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拷问(第1/2 页)
即是上午,四方灰蒙蒙,乌云蔽日,似乎风雨欲来。
“押罪民王老实父子二人上堂!”
王老实二人被那几名衙役强押进大堂,跪倒在地。
两旁各有数名手持水火棍的衙役立侍两旁,气势凛凛。
那大堂之上高挂[明镜高悬]四个镌刻的大字样。
下面坐一白胖肥腻的官员,两缕细微胡,一对豆丁眼。
头戴乌纱,青袍玉带,那官服补子上是一鸂鶒,危坐高堂之上,气势十足。
正是清平县知县黄尊珠。
二人跪伏在地,王庆心里满是疑虑与憋屈。
兴许知道了开口就得挨揍这个道理,索性老老实实的跪着。
而王老实偷瞄了一眼堂上的大人。
黄尊珠细捋嘴上小胡,眼皮微抬,嘴角微斜,道:
“罪民王老实父子,你二人可知罪啊?”
“回禀大人,草民实在不知犯了何罪。”
王老实跪伏在地,低声回答。
其实王老实父子二人也不知犯了何罪。
只是听闻那典史说王喜打了其兄弟,莫非是因为这事?
黄尊珠猛拍一声桌案,声色俱厉,道:
“看来不用刑,这两个贼匪是不会招了,来人,大刑伺候!”
随即掷下四个红头签,鲜艳夺目。
“给本官打他个四十大板!”
“是!”
两个衙役只见县令掷的是红头签。
皆是心中一凛,眼神中颇有些同情怜悯。
他们对于这种场景熟悉多了,只是心中暗道:
看来此人惹了不该惹的人啊,不过不要怪我等了……
如果县太爷掷下的是白头签,打完之后,可下地行走。
如果县太爷掷下的是黑头签,打完之后,皮开肉绽,但不会伤及筋骨,个把月就好了。
如果县太爷掷下的是红头签,打完之后,非死即残。
两个衙役不敢再多想,收起不多的同情与怜悯。
便持起廷杖朝着王老实的屁股狠打了起来。
不过第十板,王老实的屁股已经皮开肉绽,鲜血淋漓,顷刻之间已经被打成了一堆血红烂肉。
“啪!”
“啪!”
“大人!草民冤枉啊,草民冤枉。”
王老实痛的面容扭曲,只得大声喊冤。
而王庆在一旁被衙役死死压住。
眼见老父亲受此折磨,却丝毫动弹不得无能为力,心如刀绞,沉声道:
“大人!我等皆为良民,不曾做过,些许鸡鸣狗盗之事啊。
我等是平头百姓,而大人做为父母官,没凭没据,就说我等犯了大罪,又对俺爹施以酷刑,定是大人冤枉了我等,望大人明察啊!”
“哼,甚么明察,你父子二人鸡鸣狗盗已经是板上钉钉,此时还想狡辩,真是该打!”
黄尊珠一听到这小子还敢反驳,豆丁眼一瞪。
白哲兰侍坐在知县左旁,见知县若有所思,双手作揖,大义凛然道:
“县尊,这黄口小贼实在是会混淆是非,他这意思岂不是您是个浑官么。”
“下官看此贼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还请县尊叫人证物证,让此二贼心服口服。”
“嗯……典史所言极是,那就依典史所言……”
黄尊珠对那小小的典史笑脸相迎,极为尊重,无不点头称是。
一来他也觉得白哲兰所说有理。
二来他拿了人家的钱财,那就得好好办事。
即便这典史一职不过是芝麻大点儿的小官,但耐不住人白家在兖州府势大。
而且在京师也有关系,不是他一个小小知县能轻易得罪的。
旋即看着台下两个草民,随即脸上的肥肉一横,又恢复原先那般样貌,道:
“黄口小儿,竟敢质疑本官,本官作为一县的父母官,有责为民除害,护佑一方安宁,你质疑本官便是质疑圣上,质疑大眀的律令,来人,给本官掌嘴。”
“将这两个贼寇好生的敲打敲打。”
“是!”
两个衙役如狼似虎,几十个巴掌打下去,王庆已是鼻青脸肿。
他此刻已是万念俱灰。
这狗官哪里讲理,说你是贼寇便是贼寇,草民哪有反驳的权利……
这分明是收了钱财的混账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