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新艺城的分离(求追读,收藏,推荐)(第1/2 页)
“百名,李阳舒这个年轻人不简单啊,不声不响唱了几天歌,竟然把林清霞给拿下了。”麦加摇晃着二郎腿。
“我也想不通,这个问题得问阿发,我们两这相貌冇资格。不过《赌神》的剧本确实不错。”
黄百鸣在新艺城七怪中就是属于‘文胆’的角色,他的思绪现在还停留在剧本上。
“两位老板,别问我,我也搞不懂,按道理讲,林清霞为了秦汗,和秦祥琳已经订婚都能分手,怎么又和一个名不经传的歌手搞一块去了。”
此时的周闰发还没有爆红,面对新艺城的两位老板还不敢随意调侃,爆红之后,那是逮谁调侃谁。
“阿发,这部戏好好演,剧本真的不错,要是这部戏能火,你也有希望追赶嘉禾的陈龙。”麦加幽默的说道。
其实麦加是新艺城七怪中最虚伪的小人。
后世麦加退出影视圈,在采访中讲道,他跟黄百名,石田搭伙,不是因为看中了他们脑子灵活,点子多,而是看中了他们性格软弱,肯吃亏。
早期新艺城有一部电影《搏命单刀夺命枪》,编剧一共有两个人,剧本完成后,另一个编剧马上就向麦加要钱,而黄白名从不开口主动向麦加这个大老板要钱,以至于后来麦加对人讲黄百名是个傻子。
具体说来,新艺城七怪的分崩离析,跟麦加有绝大关系。
新艺城七怪分别为:麦加、黄百名、曾志为、徐可、石田、泰迪罗冰、施男生。
新艺城在麦加的提议下,实行的是‘集体制度’,七人小组在创作上平起平坐,没有高低之分。
可是,若从公司行政方面考量,七人小组并不是完全平等,大家都是编剧,监制,大家也都可以是导演,但大家并不都是老板。
新艺城只有三个老板,老板们与金公主有合作关系,是吃股份的,至于徐可、曾志为、泰迪罗冰、施男生,他们四人完全是高级打工仔,并且连最基本的工资都没有。
他们四人赚钱的渠道只有靠分红。
七人小组最先离开的是曾志为,在第一部《最佳拍档》完成后,票房狂澜2600多万,曾志为作为本片的策划跟导演,按照新艺城的分红制度,他应得分红是170万,但麦加作为大老板,胡搅蛮缠只给了他100万。
此时曾志为就有了离开的想法,但是还没有彻底下定决心。
第一部《最佳拍档》后的第二年,新艺城召集原班人马开拍第二部,第二部票房比第一部更高,麦加给出的理由是,虽然票房高,但拍摄成本也高,不赚钱。这次更绝,又是策划跟导演的曾志为一分钱都没有捞着。
其实第二部《最佳拍档》确实成本高,但没有到了不赚钱的地步,外埠收益麦加从来都是只字不提,妥妥的黑心资本家。
更过分的还在后面,第二部《最佳拍档》拍摄的同年,即整个1983年,曾志为没有拿到一分钱,所得酬劳都被麦加以各种理由推脱。
最后曾志为忙活了一年,麦加以‘安家费’为由,谈论曾志为还倒欠新艺城,这也造成了曾志为率先离开新艺城。
不过曾志为是个人精,离开时并没有得罪麦加,他的辞职信中写道:我们七个人吃一锅粥很辛苦,我出去闯一下,少一个人吃这锅粥。
曾志为是离开了,但还的有倒霉蛋接棒,这个倒霉蛋就是徐可徐老怪。
眼看年关将至,新艺城马上又该筹备第三部《最佳拍档》,麦加用他那阴险,邪恶的目光锁定在了徐老怪身上。
徐老怪在新艺城里面外号叫做‘大侠’,不是因为他喜欢拍武侠片,而是他做事有侠者风范,喜欢帮助朋友。
徐可一上手,《最佳拍档3女皇密令》斩获2900多万港币,打破了第一部《最佳拍档》的记录。
这次有着施男生的面子,麦加倒也不好意思克扣徐老怪的导演费用,但麦加是个极其自负,霸道的性格。徐可在新艺城期间,创作出的剧本,想法,都被麦加否决。
徐老怪是何等心高气傲之人,最后他决定脱离新艺城,转投嘉禾,这时母公司金公主看见势头不对,出资帮助徐可成立了他个人的电影工作室,才把徐老怪这个人才留住。
原本金公主老板雷觉昆不准备挽留徐可,是金公主的股东冯兵中害怕徐可带走施男生,才提议雷觉昆帮助的徐老怪,这从中也不难看出施男生这个女强人的厉害。
最后四位高级打工仔只剩小个子泰迪罗冰,他同曾志为一样,被麦加剥削,利用,钱没赚没赚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