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大时代方芳5(第1/2 页)
不是局中人,莫论是与非。
方芳知道方婷和丁孝蟹见面了也没有什么想法,按照方婷的说法,这就是命吧。
这一世丁蟹没有打死方进新,已经是最好的开局了,他们两人之间的命运如何,看他们自己的选择。
方芳想着等画展结束之后,她就带方敏回美国。
画展这次一样很成功,香港这么点大的地方,方芳这次在香港的画展让她也彻底在香港成了名人。
在画展上方芳当然还认识了很多人,来画展的不只有香港本地的,还有其他国家的。
这种场合她经历了很多次,转头间,方芳又和一个金发碧眼的帅哥对眼了。
这个帅哥她有印象,实在是见过太多次了,从她第一次开画展就见到了,此后每次都会看到他。
他长得很高,应该有一米九,金发碧眼,长得很帅。
不过他好像很孤僻,每次都是自己一个人,就静静地看画,不和人交流。
偶尔方芳会和他对视,方芳就发现他的眼睛特别漂亮,是方芳喜欢的天空的颜色。
她从来没见到过这种颜色,所以印象很深刻。
这次又遇到他了,不过这么几年了,方芳还是不知道他的名字。
方芳不喜欢应酬,相互介绍之后,就结束了。
爱德华等到方芳移开视线才低头继续看画,他性格孤僻,喜欢独居。
自从几年前偶然看到一幅方芳的画后,他就感受到了温暖和安宁。
从那天开始爱德华就开始关注方芳的画作,从她第一次开画展一直到今天每次都会去。
他知道方芳已经成年了,但他不奢望方芳的感情,只要能看到她的画,看到她,他就满足了。
爱德华出生于意大利都灵,是家族这一代继承人的老大,今年是他们家族企业一百周年。
他的家族在意大利是荣耀与财富的象征,意大利人都称他们为平民王室,王族,意大利国家的象征等等。
从小家里人都对他寄以厚望,爱德华却性格孤僻又敏感,他长大毕业后,不愿意进入集团,搬出家族,离群索居,独居在郊区的山上。
这一代的家族继承人就变成了他叔叔的儿子,他堂弟阿贝尔和安德华。
他每年只领分红,他的分红都没怎么用过,因为他整天独居在山上。
除了看方芳的画展会出来,其他时间他都不出门。
画展的时间就三天,等画展结束后方芳就和方敏回美国了。
方婷说她再等半个月再回美国。
把方敏送回美国,方芳去了意大利佛罗伦萨美院进修。
意大利佛罗伦萨美院也是国际知名的,方芳来这里读油画专业。
来到这里,方芳最大的感触就是热情,这里的人很热情。
佛罗伦萨是个艺术之城,方芳每天除了画画就会在周边逛逛。
乌菲兹美术馆、米开朗基罗广场、百花大教堂、波波里花园等等。
自己一个人走在陌生的城市里,谁都不认得自己。这种没有一个人认识的感觉,孤寂又有点爽,形容不出来。
爱德华知道方芳来意大利后,他有点激动,近距离的日常接触,想想都不可思议。
爱德华离开都灵,来到佛罗伦萨,在美院附近买了一栋房子,他想近距离看到方芳。
方芳每天出入学校,就感到有人看她,不过方芳每天被看的次数太多了,她没有在意。
在意大利倒是有很多人追她。
周末的时候,方芳去写生,她偶尔也会画中国风的画,练练毛笔字。这些都在空间,随时可以拿出来。
她来到老桥,桥上有很多商店,正对着河,还可以坐船在水上游玩。
方芳坐在河边,拿着画板画画。
爱德华看到她的时候就跟了出来,他不敢上前打招呼,就跟着方芳,他想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就很不错了。
日常的方芳,只要想到心里就满足的很。
方芳画完最后一笔,扭头的时候就在旁边看到了金发碧眼的那个帅哥。
眨眨眼,真的是他啊,这么巧。
近距离的看他,更帅了,这双蓝色的眼睛,太令人着迷了。
方芳差点没沉溺于他的眼中,忍住想要伸出摸他眼的手。
回神的时候,两人还在对视,方芳看着他不说话也不转移视线,就先打了个招呼说:“经常在画展上看到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