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部分(第1/4 页)
慕霆 (37)
霆吻了我的额头:“想什么呢?别胡思乱想了。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儿就行了。好吗?开心点儿。”我的注意力重新回到现实中,听到霆的话,我点点头,表示同意。霆说:“那家快餐点附近有一个点儿(特指GAY聚会的场所),每次等车,都要从那里路过。有些人挺无聊的,一开始他们看见我,只是言语里挑逗和骚扰我,后来就跟踪我。他们知道我在快餐店上班,就经常往店里来,总是三五成群的。开始店长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挺高兴人气见旺,生意兴隆。后来才发现来来去去总是这些人,而且只要我在,生意就好,我不在,那些人在门口扒着头往里看看,转身就走。就是在店里,他们也总是在话里夹枪带棒的,店长简直没有办法。只要这些人在,就连整个店的消费气氛都变了。但是店长有没有办法说,毕竟人多了在表面上看来是件好事儿。可是我受够了!”
霆很激动,愤愤地说:“我觉得我这人是不是天生就特别龌龊?怎么总是走到哪儿都躲不开这些人?这北京大了,人多了,怎么偏偏就是我倒霉催的?我要真是这么个‘扫帚星’,会不会连累你也跟着倒霉?我真是……唉!所以我今天把工作辞了。我不想再和这些人有任何瓜葛,也不想纠缠到这个圈子的是非窝子里去。更怕伤害到你。如果我和你在一起会给你带来霉运,那我宁肯离开你。但是我又没有离开你的勇气……”说到这儿,霆好像一下子又很有感触,强忍着泪水,用被我枕着的胳膊把我的头搂向他的脸,很用力的摩擦着我。我听着,静静的听着,直到霆说完所有的话。我知道,这是霆独特的气质和帅气的面孔,以及做money
boy时留下的特别性感的魅力所致。霆的眼睛好像生来就在讲诉着故事,看到的人都会为之一振。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无法抗拒的个性之美。这些GAY圈里的人本来就很敏感,见到霆之后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根本就无足为奇的。只是我多少心里有些酸酸的感觉。
我对霆说:“这本来就没什么,这恰恰说明我的爱人是最优秀的。所有的人见到我的爱人都想据为己有,但是他们谁也得不到,只有我最幸运,能和你相爱、朝夕相处!他们那么多人不眼气吗?他们就是想看看你。谁让你这么漂亮呢?谁让你这么出众呢?他们不能和你有什么就算了,连看看你的权利也不给?只允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是酸的’?未免太残酷了吧?”霆笑了,笑得特别开心,跟孩子似的。我不知道霆的烦恼是真的这么容易化解,还是霆为了让我开心?总之,刚才的一切好像一下就都烟消云散了。我心安理得躺在霆的怀里,撒娇耍赖地说:“你明天可以不上班了,我要出去玩儿,你必须陪我去!我很久都没有休息休息了。反正现在公司没什么事儿,过段儿时间可就真没准儿了,也许要忙了。你必须要陪我……”霆抱住我的肩膀拍了拍:“好,陪你,永远陪着你!你可不许烦我!烦我我也不走,和你纠缠到底!”我最喜欢听到霆这样说了,这样说意味着霆也深深的眷恋着我,无时无刻不在眷恋着我……
第二天,我一早起来就给公司打了电话。告诉周勇,我今天不去公司了,有什么事情就记录下来,等我回来再处理;急事,就打到我手机号码上。霆也很早就起来了,很认真的洗漱之后,穿了一身他已经好久都没有穿过的极其前卫的衣服。上身是一件类似纱质网眼的T恤,大觉得大街上可能很少有人这样穿衣服,至少在北京是这样。这样太过性感,未免招摇了些。下面则是一条薄料子的牛仔裤。那牛仔裤在左腿膝盖位置上还破了一个大洞,洗得简直发白了。我实在看不出这样的衣服好在哪里?一点也不美观,又不能表达什么。可霆却夸耀说那是一种世界知名品牌的高档货,这种有破口的样式,是特制的,很有品位,比普通裤子还要贵很多呢。总之我是看不明白,也不想去明白什么。霆在穿衣打扮上,和我的审美确实有很大的分歧。不过这也无所谓,至少我可以不出门,就看到现在街上最流行什么,看到北京街头也难得一见的帅哥酷影,何乐而不为呢?
霆在脖子上戴了一种象是铁链子一样的所谓“项链”,腕子上也是那种皮革和金属质地的很宽的腕饰。鞋子是那种类似运动鞋的“百事流行鞋”,还在鼻子上架了一副那种磨砂透明框架的宝石绿色眼镜,还小心翼翼的把自己好久没戴的两只小白金耳环拿出来,戴在左耳上。霆很会打扮自己,总使他自己在人群中特别显眼,靓丽无比。至少在以前我和他一起上街的时候,总会引起大部分人的注视和侧目。女孩们的爱慕,男孩们的妒忌,中年人的欣赏,老年人会心的微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