚的知道,对方是女孩,而他是男孩。
看着御风腼腆的样子,小歌笑了笑,捏了捏御风没有一两肉的脸,跟药王谷那些疯子比起来,御风实在是太可爱了,药王谷那些疯子压根不知害羞为何物,英俊的少年或美丽的少女在他们面前脱光了衣服,他们想到的绝不会是风月旖旎之事,而是目不转睛的打量对方的裸体,判断如何下刀能最精准的观察到经脉与骨骼内脏。
闹够了后小歌又帮御风洗了个头,结果发现御风的头曾经应该受过伤,摸起来有些不同。“你的头受过伤?”
“以前被王孙召用木棍敲过一下。”
“你家的那些家伙可真是禽兽,老头都比他们有人性。”小歌愤愤道,御风的身上根本没有好的地方,甚至有几根骨头曾经断过,只是小孩子恢复力强,自己长好了。但能够看得出来御风很会保护自己,虽然一身是伤,但内脏很完整,显然,打架时他护住了自己的要害,但这应该是他在挨打中慢慢学会的,因为他的身体底子已经被毁得差不多了,有不少陈年的毛病。虽然伤害孩子这种事她家那老头也干得出来,但不会这么折磨人,老头只会一杯毒酒给个痛快,亦或是丢进亭池喂鳄鱼,绝不会长年累月的折磨,老头在她阿母以外的人和事上一向缺乏耐心,也包括她。
“他们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