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 各展雄风(第1/2 页)
(今天加更,过会儿还有一更)
他突然问这样怪的问题,歌琳略感好,斜挑秀眉:“之前怎么可能注意你,我都很少去药帐那边。
”
“对啊,在那之前,我不过是个药奴之子,算你来药帐,也不会多看我一眼。”
“我没怎么去过药帐那边,生病时自有医官来诊脉,有仆役去拿药。”
“可是你来过药帐一次。你还记得吗?是你母亲生病那年,你亲自来药帐给你母亲取药。那时我在偷偷看你,你泪眼婆娑,楚楚可怜,美丽得让人心疼。”
“啊……”她碧眸终于闪烁出笑意,“坏蛋,原来你那时开始打我的主意了。”
“哼!”他也笑起来,露出洁白闪耀的牙齿,“我那更早开始打你的主意了。”
“什么时候?”
“大约你才七八岁的时候。”
“啊?我七八岁的时候,你怎么有机会见到我?”
“是啊,我这种身份,哪有机会去可汗金帐周围。不过,我见到你,不是在部落里。你可能不记得了,那时我们部落迁到查卡山一带。”
“那时我太小了呀,不太记得了……”
“嗯,那天我很早出发,远远离开部落的草场,跑到查卡山去等师父。师父和我约好的是晚,但我提前到了,在山练武功、背汉语,怕师父晚考我。然后听到马蹄声由远而近,我爬到山石一看,天啦,你猜我看到什么?”
“什么?”歌琳的绿眸绽放好的光彩。
“当时斜阳向晚,血红的夕照铺满沙原。一骑马从荒漠尽头飞驰而来,扬起阵阵黄沙,沙尘,马的女子一头白金色的长发飞扬着,那一缕缕金色的卷发几乎长至马背,在斜阳下闪耀着夺目的光彩……”
“那是我娘!我娘是鄯善人,有一头金发,我都没遗传到她的发色!”歌琳喊起来,碧眸里有泪光。
“是的,等那马匹近了,我才发现,那金发女子身前抱着一个小小的孩子。等她们下了马,在山下歇息,我倒吸一口凉气——那年轻女子好美!金发碧眼,皮肤雪白,容光照人,几乎让我睁不开眼。”
“是的,娘亲很美,我记得……”眼泪映着烛光,从歌琳粉腮边无声地滑落,“你说的这事,我有点印象,那天好像是娘亲和父汗生气,带着我骑马出走……”
奕六韩半蹲半跪在她脚下,伸出手来,让她的泪水落在掌心:“小歌,那可能是我第一次见到你。我知道部落里有一个美丽的小公主,可是那之前,只能远远地看着你的仪仗过去。”
她叹息一声,伸手摸摸他剃光的头顶。
烛火在他眼里跳动,漾出回忆的光辉:“当那女子把怀里的孩子放在地,我想,世还有那小女孩更美的吗?
你跟母亲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发色不同。
你是那样玉雪可爱,皮肤那样白,眼睛绿得像翡翠一样。
你们母女俩站在夕阳下,仿佛是天地间最耀眼的光芒。
后来你母亲坐下来,将脸埋在手掌里哭,你一个人被晾在一边。当时我脑海里闪过一念:把你偷走!”
“啊?!”歌琳叫起来,碧眼里不禁泛起了丝丝甜蜜,“那你为什么不偷?”
“后来你父汗带着侍卫来接你们母女,我知道了你们的身份。”他眼的深情,渐渐浓得化不开,“小歌,你知道吗?从那之后,我忘不了你了。成天丢了魂一样跑到金帐附近晃荡,不知被我阿娘骂了多少次。
而且自那之后,我拼了命地练武,心里总有一种隐秘的渴望,练一身本领,将来如果能被可汗所用,可以经常见到你。
我没想过能得到你,那时的我,只想着能常常看到你,能听到你动人的声音,能呼吸你周围的气息,已足够。”
奕六韩这段话,其实半真半假,查卡山那一面,歌琳只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奕六韩根本不可能从那时对她念念不忘。
要说念念不忘,其实是对她母亲念念不忘。那时奕六韩十五岁,正是男孩子血性方刚时,无数次自渎,脑海里想的都是歌琳美丽的母亲。
因此,查卡山遇到她们母女之事,他从没对歌琳说过。今日这番表白,是他一路想好的,将回忆精心篡改而成。
奕六韩对歌琳生出情愫,那是歌琳长大之后的事了。大约是歌琳母亲生病那年,歌琳来到药帐,他才发现,当年那个玉雪可爱的小女孩,已经出落成高挑美艳的少女了,风姿不输于她母亲当年。
他对她的深情倒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