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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有句话我一直想问,希望不会引起你的伤心。”唐棠道,“你三岁的时候便已经离开了这里,在时隔十余年之后才再一次回来时,这村里的人村里的事对你来说恐怕已经十分陌生了,可是最近几年你仍然坚持每年都要来,是为了什么呢?”
水月夜天也是一副好奇的表情,虽然认识丁一没几天,可是那晚在清风谷饭桌上彼此交流得很畅快,也知道了丁一的不少过往。恐怕这个疑问他也有了好几天了。
“你们知道,我是没有家的,二十年过去了,我都已经记不清爸爸妈妈的容貌,而在这穷乡僻壤生活了二十几年的父母连一张相片都没给我留下,让我想找回一点点记忆都办不到。”回答这个问题丁一的声音有些低沉,“对我来说,这个穷困的小山村事实上寄托着我对家的渴望。所以,这七年来我每年都要回来看看,即便我已经记不得三岁前的事情,记不得当年是谁喂我吃过饭,是谁给我喝过一口乳汁,但我永远会记得,没有他们我早就饿死了,哪还会被师傅发现,哪还会有现在的生活。虽然我帮不了他们太多,但是给每家每户留点钱,留点东西,也算心灵上能得到一点慰藉吧。”
“对不起,我还是勾起了你伤心的记忆。”唐棠道。
“这些话在心里放了好久了,第一次说出来,感觉轻松多了。”丁一道,“感谢两位做我的听众,只是莫要笑我矫情就好。走吧,我们进村。贫穷落后的唯一好处,就是这里还是最原始的生态,没有城市生活的污染,就连人心也是一样保持着最简单的纯朴。”
想念的那个山村 (3)
“我真的喜欢这种最原始的生态,千年来的城市里都已经没有这么蓝的天这么白的云了。”唐棠重新发动车子,继续从村头到村里这最后几百米路程,颠簸依旧,心情却已经大不一样。
无论谁听了丁一的话,都会感同身受,因为那是一个自幼父母双亡靠村人接济才能活下来的孩子内心深处最深刻的情感流露。这种情感,已经刻在了丁一的骨子里,就算将来他飞升到了仙界也不会遗忘的。这样的一座小山村,这样一群纯朴的人,值得他们用仰视的目光去看,用敬仰的心灵去想。
第七十一章最是美味野兔肉
车子在村里狭窄的土路上缓慢行驶着,丁一指挥着唐棠把车子开到了村子中央一处院落外面。已经到了午饭的点,路上倒是没人,只有几个小孩子被汽车马达声吸引跑出来看,小孩子长得快,一年一变样,丁一也记不清哪个是哪家的孩子,把准备好的巧克力抓了几把分了,小孩子们欢天喜地又都回家去了。
熄了火下了车,院落里已经有人听到声音出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脸膛黝黑,一看丁一从车上下来,忙快走几步道:“原来是小丁回来了,我说哪来这么大动静呢。”
“叔,这次我带了两个朋友过来,她叫唐棠,他叫水月夜天。”丁一又转头为唐棠和水月夜天介绍道,“这位是本村村长王平,你们和我一样喊叔就行了。”
两人叫了声“叔”,王平连忙说着“欢迎欢迎”,又对丁一道:“你真是来巧了,上午刚逮了两只坡兔子准备下锅呢,今中午咱爷几个好好喝两盅。”
“好啊,婶子在里面忙活着吧?叔你先回去,我拿点东西就进去。”丁一道。今年有戒子空间了,所以来的时候特意买了不少酒,不过这种易碎品他直接扔芥子空间里了,得避开王平的耳目取出来。修真这东西对山村人来说太过惊世骇俗,丁一从来没有在村里人面前展露过自己的能力。
“好,我先去帮你婶子收拾收拾,家里乱怕是你们看不惯。”王平说完便回家去了。丁一回到车上把芥子空间里的好酒取出了六瓶,既有茅台又有五粮液,口味不一样谁爱喝什么就喝什么。好山好水出好酒这话一点不假,几千年了,华夏国的土地上就是西南那一片酿出来的酒最好,茅台和五粮液的品牌历千年而不衰,也算是异数了。
“坡兔子?那是什么?”唐棠问丁一。
“就是野兔,这里人都叫它坡兔子,就是在野地里生活的兔子。”丁一道。
“哦,坡兔子,我还以为是破兔子呢,心想破了的兔子怎么吃。嘻嘻,好玩。”唐棠笑了起来。
想念的那个山村 (4)
丁一和水月夜