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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之前,被挑选五名最精锐骑士早已带着三样“宝物”,飞也似的驰向长安方向。
因为王承恩的建议,高仙芝宣布任命萧去病为骑曹参军,致果校尉,萧去病正式成为安西军的一员。其他安西军士虽然不知道情况,但昨天是见识过萧去病的本事的,军中最佩服的就是勇士,也很快就接受了他。
萧去病骑在马上,回头望去,东面天际喷薄而出一片红光,照在孤零零的河苍烽上,在黄沙戈壁洒下一片金黄。萧去病意气风发,安西,老子来了。
趁着天凉好跑马,五十三人的骑队已经小跑起来。人数虽然不多,但马却有一百二十匹,真的跑起来也颇具威势,在背后拉出道道烟尘。
萧去病控马技术一般,多亏扎了十年的马步,感觉自然而然就会骑马。他不紧不慢跟在队伍中间,听着周围骑士旁若无人的高声谈笑,前后唿哨应和。每个骑士都意气高昂,意兴勃发。这就是大唐军人的气质,任何时候都是高昂,桀骜不驯的。
大唐军人是充满自信的,甚至是骄傲的,说不出的彪悍,说不出的豪气。萧去病置身其中,也不由得血脉贲张,沉迷其间。
大丈夫生当如是,骑快马,开硬弓,纵横天地间。
顾小俊还是被安排在萧去病身边教他说唐音,他也没搞清楚,怎么这小子一夜之间就加入安西军,变成了致果校尉,比自己整整高了四级。
“你真的神仙弟子?昨天你跟中丞说了什么,怎么就封你做致果校尉了?”顾小俊问道。
“啊,这个不能告诉你。那啥,我听别人也喊你校尉,你是什么校尉啊?”萧去病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宣节校尉。”
“谁大?”
“你大,你是正七品,我是正八品,高四级。”
“哈哈,那还不快点喊长官好。”
“……”顾小俊一脸怨念。
两人嘻嘻哈哈说笑了一段时间,然后就果断地闭嘴了。因为风沙太大了,著名的莫贺延碛到了。
莫贺延碛,今称噶顺戈壁或哈顺戈壁,一年四季,大风呼啸,热浪袭人,几乎所有的地面寸草不生。乃是长安到安西中间最难走的一段。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炙烤得地面灼热,热风呼啸,卷起地上细沙,到处灰蒙蒙一片。
这样的环境,对人和马都是一种考验,大家也都不再说话,慢慢地在这戈壁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艰难前行。
过了雅丹地貌,风沙小了些,再前面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戈壁,视野极其开阔。如果单论风景,简直是美极了。
萧去病骑在马上,极目四望,天地一片辽阔。他左右看了一下,想找个人说一句:风景好美啊。却发现大家都苦着一张脸,满头是汗,哪有心情听你说这个?
哎,大好的风景我还是一个人慢慢欣赏吧,以前在山清水秀的南方,何曾见过这样辽阔雄浑的景色。
一群人默不作声地赶路,不时地喝水,吃东西。行到中午的时候,马队后方发生了一个小变故,马队因此停了下来。
“去问一下,发生什么事了?”高仙芝吩咐道。
担任游骑哨探的李二狗很快过来回报:“中丞,后面有两匹马的坐骑被碎石割伤了,人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有人受伤吗?”
“叫他们换骑备马。”
不久之后,马队重新前行,因为要迁就两匹受伤的马,走的愈加的慢了。萧去病策马来到高仙芝身边,朝三人行了一个礼。
“两匹受伤的马不要紧吧?”萧去病开口问。
“不要紧,休养几天就能长好,只是一个月内,上不得战场。”
“马蹄经常会受伤吗?”
高仙芝愣了愣,不知道对方问这个是什么意思。旁边的段秀实有些疑惑地说道:“也不是,只是走在戈壁里,容易被碎石割伤脚掌。岑夫子有诗云:‘马走碎石中,四蹄皆血流’,说的就是这个。”
“哦,原来是这样。”萧去病点了下头,然后笑了笑“我突然想到一件事,诸位不要笑我才是。既然马蹄容易被碎石割伤,为什么我们不给马蹄穿上鞋子呢?”
一旁的王承恩也笑了起来:“这马又不是人,如何穿得上鞋子?”
萧去病不理他的笑,仍然一本正经地说道:“不一定是真的穿啊,我们可以做四个铁的马掌,钉在马蹄下面,这不就等于给马穿上鞋子了吗?”
王承恩张大了嘴巴:“这……,这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