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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想想他一个云绸大6的弃民能在浮萍大6上混的风生水起这本身已经很说明问题了乐极生悲我有点太小看天下英雄了!这个步蹬云约我去光辉城是怀着一定目的董情他们应该不会有危险如果步蹬云想要我命的话大可以在这里埋伏杀咱们一个措手不及看来所有的一切都应该跟光辉城有关了。”龙嘲风悻悻的说道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栽的第一个大跟头也让他第一次开始正视这个世界的强者。
光辉城距离拉夏之光足有一千多公里骑快马奔驰的话三天可抵步蹬云留给龙嘲风的十日之约在时间上还是很宽裕的但是龙嘲风却决定自己先行一步命大红袍他们准备骏马良驹随后赶去然后他们在光辉城中会合。
龙嘲风身为鬼魂本身就具备飞行跟瞬移的能力如今已经升到了三品夜叉级别夜叉在阴间又称“游神”度之快自不待言千里之地瞬息可至龙嘲风想了一下自己等人在剑斩峡中只不过耽误了半天功夫就算自己等人前脚刚走后脚董情他们就被抓住步蹬云带着他们也断无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去到光辉城以自己的度很可能在半路上遇到他们就算自己与他们走的不是一路也可以在光辉城门处印上秋毫符到时候除非步蹬云他们不从城门走否则自己一定可以察觉。
不到一个时辰龙嘲风就来到了光辉城就这还是因为他这一路上放慢度搜索步蹬云踪影所致否则的话他至少可以再快一倍。
光辉城不愧是天方帝国的都城城市面积比起拉夏之光大了一倍城内拥有人口三百多万设有东西南北四处城门龙嘲风利用藏魂术隐藏身形后绕城转了一圈在四处城门旁都印上了秋毫符又用障眼法遮住了四道符咒的痕迹完成这一切后龙嘲风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进了光辉城中。
那封步蹬云写下的信函龙嘲风已经交给大红袍他们携带了他能感觉出那封信上有着强烈的波动只要自己揣着它就会被步蹬云掌握行踪所谓进城后烧信不过是把这种波动变得更明显罢了他让大红袍揣着那封信就是想要起个声东击西的效果。
该作的准备自己已经作了龙嘲风知道有些事情就算是急也没用所以干脆放松心情在光辉城的大街上游荡也顺便了解一下城内的地形。
如今已是掌灯时分龙嘲风总算知道了这里为什么叫做光辉城成千上万道彩光突然在城内依次亮起让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片光的海洋之中那种迷离的色彩让人几乎有种置身仙境的感觉。
把一座拥有三百万人口的大城完全点亮让整座城市日夜都沐浴在光辉之中所需要的花费何止巨资整个浮萍大6上也只有天方这个薪俸光明的国家能施展如此大的手笔。
龙嘲风一身贵少打扮为了不让人现他的怨灵珠是直接镶嵌在额头上的他在额头上绑上了一条海蓝缎带看上去就像是缎带上镶嵌着一颗拳头大的宝珠一样再加上人长得邪异俊俏一路上已经不知道收到了多少女子抛出的媚眼如果还是当初那个在街头讨生活的金手指可能会顺势上前搭讪但是现在的他已经今非昔比这些庸脂俗粉已经再也入不得他的法眼了!
他此时的全部心神已经完全放在了夜市上的各种小吃上他如今已经达到了夜叉境界可以享受人间烟火了他可以充分的享受食物的滋味那些吃到腹中的食物立刻会被他的身体消化成阳气然后在身体中循环一周后转化成可供吸收的阴气有了额头上怨灵珠的帮助食物一进他的肠胃就立刻被转化吸收这也使得龙嘲风无论吃多少东西都没有撑的感觉。
此时的龙嘲风拎着一只烤得金黄的羚羊腿另一只手中抱着一小桶麦酒啃口羊腿喝口麦酒哪里还有一点贵少的气质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野蛮部落的土番惹得大街上人人侧目别人怎么想龙嘲风管不着对他来说只要自己高兴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个世界条条框框的规则约束不了他这个无法无天的鬼魂。
“嗯这羊肉味道真不错还是野味吃着香甜啊麦酒也不错少了工业污染跟各种添加剂连酒也变得这么香醇不错……真是不错。”龙嘲风最擅长的就是把一切不开心都深深埋在心底当年他父母身死时他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中三天不吃不喝可是三天后他又像个没事人一样该吃吃该玩玩谁又知道他把哀伤都深深埋在了心底。
“小妞来笑一个给大爷乐呵乐呵!”一个猥琐的声音传来让龙嘲风一口麦酒差点喷了出去这么经典的台词突然出现让他的精神骤然一震扭头向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
十几个面容猥琐的混混正包围着一个身披黑色长袍的光头美女在天方国中一向以白色为贵黑色被视为肮脏不洁龙嘲风在街上逛了这么久这个光头美女是第一个穿黑袍的不光穿黑袍在他的手上还戴着一副银亮的镣铐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