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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可是天生的美人哪!因为是恭亲王——似乎是皇帝的兄弟——的外孙女,出身不错却不是极其显赫,又因为胆子比较小而不太受重视,粉粉的小芙蓉面上一双怯生生的大眼睛,总喜欢从桑玛的身背后探出去偷看外面的世界。
这么小巧、这么娇嫩……连她想摸一把也下不了手啊!所以她只能经常在小家伙的面前晃几下,谁知却被小格格当成了难得能交到的朋友——应该说是大姐姐。
“宁宁格格,喜欢那个黄花冬青吗?这应该是今年最后一季的花儿了。”
浓郁的芬芳,连山崖下的人都能闻到。
那个山崖好高、好险……还没到十岁的小美人宁宁格格又多看了会。美又香甜的花朵,确实适合长在一般俗人够不到的地方吧?
“桑玛!”十六阿哥惊叫一声。因为他看见桑玛扔去披风、刺刀出鞘的……居然往山崖上爬!
“放心,征服这几块大石头不难!”
桑玛挥挥手,以媲美羚羊的速度盘旋攀上十几米高、岩石嶙峋的崖壁中间——比她当初在怒江边的石峰上炸山开道,不知安全多少!
山腰上有一小块平坦的低矮灌木,芳香正是从这儿散发。桑玛很奇怪居然能在西北荒地看到西南山间出了名的冬青杜鹃。也许是哪个罗曼人士种在这里的?
算了,不去研究这些了!
小心地摘下一小把香喷喷的杜鹃花,桑玛脑袋里在琢磨着几种享用的办法。
晒干做香袋?
还是泡茶喝?
……还是供在漂亮的瓷瓶子里欣赏她们慢慢凋零的凄美风姿?
最煞风景的当然是当成药引,碾成粉末做了药丸子。
“小心!”
手里抓着的石块居然松脱!桑玛果断地将刺刀深深刺入山石间。脚下不少小石头纷纷滚落,让底下提心吊胆的人们更加惶恐。
桑玛的心砰砰砰地狂跳个不停。这下差点阴沟里翻船!看来做事情的时候绝对不能分神。
还剩两米高时桑玛知道没事了,摆摆手让山下围着的人散开成一个人圈,然后干净利索地一跃而下!
一手香花赠与美人(虽然美人的年纪小了点),一手刺刀英雄气概。
“挺美的不是?”
“是呀!”
桑玛脸皮厚厚地接下十四阿哥的“赞美”。
后者是来看她出丑的,但没想到爬这还不算太高的山居然也有危险。不由冷冷道:“刚才在分神还是怎么?要真掉下来,没人接得住。”
“多谢十四阿哥的关心!”桑玛继续厚脸皮地拱拱手,汉不汉满不满的,不过没人在意。即使入了旗,她实际上还是两个族都不是。
“哼……”
“桑玛!没有事吧?”
啊!美丽的小格格!桑玛的脸蛋绽放出与阳光般热情的笑容来。
“来,格格,美丽的花儿献给美丽的人儿。宁宁格格就跟这杜鹃花一样让人倾倒……”
轰——小姑娘脸红了。当着一大群人的面,被个……热情的大姐姐用热情的语言赞美,好羞人哪!
之后宁宁的胆量居然变大了。在几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舅舅”和女官、侍卫们的伴护下,居然开始慢慢骑着小马、放开了欣赏路边的景色。但跟小十六阿哥一样喜欢缠桑玛。
一箭射中!
“这次我赢!呵呵,十三阿哥,承让、承让,贪财、贪财!”
十三阿哥也是随行的皇子。
果然,这种劳民伤财的巡幸是有很大的政治考量的,不然以这位还算不昏庸的康熙帝不会一次又一次地出来“玩”。这不仅仅是向北方打了上千年仗的游牧民族夸耀实力、笼络感情,还让大臣、儿子们了解国家疆域之广阔、之难治理。
这皇帝,除了必须应付一堆也不见得如何美丽的妃子之外,还得当作全权大使来“用”,真是……辛苦!
* * *
十六阿哥认识桑玛很久,却是第一次见到她写字!
本来,一个外族、尚武的姑娘——只是头发未长出干脆一直穿男装——不识字更不会写字是情有可原的,何况他发现桑玛一见到典籍、一听见诗词就皱眉头避避开的厌恶模样。
可如今,桑玛不但在认真地看书,还在……写感悟?!
“以各个击破之战法,集全力以击一路,深知内线作战之机宜,而骑兵行动迅速,运用自如,此又其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