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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
好次_(:з)∠)_
丁朗无语地看着那群低头吭吃不理他的室友们,自己默默啃藕粉圆子。
就知道他们不爱吃甜的。
人生啊,果然是有甜食才最圆满o(* ̄▽ ̄*)o
熄灯之前,303的众人个个吃的肚子圆滚滚,躺在床上不想动弹,就连胡东都完全不想爬起来跟他老婆电脑亲热了。
“艾玛原来以为你会做个鲜肉月饼就已经很贤惠了,真没想到居然做鸭血粉丝也这么好吃——你这么贤惠你未来女朋友知道么!”王睿清平躺着望天感叹。
丁朗是唯一一个尚且能动弹的,他揉揉肚子回应:“那当然,我可是厨艺小超人!”
说这话的时候丁朗略有些心虚,要不是抽中厨艺的技能,他怎么可能成为贤惠的厨艺小超人。
“这汤圆也不错,就是偶尔吃吃还行,当饭吃就腻歪了,嗝——”胡东一脸满足。
刘建伟家里毕竟是开饭馆的,对餐饮的确挺了解的:“是啊,像这种汤圆估计也就偶尔去尝个新鲜,要是摆摊子的话销量估计有点捉急。”
“嗯,就卖鸭血粉丝吧,学校附近也没有鸭血粉丝店,应该会卖得不错的。”吴方超进行了最后总结。
丁朗却不着急做出决定:“我那边还在发酵面团呢,明天还有其他吃的,你们都吃完了再投票好了。”
这话一说,其他人顿时幸福地叹息——尼玛今天就吃地完全不想当,明天继续这种米虫的生活简直是长肉的节奏啊!有一个太贤惠的室友也不好啊!
就连八戒都难得地吃饱了,满足地舔着蹄子,他跟他主人的口味接近,相当喜欢甜食,刚刚吃了好几个藕粉圆子。
撑到睡不着觉的众人干脆开始侃大山,从今天的食物聊到饮食差异再聊到各自的家乡,就有说不完的话要讲。
作者有话要说:我要进小黑屋了吗Σ( ° △ °|||)︴ 我看看能不能再赶出一章来。。。
第44章 鸭血粉丝
第二天一早,丁朗就赶去杂货间去做包子和烧饼了。
陈伯伯他们已经推着手推车摆好摊子开卖了;不得不说这对夫妻相当勤劳;每天四点多就开始忙活,六点就摆好摊子,丁朗这个老板实在自愧弗如。
说是一早;其实也已经八点多了,不过早上没课能这么早起来也挺不容易的_(:з)∠)_
按照包包子的面和做烧饼的面分好的面团都已经发酵好,现在要做的就是弄馅。三丁包子的馅都需要用刀切;要是用机器摇出来的肉包包子就会失去那种味道,包烧饼也需要不少步骤,所以总的来说今天工作量还挺大的。
五花肉、竹笋和鸡肉切成丁,姜蒜切末,笋丁焯盐水放在一边备用。因为五花肉在炒制过程中会出油,所以锅里只少放点油就好了。等油热后,葱蒜先下锅,再倒入猪肉丁鸡肉丁翻炒,最后再加入笋丁,这馅料就做成了。
这会儿丁朗也没准备笼屉,就直接在锅上架了个电饭煲用的那种蒸格,冷水蒸包子。
趁着这时间他开始将面粉加熟猪油揉,揉成干油酥,准备包黄桥烧饼。
他一共做了十五个黄桥烧饼,五个甜的十个咸的,鸭油烧饼也做了十五个,全都做的咸的,因为其实丁朗自己也不太喜欢包麻心豆沙的鸭油烧饼。
大概因为中秋过去了的缘故,也有可能是丁朗这个帅气老板不在了,这段时间鲜肉月饼的销量明显有下降,所以原本准备的三个烤盘有一个不太用得着的,丁朗就让陈伯伯丢在这里给他实验新品了。烧饼体积比月饼大,这三十个烧饼一下子还烤不好,只能分批次烤,丁朗自己馋得可以,先把几个甜的黄桥烧饼和几个鸭油烧饼烤了,这是他今天的早饭。
因为烧饼都是试验品,个头做的都比较小,不过巴掌大,男生的话两口就能吃掉一个。
包子包的也是比较小的,不过料是真挺实在的,一口咬下去满满的馅,美得丁朗直眯眼。
三丁包子是来自五丁包子的,传闻是乾隆南下时,说道御膳早点的备办,要做到“滋养而不过补,美味而不过鲜,油香而不过腻,松脆而不过硬,细嫩而不过软。”Y市名厨就想到海参、肌肉、猪肉、冬笋、虾仁这五味掺和,则补、鲜、香、脆、嫩皆具,不过因为海参和虾仁比较贵,渐渐的五丁包子就演变成了三丁包子。
比较可惜的是,现在并不是冬天,如果这包子用冬笋的话就更好吃了。
九点半,303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