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玉兰居(第1/2 页)
素兰纵然再大度、再佛系,对于林正宇摔盘子摔碗和说的一些话,心里还是很不舒服的。
从医院出来后,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昌隆花苑。
父亲来之后,母亲买了车库隔壁的隔壁、菊子缝纫店的一个玻璃柜台,100块钱。
素兰进了一些小包包零食、盐、牙刷、牙膏、一次性杯子、碗等商品,卖过几个月。
但即使店子开在小区里面,还是有住在外面的人员进来买东西。
他们大概有警犬一样的鼻子,几乎都是特意来用假钱的。
母亲收到过一张一百的、两张二十的假钱,气得素兰不再进货,总共赚都没赚到这么多收入!
尤其是还有一个走路都颤颤巍巍的老妇人,进来买了一把牙刷,善良的母亲看她走路都有点不稳,还扶着她,把她送出小区大门。
人心不古!
博程从开平回来后,附小已经不接收了。
好在校长先生出面,给他联系了银丹小学,所以现在博程在银丹小学读六年级。
银丹小学是一所寄宿制的公办小学。
博程,本是一个勤奋好学、老实本分的小学生。
他曾是附小的体育健将,担任过体育委员,在校运会上跑步获得第一名,校长先生曾亲自给他颁奖。
但在银丹小学,他状况不断。
先是格外抗拒在学校寄宿,他给奶奶说了很多遍,要求住在家里。
母亲问素兰怎么办?
素兰觉得,读书是孩子自己的事,如果勉强他住在学校,好像有违人性,可能会适得其反,她建议母亲尊重孩子的决定。
这样,博程每天晚自习后都回家了,即使下雨天也不例外。
银丹小学距离昌隆花苑有点远,没有直达公交车,所以博程坐2路车在芙蓉大酒店下车后,还要走两站路才能到家。
但他不惧怕,风雨无阻。
博程读六年级上学期时,素兰接到过他的班主任文奇老师两次电话。
一次是因为他上课时丢垃圾。
教室后面北边的墙脚有一个垃圾桶,博程坐在最后一排,上课时他想扔一团废纸,但没扔进去,他就起身跑到墙角去捡,再扔进垃圾桶。
扰乱课堂纪律,老师批评他,他还不服气。
第二次是因为偷看同桌女同学的日记,被女同学发现了,女同学去抢,日记本被撕烂了一页纸,女同学哭了。
两次素兰都是打的急慌慌赶去学校的,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因为在电话里,班主任并没有说因为什么事情喊她去,只说请她来一趟学校。
班主任文奇老师和素兰年纪相仿,很和气。
第一次见面,文老师问,“你是李博程的姑姑是吧?”
“是的,李博程是不守纪律吧?”
文老师描述了一下经过。
素兰给老师说了一下孩子的基本情况,说孩子小学六年转了4次学。
附小转到橄榄镇,橄榄镇转回附小,附小转到开平,开平转到银丹小学。
还有,他这次回到善德市,是因为父母在闹离婚。
而且,银丹小学对他来说,是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所以孩子可能有点叛逆。
文老师听了后,觉得不可思议,她说,“这样转来转去对孩子影响很大。”
第二次去学校,博程站在老师的办公室,素兰进去后,文老师说,“我们出去谈吧。”
素兰很感激老师的做法,因为办公室还有其他老师。
文老师说,“你看,李博程看到你后,才是一个六年级学生该有的表情,刚才他一看到你,就喊了一声‘小姑姑’,流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之前,他一副横七横八的表情呢。”
素兰愁着眉,看了博程一眼,“怎么了呢,孩子?”
博程扭捏了一下,没有做声。
老师把抢日记本的经过说了一遍。
素兰知道,孩子心里有事,有情绪。
和文老师沟通后,素兰说,“文老师,我尊重您的决定,写检查、张贴在教室里、给同桌道歉,孩子做得不对的地方,请老师惩罚,严格要求。”
素兰不是一个护短的家长,以前附小的聂老师就在家长会上这样评价过李博程的小姑姑。
临走时,素兰拜托文老师尽量多给孩子一些关爱,因为这孩子太缺爱了。
博程有时候会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