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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看在她大爷的份上,我真想一走了之,看她怎么收拾这残局。
旁边的秃头大哥跟旁边两狐狸精说道:“你看看人家姐姐都已经是博士生了。你们大学还没毕业呢吧,以后要跟人家姐姐一样,多读点书啊。”
两只狐狸看我就跟看外星人似的。我心想有什么好看的,年纪轻轻就出来卖肉,还玩双飞,父母要知道你们在这里是这德行,还不得自挂东南枝去。
可能那个秃头背景也很厉害,又或者这里每个人的背景都是郑言琦没法惹的,连狐狸精都惹不起的,因为郑言琦立刻说道:“哪里啊,都说现在这人分三种人,男人、女人和女博士。女人嘛,无才便是德。像妹妹们这样挺好的,就该趁年轻的时候和王总多学学本事,也能帮上王总的忙。”
对啊,床上的本事可得多学着点,看他那秃头样,千万别让他精尽人亡,这就算帮上大忙了。
我白了她一眼,打算不再跟这白眼狼一唱一和地说下去了。她骂我,我还得配合着让她骂,我又没欠她,没必要贱到这程度。
张东健哥哥突然说:“郑小姐,说自己的粉丝说得狠了点吧。爱学习总比不学习要好。”
我听着这话在理,便向他投去感谢的眼神。
我这眼神还没送到他那里呢,他就说:“不过,书读多了,也容易读傻了。我们公司的几个博士生文凭中看不中用,看着就闹心,都让我开了。”
我觉得我就是贱,没话说的贱。特意走到这里来,让别人来羞辱我。
我呕着气往沙发外一瞄,突然看见门口有个熟悉的背影,像极了七年前陪伴在我身边的那个人。我怀疑是不是眼睛骗了我。我狠狠地闭了闭眼睛,屏住呼吸再张开时,门口除了一株绿植,什么也没有,跟我刚才看见的是个幻影似的。
我不甘心地揉了揉眼睛。我今天戴的隐形眼镜有些干,肯定是眼镜的问题。我揉了好一会儿,又向门口望去,那边还是一株孤零零的绿植,隔着空空的过道,和薄薄的空气,跟这么多年来孤零零的我一样。
我的眼角就这么湿润起来。这几年来,我都怀疑我不爱他了。因为我想起他的时候,一点哭的欲望都没有,就跟沙漠里内陆湖一样,哪怕有再多的水,也会有被蒸发干净的一天。我只是觉得我在怀念他,比如听见电视里演的武侠片闪过的镜头里喊着“啸天”,我也就是心脏那么突然一停一抽,其余的也没什么了。不会再跟刚开始似的打破个碗啊,撒点泪水啊。那时候其实哪有这么多时间为他哭啊。我家里那趟子事也乱得一塌糊涂,我妈都吞安眠药了,顶多在他们都睡着的时候彻头彻尾地哭一回。哭了几年,最后也就没什么了。
可是今天,看见个似真似假的影子,我竟然有些想哭的冲动。也不知道是被郑言琦和张东健逼得委屈了,还是又回到多年前自怜自艾的生活里去了。
我觉得我身体里筑了个大坝,把这几年的泪水都储蓄在里面了。本来觉得大坝厚而结实,可温啸天引发了地震和海啸,把我的大坝震得危在旦夕,稍不注意就会洪灾泛滥。所以,我要加固我的大坝。
我看了眼郑言琦,对她晃了晃手机,提醒她的东西还在我手里,然后我叫了服务员,点了这里的黑标。其实我不爱喝酒,有钱的时候我也不爱泡酒吧。但是我还记得有一种烈酒叫黑标,那时我买过一瓶,本来打算故意喝醉了,就地把他给办了的。可他很快就识破了我的诡计,说我还小,再等个几年。明明就是一样的年纪,生日就大我一天,说得好像他比我大了多少似的。可最后不是自己没坚持住,被我给诱拐了?
现在想想,也不知道是谁把谁给诱拐了。反正从结局看,应该是我被他诱拐了才对。毕竟悄无声息地消失,连分手都懒得说的人,是他不是我。
郑言琦看着我,终于有点良心地说道:“你怎么忽然喝起酒来了?”
我端着酒杯说道:“今天我看见偶像开心,想让偶像请我喝杯酒,没问题吧?”
猛地抬头一喝,辣辣的酒味就淌过了我的喉咙,跟冒火似的。
冒火总比冒苦水好,我又倒了一杯。粉红小弟开始起哄,说道:“看不出来,你这粉丝真是好酒量。”
我心想,我就喝了两杯,你就敢说我好酒量。我喝了一瓶,你得怎么夸我啊?
想到这里,我索性就对着瓶嘴喝起来。
粉红小弟拍着手说道:“哇,好!”
我边喝边想,读书还是个有用的。你看这小不点,夸人只会这么夸,不应该来一句“女中豪杰花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